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绷紧防腐弦 守住公正关
时间:2015-03-06 15:10:32    作者: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 许良永    来源:《中国审判》网刊

绷紧防腐弦 稳握“保护令”

在2014年度汉字评选中,“反腐”毫无疑问地成为年度词语。这一年,国内的反腐行动无论在规模,还是深入性和制度探索方面,都呈现出超强态势,反腐决心、反腐力度、反腐成效前所未有。这一年,18万“老虎”、“苍蝇”被打,“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被写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有人说,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也是最后的腐败;有人说,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还有人说,司法的廉洁和公正就是全社会的希望所在。对于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法槌的我们来说,交上法官生涯的答卷是我们无法逃避的终极任务,当职业生涯落幕的时候,我们是否因坚守公正廉洁而心安理得?是否被名利蒙蔽良心而惶惶不可终日,还是直到身陷囹圄才追悔莫及?事实上,每种结果都在我们心中,在我们脚下。人生路,自己选,不同的路通往不同的命运。

任何法律在适用时都需要解释,把法律当作原料,把法官当作机器,放入原料就能造出成品的想法显然是不科学的。法律的适用过程有时候就决定着一个诉讼当事人的命运,甚至决定着人民群众对法律、对法官的认识,因此,法官不公不廉无异于是从源头上摧毁社会公众对法律和法治的信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赫然地悬挂在我院立案大厅中央。这句话就是一种承诺,这句对诉讼当事人、社会公众和对自己的承诺时刻勉励我们,当人民群众跨入广德法院立案第一站的时候,我们就应当本着自己作为人民法官的职责,做好各个环节的诉讼服务。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民法官审判执行权,正是权力的交织才注定了我们面临着与众不同的职业风险,注定了我们肩负着重大职责。我们只有在审判执行各个工作环节上绷紧防腐弦,才能安稳地行进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确保不偏不倚。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越来越艰巨。特别是近年来,法官队伍中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执法犯法、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法官腐败现象既是法官丧失司法伦理和操守的结果,是体制、制度缺陷造成的恶果,也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相关,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容易滋生法官腐败;法官主体素质偏低、缺乏法治信仰也是法官腐败的大背景之一;法官待遇不高,司法监督制约机制的松驰与不完善,其他权力对审判执行权的干预都是催生法官腐败的重要原因。

重症需“猛药”,“猛药”能治疴。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落实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为重点,加强法院系统司法腐败案件查办工作,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严肃查办司法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进一步强化对立案审判、减刑假释等腐败易发多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使司法腐败分子最终难逃法网。

都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可对于我们法官来说,就算“常在河边走”,也必须保证“不湿鞋”。司法腐败大多因名和利而生,名利本身并不是恶俗之物,关键是要摆正对待名利的心态,虽不必视名利为粪土,但也不能唯利是图,更不能让名利给自己掘好坟墓。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再牢靠,也需要我们法官给自己筑起一道“防腐墙”,作为一名法官,始终要在法律、人情与利益的博弈间掌控平衡。稍有不慎,即被名所惑,为利所诱,为人情所困;作为一名法官,要常怀如履薄冰之心,常修公道正派之德,用法不糊涂,遇情不摇摆,见利不动心;作为一名法官,应把尊法尚德作为立身之本,处事之基,生活之乐。廉洁司法无异于是一种保护令,我们法官稳握这道“护身符”,不仅可以自我保护对抗职业风险,确保坦荡清白,也能保护自己的家庭稳定幸福,更是在保护国家的法治建设。

守住公正关 用好“心中秤”

近年来,一连串的“旧案”抹去尘封,拨云见日,浙江张氏叔侄案、念斌案以及内蒙呼格案等典型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引发全社会强烈关注。这些冤假错案一次次挑战着法律与正义的底线,一次次考验着社会公众的心理承受极限。可以说,一个冤假错案造成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公正是一切司法活动的灵魂和法治的生命线。法官的不公正审判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法治公信;严重戕害社会公平正义。司法不公的根源性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利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凸显了审判的中心地位,抓住了保证司法公正的“牛鼻子”。这项改革就是为了切实发挥审判程序的职能作用,促使侦查程序和公诉程序始终围绕审判程序的要求进行,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提高办案质量。

要想守住公正关,我们法官除了需要不断提高法律专业水准,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准确裁定,还要坚持排除非法干扰,坚守职业道德底线。“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法官手握定纷止争、生杀予夺的权力,只有依据法律独立进行裁判,除了法律不受任何其他因素非法干扰,才能保证司法公正。而当前,以权压法、干预司法的现象比较突出,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来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甘肃省在2014年11月已经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规定。

从顶层设计上说,我们的司法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但法官队伍素质却是影响司法公正最核心的因素,只有高素质的法官审判案件,司法公正才有基本保障。作为人民法官,我们是司法公正的实践者和捍卫者,只有确保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两手硬才能担负起重任。

一是扎实的业务功底是法官守住公正关的基础要求。我们法官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素养,才能适应与时俱进的司法需求,作出的裁判结果才能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今年,我院制定了《干警教育培训计划》,更加注重法官业务培训指导和审判实务锻炼,邀请法界学者、教授为干警讲课,我们将组织法官对新法、新解释、新规定及审判业务的学习,强化交流研讨,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正确适用法律,善于化解矛盾、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二是良好的职业操守是法官守住公正关的保障。审判活动是个技术活、脑力活,更是一个良心活。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司法公信力就无从谈起,而法官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职业道德教育比其他行业要求更严、标准更高。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官只有将职业道德作为规范自己审判活动的内在要求,才能够严格、准确、公正地执行法律,正确地行使审判执行权。三是培养“两个意识”是守住公正关的要求。我们法官要依据时代的发展,法治进程的脚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而自觉深化公开意识和监督意识。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新媒体的广泛运用,司法公开前所未有地被重视起来,特别是近几年,上级法院一直在强调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事实上这不是在给法官增加工作负担,而是在帮助法院更好地推进司法公正,帮助我们树立司法权威,增强公众对法治的信赖,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同时,自觉接受监督也越来越成为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去年以来,我们举行了多次法院开放日、还进行了新闻媒体通气会,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开展庭审观摩、直播等等,这些工作就是将我们的司法活动放在社会公众视角下审视,而作为法官,我们也应当深刻认识到,公开意识与监督意识是时代赋予法官的要求,也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

每个法官的心里都有一杆秤,那杆秤的价值在于实现公平正义,因此,我们的“心中秤”应当衡量自己作出的裁决是否维护了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了犯罪,而不是盘算审判过程中自己的利益得失;应当衡量自己面对的诱惑与干扰是否触动了法官底线,而不是考虑自己如何在各种利益方中周旋、捞取好处。

“绷紧防腐弦,守住公正关”,这应当不是高要求,而是作为人民法官的基础要求。当我们总是反复强调公正、廉洁的时候,就应当认识到,我们离那个基础性要求还有多远的距离,而公正、廉洁恰恰是法官的灵魂品质。既然选择了法官道路,就必须把好方向,稳稳地走下去,演绎好自己选择的角色,我们中的很多人踏上法官这趟列车后,就没再换乘,那么多的青春都献给了这座法院,那些年我们写过的判决书,那些年我们下苦功办的案件、那些年我们一起面对的执行难题,都将成为我们职业生涯答卷的一页。人这辈子并没那么长,我们为何不去踏踏实实、心安理得地工作与生活?珍惜自己的法官身份,珍惜自己的梦想,珍惜走过的路,我们就有理由骄傲地看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想在你我的共同努力下,一步步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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