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3-29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6.14 144 出版日期:2016-07-20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简出效率,繁出精品

文 花蕾 通讯员 李文华

  “一目了然、一看就懂,这份判决不错!”2015年12月,家住昆明市西山区的刘女士拿着一份“表格式”判决书,笑了。30分钟前,她和被告来到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庭审中,法官针对争议焦点组织举证、质证和辩论,双方当事人当庭拿到判决书。这份判决书全部由表格构成,适用简易程序,案由、原告、被告、诉讼请求、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赔偿项目、判决结果全都分布在相应的表格里,其中在赔偿项目的表格里可以看到,赔偿的缘由和金额一目了然。

  推行裁判文书的“繁简分流”,是推进审判繁简分流的题中之义。2015年,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1323.6万余件,同比增长20.41%,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其中,民事案件同比增长20.2%,行政案件同比增长61.5%,刑事自诉案件同比增长23.5%。但是,随着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推进,审理案件的法官绝对数量有所减少。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越来越大。“处理好民事案件是做好繁简分流工作的重要一环。”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法官褚嬴说。从法院层级上看,80%以上的案件在基层法院受理,“案多人少”矛盾主要在基层法院;从案件类型上看,80%以上的案件是民事案件,“案多人少”矛盾主要集中于民事案件。

裁判文书 繁简有序

  2015年12月,40岁的刘女士在路上被小客车撞伤,刘女士将司机王先生、小客车所有人李女士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7.5万余元。后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司机王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庭审时,刘女士委托律师参加诉讼。法官审理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护理费、精神抚慰金。开庭30多分钟后,刘女士便拿到这份“表格式”判决书。她第一次见这样的判决书。被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说,这份“表格式”判决书非常简洁,尤其在赔偿项目部分。以前每个法官的书写习惯不同,他们后期在填写理赔清单时,不太方便,“相比较在长判决书中寻找数据,‘表格式’判决书就特别方便,直接摘抄就行了。”目前,西山区法院主要将“表格式”判决书应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物业、供暖、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

  今年6月,一份类似的“表格式”判决书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第11法庭发出。案由也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案件。这是北京市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表格式”裁判文书。据悉,目前,昌平法院主要把“表格式”判决书率先应用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未来,昌平法院将把这种“表格式”判决书应用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物业、供暖、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其中提出,要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建立裁判文书说理的评价体系。

  “对部分案件进行调解,庭前分流案件事实,开庭时分流争议焦点,宣判时使用格式裁判文书,缩短了审判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这既大大缩减了判决书的篇幅,又不遗漏判决书的基本要素,实现了简案快审。”西山法院院长何家华说。通过“表格式”模板与具体案件信息的结合,能够实现文书即时生成,使案件裁判文书的撰写效率大幅提高。同时,“表格式”裁判文书能够实现当庭制作、当庭宣判、当庭送达,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奔波之苦。“表格化的结构和布局使当事人一目了然、清晰易懂,节约了司法资源,进一步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blob.png

建立诉调中心 实现审前分流

  刘女士的案件由小额速裁法庭法官开庭审理。西山法院为开展繁简分流工作,进行庭审方式改革。小额速裁法庭是配套改革措施之一。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是云南省基层法院中第一家年受理案件超过10000件的基层法院,且连续5年来年受理案件数均在12000件以上,法院现有政法编制120人。作为云南省司法改革试点法院,西山法院2015年有80名法官办案,现有入额法官32名。为了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2013年,西山法院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并抽调10名法官到诉调中心专门开展繁简分流工作。诉调中心设小额速裁法庭。诉调中心主任由院审判委员会专委担任。

  立案庭庭长马惠说,繁简分流工作中如何区分繁案和简案是一个重要问题。法律虽然对案件的繁简标准进行了原则规定,但实践中案件的繁简其实是个动态的过程。一方面,诉讼标的大的案件、当事人众多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因为当事人争议小,往往容易快速审结;另一方面,一些看似简单传统的纠纷也会由于当事人的争议变得复杂而难以处理。因此,仅凭立案时的材料来简单地划分案件的繁简不太科学,也不容易操作。

