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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大工程” 努力让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
时间:2014-06-18 11:00:54    作者:张峥嵘    来源: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如何落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的要求,笔者认为,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重点推进“第一要务”、“阳光司法”、“素质提升”三大工程,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一、立足审判,发挥职能,不断深化第一要务工程

定分止争是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了这一“主航向”。

首先,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类危害社会、危害民生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利益,既严格落实意思自治原则,又依法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等行为,大力推动诚信建设。

其次,要注重对权利人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依法妥善审理好医疗、教育、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民生案件,加大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集体土地征收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要在解决“执行难”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工作的衔接配合,形成内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进一步加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让弱势群体充分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次,要强化司法调研和司法建议。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要落实“调研促审判”理念,围绕大局工作、案件质效、能力提升等开展调研,强化调研课题的针对性和调研成果的实用性。要及时从司法审判实践中发现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风险、法律问题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提升司法建议的预防型司法作用。

二、完善机制,重在实效,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第一,高点定位,倾力推进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基本载体,努力实现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三大平台”的一体化建设。充分运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三同步设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科技化手段,通过晒文书、网络(微博)直播、提供审判流程查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推进实质公开。敢于“亮丑”,接受群众“挑刺”,让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理性评判,以此倒逼法院工作改进和司法水平提升。

第二,明确目标,大力弘扬司法民主。法院工作要得到社会公众认同和认可,必须完善司法民主机制,切实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目前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的有效载体。要扎扎实实开展这一活动,通过领导接访、基层调研、与网民互动、开展座谈等一系列活动,第一时间掌握民意诉求。另外,要准确把握人民陪审员制度对打破司法神秘化、改善司法形象、提升司法民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实施“倍增计划”。着力做好人民陪审员上岗培训,妥善安排、管理好陪审员参审工作,使人民陪审员更好地履行陪审职责。

第三,注重效果,全力抓好司法网拍工作。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工作,作为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债权实现的重要方式,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上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网上竞拍没有地域限制、没有中介机构环节、没有佣金收取,能够实现拍品变现的最大化。而且,其竞拍流程清晰明了,可实现司法拍卖的阳光化,有效防止“串拍”等违法行为发生。并要及时总结经验,以更好地指导实践。

三、勇于探索,积极实践,重点推进素质提升工程

队伍建设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而队伍素质的提高涉及作风效能、审判管理、队伍管理三个重要方面。一方面,要落实作风效能管理,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良好的工作作风效能,是推进法院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法院执行力建设永恒主题。因此,必须严格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建立健全民评作风机制,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作风改进情况的根本标准,形成“党风好不好、廉洁不廉洁、群众来评判”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认真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以严格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继续改进司法作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树立良好司法形象。要借助外部力量,加强与党委政府的配合,以党委监督、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网络的完善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一要创新审判工作管理,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审判管理的“管”和“理”的关系,将审判管理的目光从“什么不对、什么没做”转到“为何不对、为何没做”的分析与解决上来,在承办人、庭长、审管办三个管理层次上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管理手段和制度,扭转效率低下、管而不理的局面。

二要正确对待“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进程时不我待,我们应该试着在明确和规范法院内部各审判主体在案件审理的职、责、权及相互关系上进行一些探索。比如说,可以在法官办案数量饱和度、法官办案负责制和合议庭办案负责制、法官履行职能的豁免权、辅助人员的职责定位等方面进行一些适当探索。

三要完善队伍管理结构,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持。队伍管理是法院各项管理的重要抓手,有了好的队伍才会取得好的司法业绩,而好的管理源于好的管理方式和好的管理层。目前,人民法院的队伍管理部门以纪检监察、政治部门为主,由于长期在管理岗位上往往会忽视对审判业务的学习,出台的一些考核管理方案有时会和审判实际脱节,尤其是在审判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剧增的前提下,不科学的管理措施会打压办案法官的积极性。为此,要转变观念、重在服务,在加强管理层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上下功夫,适当选择精业务、会管理的法官进入管理层,并让广大法官参与到制度制定过程中,以真正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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