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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7.24 178 出版日期: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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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全口径覆盖 标准化速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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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本刊记者 黄晓云

“这是一场问题倒逼的改革”,有领导如此评价深圳法院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

近年来,深圳法院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20142015年受理案件分别达到22.5万件、28.6万件,2016年上升到34.1万件。按照目前的收案态势,2017年案件总量将突破40万件。而全市法院现有入额法官仅820名。

“虽然我们加班加点,结案数大幅上升,但存案仍然超过14万件,形势十分严峻。面对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只有通过改革来激发动力,挖掘潜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国营说,考虑到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法律关系比较清楚的简单案件,深圳法院在全国先行一步,以繁简分流改革为抓手,重整案件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全口径覆盖、系统性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全新工作体系。

全口径全层级繁简分流

20163月,深圳中院成立繁简分流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召开9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繁简分流改革的1个指导意见、5个工作规程和33个操作细则,确保改革在深圳两级法院同步推进。

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方面,深圳法院创设了三车道分流模式。在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业务领域,在一审、二审各层级,区分简单、普通、复杂案件,分别交由速裁法官、业务庭普通法官、院庭长审理,实行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

深圳中院和福田、罗湖、宝安、龙岗4个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速裁庭,集中审理民事案件。盐田法院成立了审理民事、行政、执行一体的速裁中心。在人力资源极为紧张的情况下,配齐配强速裁快执团队。目前,全市法院共设速裁快执团队67个,配备法官136人,占全市法院法官总数的16%,并按不低于1:2的比例为速裁法官配备辅助人员。

为了给繁简分流改革提供系统支持,深圳法院在人力资源配置、审判管理方式、科技信息保障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统筹协调。其中,深圳中院政治部为简案快办组建了专门的速裁庭室或团队,制定了“1+3+1”的司法辅助人员保障方案;科信处开发了全要素网上办案系统,实现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同步生成,搭建了司法专邮E键送达平台,实现了部分诉讼文书的自动生成和一键送达;审管办构建了案件权重系数体系,完善了速裁分案退案规则、优化了法官绩效考核体系。改革举措的整体推进为一线办案法官提供了更为优质的体系支持,使其可以更好地专注于司法判断权的准确行使。

全流程标准化提速又提质

简案快办的关键在于程序更为简易便捷,在法律框架内,能简则简,简出效率,而不是单纯压缩审理期限。深圳法院从办案的每个环节入手,将“标准化”贯穿于法官办案始终。

——案件分流标准化。通过对改革试点期间人工甄别繁简案件情况的大数据分析,全面总结梳理出两级法院各类案件繁简程度的核心甄别要素,制定了《简单案件立案识别分流标准》和《复杂疑难案件立案识别分流标准》。例如:在立案阶段,通过案由、标的和主体3个核心要素实现民事一审案件的智能分流;通过案由、标的、主体、审限和诉状字数5个核心要素实现民事二审案件的智能分流。通过罪名、检察建议、主体3个核心要素实现刑事一审案件的智能分流;通过罪名、主体、一审判处的刑罚种类和刑期4个核心要素实现刑事二审案件的智能分流;通过案由、主体和诉讼请求类型3个核心要素实现行政一审案件的智能分流;通过案由、主体、一审程序类型和裁判方式4个核心要素实现行政二审案件的智能分流。其中,深圳中院二审简单民事案件的智能甄别准确率已经达到90%以上。

——办理流程标准化。深圳中院制定了《简案快办标准化流程指引手册》,将两级法院在繁简分流改革过程中探索出的门诊式庭审、要素式庭审等改革创新经验升级为标准化的流程指引,采用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简化裁判文书,推行简便灵活的送达方式,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

——裁判尺度标准化。为防止繁简分流改革后,同类案件交由不同部门审理可能带来的裁判尺度不一问题,深圳中院组织编写了《审判执行业务裁判指引汇编》,制定收录了涵盖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各领域主要案件类型的43个裁判指引,实现类案同判。深圳中院速裁庭还结合上述裁判指引,组织修订了一、二审简单民事案件的要素式裁判文书样式和标准化说理模板,实现了劳动争议案件、交通事故案件裁判文书的自动生成,确保速裁案件审判质效双提升。

   让正义来得更及时

    改革一年来,深圳两级法院136名速裁法官,总计分流了7.6万件民事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45%;分流了1.6万件刑事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6%;分流了0.3万件行政案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54%;分流了6.4万件执行案件,占全部执行案件的56%

    随着繁简分流改革系统集成能力的增强,2016年,深圳两级法院总计结案27.8万件,比2015年上升了23.7%;民事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仅为42.5天,刑事、行政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不超过10天,快执案件结案周期一般不超过50天。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在收案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上诉案件不断减少,其中速裁案件服判息诉率超过90%

    在《南方都市报》举办的“深圳市民眼中的百件优秀民生实事”评选活动中,深圳法院繁简分流改革荣获街坊口碑金奖并入选2016年深圳十大法治事件。评审团评价其为“让正义来得更及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不仅破解了案多人少的司法难题,而且大幅提高司法效率,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同时,不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速增效、高效便民,实现公平与效率最大限度的统一。全面推行标准化审理机制,为全国法院系统提供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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