  西山法院每年约有8000多件民事案件,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即把全部民事案件移送给诉调中心开展简案快速审理工作。诉调中心里的小额速裁法庭,主要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民间借贷等一些案件类型和事实差别不大的类案。

  审前准备工作是整个流程管理重要的一环,所有案件立案当天就完成移交专人送达、了解双方调解意愿、筛选是否适宜速裁等工作。为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调解和证据交换结合起来进行推进。如果案件经调解不成,当即转速裁法官主持交换证据。因此,立案调解与送达、审前调查、筛选速裁,都在审前准备中有机结合。确定当事人双方有调解意愿的案件继续调解。

双管齐下 进行配套制度改革

  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官当庭开始调解。调解不成的简单民商事案件,由诉调中心速裁法官启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以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到法院处理纠纷,在送达、开庭、撰写裁判文书、宣判等各个环节提高效率,“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力争案件在一个月内结案。从事简案快审的法官们普遍比较年轻,效率高,动作快,法院称他们为“前台”法官。

blob.png

  法官根据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人身损害、继承抚养纠纷等案件的类型化特点,制作案件构成要素表,推行表格式、令状式等格式化裁判文书。庭审中,重点围绕案件要素组织举证、质证和辩论,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庭审效率。裁判时,制作统一的样本文书,根据要素简化文书制作。文书内容一目了然,让当事人看得懂,判决拿得快。同时建立专业的审判团队,同类案件由专人审理,针对物业管理纠纷、电信领域等案件数量多、争议不大等特点,建立同类案件专人审理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加快案件审理效率。

  为了让法官集中精力审判案件,诉调中心为每一名法官配备了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负责记录和送达以及电子卷宗扫描等工作。

  通过这种方式,诉调中心的10名法官每年审结西山区法院60%的民事案件,且这些案件均在20天内审结。2014年,诉调中心10名法官快速审结案件2969件,调解撤诉率68.65%。2015年,诉调中心快速审结案件3913件,调解撤诉率73.93%。

“简出效率、繁出精品是我们追求的目标。”院长何家华说。大部分案件在一个月内结案,当庭宣判率高。充分发挥分流案件、简案快办、化解矛盾的综合性功能,三分之一的法官审理了全院50%的民事案件,案件调撤率也比全院民事案件平均水平高。“后台”法官们审判经验丰富,人生阅历丰富,他们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质量高,上诉率低,上诉维持率高,真正做到了复杂案件精细审理。

公诉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成效渐显

  “被告人黄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今年5月,西山法院法庭里,伴着法官落下法槌,西山区人民检察院集中移送起诉的4件“简案”,在1个小时内全部尘埃落定。

  2015年10月初,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从公诉科抽调专人成立“简案”办案组,1名“简案”承办人配备1名书记员协助。在“简案”办案组手中,每一起案件都在分配、办理、起诉、出庭这条流水线上有条不紊地完成。“简案”范围主要指案情简单、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无异议的成年人、单人单起轻微刑事案件,主要包括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两抢一盗”和故意伤害等6类案件。

  “简案”的最大特点是嫌疑人集中受审、案件集中审理、法官集中审判。一个法官或者一个审判庭内的“简案”集中在一个时间段进行开庭审理,做到“简案”集中审理和法官个人集中审理。开庭时,由法警一次将多名被告人一并提押至法庭,并由法庭“集中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后,分别核对被告人身份,然后再分别进行审理。“考虑到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确定因素,该院严格执行退出制度,如遇被告人翻供或者辩护人提出法律异议,以及证据发生变化需要退侦,或需要不起诉等,一律改繁类案件办理。”褚嬴说。

  该院规定“简案”办案组承办人平均每次出庭案件均要求在5件以上,集中进行审理,且出庭公诉人要做到“四简”:简要宣读起诉书、简化快速举证示证、简明发表公诉意见、简化庭审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深化“繁简分流”改革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一文中指出,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我国司法改革在价值取向上兼顾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但也不能机械理解程序正义,要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强调司法效率。他说,审判是法院的中心工作,如果法院不能保质保量地审结案件,那么再好的司法改革举措都只是“花拳绣腿”。

  只有通过不断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才能从根本上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繁简分流已经不是单纯的审判方式改革,而是涉及整体司法改革的一项举措。

  西山法院在繁简分流方面的举措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样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