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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星期二

《中国审判》2017.24 178 出版日期: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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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第一法院: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文 | 本刊记者 黄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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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法官定位,法官只做3件事:审、判、写,其他案件事务都剥离出来集约化管理

这是一家没有书记员的法院。尽管地处珠三角,经济活跃,民商事纠纷频发,2016年新收案58118件,在全国3177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五,法官人均结案405件,却在2016年至今从未安排集中加班。不仅如此,在巨大的案件压力面前,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还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109名入额法官,2016年审结案件48522件,同比上一年度增长28.7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升至99.82%,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降至0.13%

吸纳社会力量共治共享

5年来,中山第一法院收案数一直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持续上涨。法官数量的员额控制和案件剧增对审判人力资源的迫切需要这一矛盾,倒逼着改革势在必行。如何提高司法效率,让案件进得来、出得去、办得快,让老百姓期待的公平正义来得快些,再快些?

“问题倒逼我们思考:一个案件从排期送达到卷宗归档,都由法官完成,这种大包大揽的传统模式合理吗?法官最重要的职责究竟是什么?”中山第一法院副院长廖志良说。

经过全院大讨论,中山第一法院明确了法官定位:法官最重要的是做好3件事,即审、判、写(审是开庭审案,判是签发裁判文书,写是撰写部分判决或裁定书),其他案件事务,如案件信息录入、材料收转、诉讼引导、档案查询、文书发放、庭审排期……都可以剥离出来,购买社会服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2014年起,中山第一法院与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山市创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审判执行事务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合同书》《庭审速录工作项目合同书》,使得审执服务、速录、诉讼服务中心、档案整理等58项工作实现了社会化。

社会力量参与司法事务会不会失控?审判秘密会不会泄露?对此,中山第一法院以集约化提升社会化服务管理水平,强化风险防控。

——实现社会服务的集约化。对法官的服务,包括送达、信息录入、庭审排期和记录、统计、委托鉴定和评估、归档等项目,由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对接社会服务方集中管理,法官及法官助理的事务性工作较传统工作模式减少约80%;对群众的服务,包括登记立案、诉前调解、诉保受理、资料转递、信访、上诉等项目,由立案庭负责对接社会服务方集中管理,将群众除开庭以外事务90%以上集中在窗口“一站式”便民办理。

——由传统的管“人”变为管“事”。中山第一法院耗时1年半,完成26个、逾15万字的操作规范,把诉讼程序中每个节点办理结果的主观要求,转化为按章操作即可的客观标准,保证购买的服务可控、唯一、合格。

——强化风险防控。通过人员培训和岗位技能考核严保服务质量、通过分散节点流水作业将工作碎片化使操作员无法知悉案件全貌、通过合同约定服务方承担的保密义务明晰法律责任、通过信息化精细到秒实时监控案件流转时长、通过配置视听监控设备存底取证等举措,中山第一法院有效化解风险,至今未发生一起审判秘密泄露事件。

审执分工更精细化

记录等一般操作性事务外包后,传统的书记员角色已不存在,集体转型为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负责“管、核、写”,即管理法官案件事务、审核审判服务结果、撰写大部分法律文书,负责审查诉讼材料、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主持调解等工作,成为法官的得力助手和预备梯队。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在消化大量案件的同时,审执分工更精细化、专业化,“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导向进一步显现。中山第一法院按“3法官+n助理”的模式设47个审判、执行单元,实行扁平化管理,综合考虑个人意愿、特长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单元审判长,再以“双向选择为原则和指定安排作补充”的办法由单元审判长选单元法官和由单元法官选助理,以繁简分流、案由单一或相近、人案基本均衡为原则定单元案件,实现了以50%的审判力量审理80%的简易类型案件、50%的审判力量审理20%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化审判。

中山第一法院同时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管理模式和工作手段革新,社会化成本不断降低。以送达为例,购买EMS深度送达服务后,通过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法院与EMS数据共享等,原送达组由18人削减为如今的7人,送达效率提升22.47%

人才与技术发挥最大潜能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中山第一法院“对内集约化、对外社会化”的管理创新模式入选。作为改革亲历者,法官们真切地感受到了这一模式在提升审判质效方面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

审判长黄剑烽去年在简易刑事审判单元,3个法官结案1787件,从收案到宣判平均用时仅为16.69天。说到改革,黄剑烽感触颇多:“法官这个职业,靠的是智慧而不是体力。”

简易单元法官最 多审结案件1005件,是结案数最少的重大疑难案件法官的38.65倍。对此,民二庭庭长、专业审理企业纠纷单元的审判长谢灏说:“改革为培养专家型法官提供了沃土,没有了琐事的纷扰,法官可以将精力全部投入到复杂案件的精审和对法律事务的研究上。”

“改革就是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使人才与技术发挥最大潜能,真正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为他们提供方便。”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墀认为,中山第一法院的探索契合此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为全市法院深入推进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2017710日,以“社会化购买方式剥离审判辅助事务”的“中山经验”登上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谈到如何破解司法工作难题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了“开放性架构吸纳社会力量,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一思路,并指出:“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是司法机关减负增效的重要途径,也是司法辅助事务专业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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