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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1
星期天

《中国审判》2016.14 144 出版日期: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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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大理

一场以文化纷的地方实践

文 本刊记者 宣海林 茶莹

古城

   大理人挤人。

   到达大理,已过黄昏。对于我们这些外地人而言,大理古城的吸引力,远远超过舟车远足带来的困顿与饥肠辘辘。于是快速扔下行李,急匆匆相约赶向古城。

   虽然都不是第一次来大理,但是,仿佛不约而同,在急匆匆的脚步中,我们都急切地想去有新的发现和收获。毕竟,对于一座有着千年历史的古城,反复的品读或许会有更多的惊喜。

   然而,古城并没有给我们更多的收获。

   大理依然人挤人。

   从走近古城西门的那一刻起,喧嚣声就扑面而来,粗暴地灌满我们的耳朵。门楼前聚集的几位好像是本地人,已经摆好音响设备,一场广场舞盛会即将上演。旁边几位身着白族民族服饰的年轻姑娘,一脸焦急,摆弄着手里的花伞,东张西望,今天的生意似乎不太乐观。门楼下,游客们鱼贯而入,脚步几乎难以停下来,一来可能是急于观赏古城的夜色,更多的则可能是后面的人潮容不得前面的游客停下焦灼的心。

   一进古城,我们就似乎进入了一个超级大卖场。逼仄的道路两旁全是商铺,一个个毫无特色的招牌闪烁着单调凌乱的灯光,现代化的霓虹灯与古城街道青石板散射出的亮光混合在一起,有一种光怪陆离的感觉;店中的商品大同小异,一些所谓体现本地特色的商品,可能几天前还在义乌的小商品市场中被廉价地兜售,而今被打上古城的标记,任一双双猎奇的手翻来捡去;店铺门前,除了几个百无聊赖的游客坐在青石凳上,耷拉着脑袋,更多的则是用眼角扫一眼店铺后急匆匆赶往前方的游客;而店铺内外站着的导购员,一脸狡黠的表情,不耐烦地检视着每一个过路或者走进的游客,目光中充满了欲望,仿佛要直抵游客的内心,鼓动他们的购物欲,虽然相比一些小市场的商贩,这些导购员的眼中还是带着一丝古城的优雅和自尊,但在鳞次栉比的商铺和人挤人的游客潮的冲击下,这丝睥睨天下的优越感也快透支完了。

   来到被各类旅游手册反复推荐的洋人街,我们的第一感觉是名不副实,不但没有所谓满街的洋人,而且其人声鼎沸的程度倒使其更像一个巨大的游乐场。陪同的朋友介绍,以前这里街道两旁都是一些往来滇藏线一路的驴友,一方面兜售其沿路所得的小物件,另一方面则互换旅游信息、寻找志同道合的旅伴,这种路边摊的多样功能,一度成为茶马古道上一道别具特色的风景。然而,据说当地政府要规范这些兜售小物件的人员,建起了大规模的正规市场,但是,不仅去的人寥寥,而且从前驴友心目中的交换圣地也消散在风中。对于掩映在仆仆风尘中几千年的茶马古道上一个个怀揣浪迹天涯梦想的游者来说,失去的不仅是寻找同道中人的便捷场所,更失去了那份古道热风的满腹豪情。

   相比这些还映衬着古城古朴建筑的商铺而言,古城更热闹和更受欢迎的去处可能就是酒吧一条街了。那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忘情的声嘶力竭的歌唱声、摇曳闪烁的灯光以及门口巨大的招牌和衣着光鲜的侍应生,彰显出一幅截然不同的活力四射的场景。与古城那似乎在失去自我边缘苦苦挣扎的萎靡不振相比,这里已经完全抛却古城的羁束,以一种娱乐至死的精神宣泄着游客过剩的精力,并似乎成为更受欢迎的去处。

   这是大理所谓新生代的文化,青春的锋芒虽然锋利,但是刺破的不仅是过剩的荷尔蒙,更是这古城的宁静和祥和;这份喧嚣显然并不属于我们,也不属于这座古城,格格不入,突兀刺眼。

   “有一个茶馆还是不错的。”同行的朋友提议道。或许也是受不了这四面而来的喧嚣,自己首先选择了逃离。

   然而,在我们穿过喧嚣和夜色,搜寻良久,终于来到一座古色古香的白族建筑前面的时候,却见大门紧闭。门口一张A4纸上几行字写道:租期已到,因租金大涨,无奈关张另觅他处。这一张单薄的纸在粗壮的廊柱上,在风中孤单地飘零着,显得尤为单薄、无奈。

   那些文艺青年蜂拥而至、热心找寻并极力渲染的“生活在别处”的所谓诗意栖居何在? 

