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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7.25 179 出版日期: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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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 以庭审标准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文 | 郭建君 苏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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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依法对康菲案进行宣判

“现在宣判,请全体起立。判令被告康菲公司对栾树海等21名原告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1683464.4元。”20151030日,随着一声法槌的脆响,栾树海等21人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2016年,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为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索赔的首案,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6年十大典型案例之一、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大案例之一。

康菲案的审理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面对这种关注,公开、透明、高质量的庭审成为最权威的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人民群众、媒体代表等大约百人到现场旁听庭审,庭审过程同步进行微博文字直播,全程录音录像。公开的庭审展示了审判理念—以庭审为中心,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受到了广泛好评—程序规范、焦点清晰、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

康菲案展示出的高水平庭审,与天津法院《庭审质量标准》的实施与完善紧密相关。

为法官提供指引成为“标尺”

《庭审质量标准》从程序应用、庭审驾驭、庭审形象和庭审公开等方面规定了评价要点。天津海事法院结合海事审判实际,修订了《海事海商案件一审庭审规范》《庭审质量评分表》,建立了涵盖庭前准备、庭审礼仪、庭审技能、庭审效率、舆情应对等内容的庭审评查机制,有效地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

在《庭审质量标准》的指引下,康菲案进行开庭审理。各方当事人提交的315份证据和法院依职权调取的39份证据,均经当庭举证和质证。6名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各方当事人对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法庭对案件涉及的事实和疑点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询问。从庭前证据交换到指导当事人分类、完善证据,从合议庭庭前会议阅卷到归纳争议焦点,从法庭设备调试到官方微博的技术检测,充分的庭前准备、公开严谨的庭审程序、高水平的庭审驾驭,展现了法官在庭审中的良好司法形象。

天津海事法院院长张勉说:“要树立天津海事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良好形象,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必经途径之一就是大力推进海事司法标准化建设。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庭审无疑是整个诉讼活动的核心环节。”

与庭审评价对接成为“现实教材”

“本案是沿海运输合同纠纷,审判员在归纳争议焦点之前,没有问明承运人是否具有水路运输许可证,审理上有疏漏。”在一次庭审评查现场,随着录像的播放,评查法官陈文清当即发表了意见。

按《庭审质量标准》要求,法庭调查阶段在诉请、答辩陈述完毕后,要“确定无争议事实,明确诉争焦点”。而在该沿海运输合同纠纷中,承运人有无运输许可证直接决定合同是否有效,该事实是否明确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方向。

根据评查意见,审判管理部门立即向承办法官进行了核实。原来,庭前当事人将水路运输许可证作为身份资料与营业执照一同提交,未作为证据,对方当事人对此并无异议。承办法官说:“因为这个问题在庭前准备时已经问清,庭审中就有些‘想当然’,遗漏了对无争议事实的认定。”

在该标准的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对优秀庭审及时推介,对带有普遍性、典型性、易发性的问题及时提示,为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归纳概括能力、综合分析和应对能力提供了现实教材。

与信息化对接成为“镜鉴”

“要不是看录像,还真没发觉自己的坐姿问题,以后必须注意。”在一次庭审评查中,一位年轻法官看到自己在记录当事人的意见时离桌面太近、几乎“埋”进桌子里的画面,脸红了。

对照《庭审质量标准》关于“行为举止得体”的评价要求,这样的细节确实不够雅观。

在从严落实像这样的“软性”标准时,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实现庭审录音录像的要求,天津海事法院迅速启动了法庭信息化建设,将全部法庭升级为科技法庭,配备了多机位、多角度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庭审录像成为了每一次庭审的永久性记录。

随之而来的是庭审质量评查方式的升级。庭审能力作为法官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不再像以往一样必须由法官预申报案件、现场旁听打分,只需坐在电脑前轻点鼠标,即可查看任一庭审录像,对重点环节还可反复播放。

观看庭审录像进行评查,还提供了“案外人”的客观视角。评查组的法官们普遍感到,通过录像,法槌的使用、审判台上物品的摆放、个人的小动作等细节一览无余。法官们在开庭时往往专注于庭审进程,如果没有录像,仅凭其他评查人员的反馈,很难意识到自己与标准还有如此差距。

与当事人需求对接成为“定盘星”

“要为庭审标准化点赞!”多年代理海事海商案件的刘佐明律师说,“以前,不同法官会有不同的风格。遇到不熟悉的法官,我总担心自己的观点被忽略,总想多强调一遍。现在有了统一标准,所有法官都按照这个标准审案子,我心里就有谱了。”

包括《庭审质量标准》在内的标准化文件全部向社会公开,让当事人心里有了一杆秤。无论当事人是否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通过该标准可以知道法官在开庭前会做什么准备,开庭时会按照什么程序审理。专业律师再也不用将同样的意见答辩、质证、辩论说3遍,庭审效率大大提高。按照《庭审质量标准》,欠缺专业知识的当事人在法官的指导和引领下,也能够说清相关事实,准确表达观点。起诉讨要工资的船员谷松山在案件胜诉后由衷地感叹道:“我没有聘请律师,没想到自己出庭,也能打赢官司。”

有很多当事人是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难免心里打鼓。《庭审质量标准》关于“庭审公开”的规定解决了这个难题。当事人可以申请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或者在家登陆中国庭审公开网随时点播。据介绍,2017年,该院审判庭的全部法官都参与了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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