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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做好远程视频接访工作 努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山东日照中院推行院领导远程视频接访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4-09-23 15:39:01    作者:刘斌 刘元元    来源: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涉诉信访是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近年来,信访难问题困扰各级法院,山东省日照中院大胆革新,自2010年连续4年推行院领导“周三视频接访”制度,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全力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属地和萌芽阶段,司法作风有效改进,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主要做法

一是变“被动处访”为“周三定期开门迎访”,化解了大量涉诉矛盾纠纷。

自2010年确定每周三为院领导接访日,两级法院院长固定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三接待群众来访,其他班子成员轮流接访,信访部门负责登记、分流、引导来访群众有序反映问题。4年多来,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累计现场接访190余场次,接待来访、咨询4000余人,涉及案件2800余起。两级法院均设立单独的“院领导接访室”,配套实施信访通报和院领导督办制度,中院共编发《重要涉诉信访情况专报》290余期,院领导对接访的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做到每一个涉诉信访案件都有调查、有结论、有反馈,不让案件来回“折腾”、“翻烧饼”。 

二是开通同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以信息化为支撑,在院领导接访室安装了摄像头和拾音器,利用即时通讯系统软件,开通院领导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为群众反映和解诉求提供了快速通道,提高了信访案件办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步开发安装信访业务管理软件,由专人将信访信息完整录入信访业务管理系统,为后期处理提供数据支持。全市两级法院接访时间、地点、流程统一,每周三都可通过该系统远程现场了解案情和交办案件,群众在基层法院都可“面对面”向中院领导反映情况和问题,真正发挥了科技支撑、方便群众的最佳效果。

 三是统一规范接访流程,依法有序协同治访。

先后出台了《院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施办法》等10余项制度,将中央、省、市涉诉信访文件汇编成册,下发至在编干警学习使用,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畅通快捷的接访长效机制。接访期间,视情况通知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承办法官到场接访。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争创无涉诉信访审判庭、争当无涉诉信访法官”活动,实施初任法官到立案信访岗位锻炼制度,广大法官与信访部门协同化解,共同做好判后答疑、辨法析理等服判息诉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信访。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民意沟通机制不断健全,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法院领导真正与群众站在同一“堡垒”,说老百姓能够认同的情理,讲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法理,增加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让百姓苦处有处诉、话有人听、问题能及时反映。来访群众更为直观地感受到了法院领导对来访群众的重视,从而对法院工作也更加信任,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二是两级法院沟通便捷高效,进一步方便了人民群众。中院接访的院领导可随时与基层法院接访的院领导进行视频通话,了解案情或远程督办、交办信访案件,有效避免了信访案件因上下沟通不畅而出现推诿塞责、久拖不决等问题,来访的群众不出县区即可直接向中院领导反映诉求,真正感受到“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便捷和温暖,免去了上访群众来回法院奔波的舟车劳顿之苦,同时还起到减少上访人越级上访的作用。 

三是院领导接访互相监督、公开透明,进一步转变了司法作风。实时开通视频接访互动系统,两级法院的信访群众和接访人员,能够直观形象地看到对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当中形成了一种监督和制约,有效解决了接访不到岗、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等问题。院领导率先垂范、一线接访,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和一线办案法官共同参与接访, “四心工作法”有效落实,法官作风“冷横硬推”等现象同比大幅下降。 

四是通过视频接访倒逼审判质量,进一步提升了审判执行质效。推进这项制度,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通过对2012年接访情况分析发现,催执信访居高不下,2013年进行了专项整治,探索实行了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执行效率大幅提升。随着法官信访意识和案件质量意识的提升,有效促进了案件质效水平提升,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范学青等一批先进典型,五莲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2013年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2.47%。

三、几点启示

一是必须把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作为根本立足点,让群众有问题能反映、权益有保障。对待当事人的诉求表达,在疏不在堵,在导不在封,日照两级法院坚持“事要解决”,主动开门迎访的工作实践证明:只有积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才能有效地把群众吸附在本地,形成依法理性的良好信访秩序,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狠抓矛盾源头治理。绝大多数的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也都可以在基层解决,必须提高基层吸纳化解矛盾的能力,必须更加注重向内挖掘,关口前移,重把涉诉信访的末端处理与源头预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依法规范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减少涉诉信访“增量”。

三必须坚持法治化解决,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信访经验表明,“花钱买平安”式的老路,只会侵蚀独立审判、消解司法权威,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才能增强社会治理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预期性,才能更多发挥涉诉信访体现司法民主、强化司法监督的作用。积极推进诉讼与信访分离、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等改革,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

四是必须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提升便民利民工作水平。信息化建设为改进信访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新时期,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要求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更加注重提升信息化建设的内生力量,逐步完善网上受理信访等制度,努力为提高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插上科技腾飞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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