“老狼”

   初次见到郎维学,是在云南全省法院组织的一个新闻宣传干部培训班上。“这就是‘老狼’。”课间休息时,有人过来给我介绍。“欢迎到大理去!”还没来得及看旁边的人,一双大手已经伸过来了。粗壮的身材,黝黑的脸庞,一头略卷的黑发固执地粘附在宽阔的脑袋上,一双摩根·弗里曼式的眼睛透出不羁、无奈和随遇而安的眼神。他的爱好可能是一包10元的“红河”,因为即使和我握着手的时候,他的嘴角仍然粘着一根就快烧到嘴唇的香烟。他应该是一个夜猫子,从那投向你的热情而纯粹的眼神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一根根血丝。他一定是像狼一样精力充沛,就在和我握手的前几分钟里,我见他和一个人交换了香烟,和两个人握了手并寒暄了几句,和另外两个人交换了电话号码,似乎还互扫了微信,并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将那支香烟的主体消灭殆尽。

   在云南法院的新闻宣传战线,“老狼”的名声很响。尽管在此之前并没有见过他,但通过报章上的文字,对那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乡土气息、那不加雕琢粉饰的文字、那朴实的甚至可以用木讷沉默来概括的大理法官形象、那份对大理丝毫不加掩饰的爱恋,已经给了我一份大致的印象:乡土、热情、朴实、激情四射。没想到在这里相见,还是有些意外。“大理法院是有故事的。”“老狼”热情地发出邀请,语气不容拒绝。“有故事。”这个邀约不同凡响,也颇具专业性和吸引力,因而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中。

   与我们认识的许多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者不同,“老狼”是一名老法官,曾有过近20年的审判工作经历。1986年参加工作后,他就在大理中院,从书记员到助审员、审判员,直到别人在介绍他时常常要在审判员之前加上一个资深的称号,组织的一纸调令,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他就来到了中院的新闻中心。“他天生就是干这个的。”大理中院政治部主任杨金生这样评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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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狼”和媒体记者在一起

   “老狼”的工作业绩印证了杨金生的说法。十多年来,“老狼”从台前走向幕后,甘当绿叶,发挥自己长期审判经验的优势,硬是将法院宣传文化工作这样一个众人眼中的“冷衙门”打造成了大理法院的“热舞台”。虽然自己没有被评为过优秀法官,但是,经过“老狼”的文字走向全国并为全国法院系统熟知的优秀法官就有十余人。在云南法院宣传文化系统,“老狼”这片“绿叶”,无疑是大理法院最好的代言人。这些年经过中院新闻中心推出的先进典型在全国都叫得响当当:龙进品,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云南省“爱民为民”模范法官、时代先锋,曾受到全国大法官的接见,云南省委书记亲自颁发荣誉奖章;杨永章,全国优秀法官、云岭楷模;喜洲法庭,全国优秀基层法庭、全国法院优秀基层工作先进集体、云岭楷模;邓川法庭,全省法院优秀法庭,庭长罗连书当选全省法院最美法官、大理州劳动模范……因为这些硕果,“老狼”也拉来不少“仇恨”,面对其他中院新闻中心主任们的羡慕嫉妒恨,“老狼”辩解,“是基层的工作做在先,我只是腿脚跑得勤,长了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或许是由于出色的工作和明确的思路不断证实了自己,大理中院新闻中心的职能一再得到扩充:从一般的新闻宣传到全院的文字工作,再到全州法院文化建设的规划、设计以及落实,等等。但,活多人不多,中院的新闻中心始终只有两个人。非但如此,新闻中心目前在州里还没有正式的机构编制。不过,就是这样的“非正规部队”,还是出了一些新的思路、一些颇为别人关注的业绩。

   再次见到“老狼”是这次采访大理法院的文化建设之行。在到达古城的第一天,带领我们夜游古城的全程中,“老狼”那厚厚的上下嘴唇似乎就没有合拢过。对我们见到的大理的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处建筑、任何一个茶馆、任何一个街道,他都要拿出来不厌其烦地详细介绍一下,他不仅乐在其中,并仿佛要从这每一个地方榨出更多的故事来。如果不是出于对家乡文化的深爱,怎会有这么多深刻全面的了解和认知!“老狼”的介绍,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那晚喧嚣和吵闹带给我们的遗憾。

