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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8.04(上) 194 出版日期: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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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硕仁、施杰等代表、委员建议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文 | 本刊记者 黄晓云

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依法纠正重大冤错案件3761人。每一次的平反昭雪都是一次警钟长鸣:我们要坚决引以为戒,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完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不让司法悲剧重演,才能真正告慰像聂树斌一样的无辜者和所有为事实真相奔走呼吁的人,为司法积累更大公信。

2016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围绕冤假错案暴露出的有罪推定等错误司法理念不同程度存在,关键性诉讼制度未能真正落到实处,侦查、起诉、审判等职能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有针对性地从贯彻证据裁判要求、规范侦查取证、完善公诉机制、发挥庭审关键作用、尊重和保障辩护权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方面提出改革举措。

改革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文明进步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相统一,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同。在2017年“两会”上,金硕仁、施杰等代表、委员建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吉林代表团金硕仁代表说,我国刑事审判长期存在庭审形式化的弊端,法院往往被动地接受控方通过侦查取得的证据,法庭上证据调查流于书面化、简单化。法院经过改革一定能创造一个不偏不倚、公正公平的法庭环境。

陕西代表团周卫健等4名代表指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牢牢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重点环节,着眼于解决影响刑事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通过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防范冤假错案。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坚守司法底线。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彭静委员说,“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刑事司法公正的理念、原则、程序和规则,积极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对司法机关构建和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冲破旧有的刑事司法制度及观念的藩篱,真正取得突破性效果,还得靠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施杰委员建议借鉴成都法院的做法,加强证人出庭以及证人保护。成都法院在进行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过程中,按照普通证人、被害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和侦查人员等进行分类,不同类别制定不同的出庭标准与依据;推行视频作证,通过模糊证人面部特征以及证人声音特殊处理的方式,达到隐蔽作证的目的;对于拒不出庭的证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强制到庭等措施,提高证人的出庭率。

李钺锋委员建议借鉴域外“受保护人”的概念,将证人和与证人有特定关系或联系而因此受到威胁的人均列为受保护的主体;同时,除了保护证人的人身安全外,将证人的名誉、财产等权利也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使证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全面保护。目前证人的保护往往在受到打击报复并产生一定后果后才能启动具体程序。李钺锋说,为彻底消除证人出庭作证的顾虑,必须为证人提供有效的事前保护。特别对于有迹象或证据表明证人及相关人员已经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三机关应当负责提供安全秘密的临时住所、临时性的贴身保护制度、安全巡逻保护制度以及帮助证人获得新的工作等措施。

王俊峰委员说,目前刑事案件律师参与的比例不足30%。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庭审实质化,落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效辩护权,要将尊重和保护律师辩护权进一步嵌入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各个环节和流程,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强化控辩对等诉讼理念,特别是对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意见都必须在裁判文书中阐明采纳与否的理由,增强律师辩护对刑事裁判结果的积极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情况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的基础支撑作用。为严格落实中央深改组先后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改革文件,20176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三项规程”(即《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并确定17个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的部分基层人民法院为试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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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人民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改革的主要抓手,“三项规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强调诉讼以审判为中心、一审庭审是核心、庭审规程是关键,将解决证人出庭难、非法证据排除难、无罪判决难等司法痼疾,构建更加精密化、规范化、实质化的庭审程序。

在保障律师刑事辩护权方面,2017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全国律协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后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2017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在北京、上海、浙江等8个省(直辖市)试点。这些措施的制定和文件的出台,在保障律师辩护权、提高律师辩护率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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