   现实印证了那句“近朱者赤”的名言,或许是受到“老狼”的影响和熏陶,新闻中心的小周居然和“老狼”一样的性格。在晚餐时,我受到了一场更为详细具体全面的大理文化的介绍。有关大理的风土人情、历史掌故、奇闻异事,等等,我一时间居然难以消化掉。我们一边在各种奇特的大理美食中细细品尝,一边囫囵吞枣般消化着小周和“老狼”抛向我们的各种介绍。而我们,则在伴随着大理悠久历史与厚重文化传统介绍的同时,一边享受着每一种顽固地留存着民族味觉品味的传统美食,一边感受着大理法院新闻宣传同行们火炉般激情四射的工作热情。真是不知疲倦的一群人!

   不过,“老狼”还是从我们沉重的脚步、疲于应付的笑容、缺少光芒的眼神中读出了些什么。是的,商业文明的冲击,已经无情地席卷了这个边疆小城;这种主动接近甚至拥抱商业大潮的热情日甚一日,古城的魅力已经在消减,甚至令人担忧,在不远的将来,这里与省外那些充斥着杂乱无章建筑和毫无特色商品的小城,将泯然一体了。长久沉淀的文化传统与风土人情,在强大的商业浪潮面前不堪一击,纷纷让路。对于我们这些带着猎奇与观赏眼光的外地人来说,古城已经很难谈上什么吸引力了。

   “面对商业文明的冲击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日渐式微,大理法院人应当做些什么呢?我们是否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为大理优良传统文化的延续、振兴乃至发扬光大作出一点自己的贡献呢?”“老狼”的问题显然是抛给我们的。至于意图嘛,我们也猜出了一些。

   作为宣传文化工作者,我们有着同样的感受和忧虑,甚至一丝自诩的责任感。法院宣传工作者的优势在于能够接触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能够深入到法院工作者的内心世界,能够接触到形形色色的案件和背后的当事人,对社会底层和群众心理有着细致入微的观察和体验。这既是便利条件,又为我们带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传统秩序的修复是否可以从更深层次的文化角度入手?”这是长期工作的感悟,抑或是见多识广的提示,也是“老狼”这些本地人心中挥之不去的困惑。所不同的是,他们一直在努力寻找机会去实践这样的想法。

   一整晚的古城夜游,收获的似乎只有疲惫的身躯和无尽的惆怅、失落。“老狼”似乎也有一丝怅然若失。不过,在送我们到宾馆、谈到第二天的行程时,他的眼睛却突然一亮,“明天我带你们去看我的法庭!”

设计师

   第二天,古城在虫鸣鸟叫声中缓缓醒来。

   站在酒店的阳台上,黛青色的苍山劈开薄薄的晨雾,在远处露出苍翠的脸庞,优雅,高冷。近一点,洱海波澜不惊,静卧在苍山脚下,初起的红日将金光洒向湖面,与青蓝色的湖光糅合在一起,波光粼粼。眼前像一个巨大的调色板,金黄、黛青、瓦蓝、苍翠、乳白、浅灰,交混融合在一起,铺陈在眼前。加上那略带清香的空气,让人情不自禁地长舒一口气,“大理人真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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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古城风光 摄影 赵子忠

   今天的目的地是邓川。

   邓川,一个干净整洁、绿树成荫的小镇,祥和宁静,街道上行人不多,且都慢慢踱着步子,悠然自得。或许历史的积淀让人们看惯了世事变迁、沧海桑田,连这样的小镇都庞然大气,岿然不动。此话不假。“老狼”并没有闲着,一路上,关于邓川以及邓川所在的洱源的历史渊源、掌故人事,都已经向我们介绍得清清楚楚。我们只是在想,和这样富有诗意的小镇相比,什么样的法庭才能值得“老狼”一再向别人夸耀?

   在邓川镇找到邓川法庭并不难。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路人,几乎都会清楚并热情地给你指出法庭的所在。

   法庭在小镇主干道的中段。掩映在绿树背后,一座江南园林式的建筑突兀地闯入我们的视野中。这就是“老狼”心心念念的法庭?

   在我们的狐疑下,“老狼”挺胸傲然踱进小院,完全没有一丝外人的生疏感。走进法庭,一座精心设计、异彩纷呈的园林令我们眼前一亮。迫不及待,完全没有给我们喘息的机会,甚至没有给我们介绍迎过来的主人们,“老狼”就开始给我们展示“他的”法庭。

   这是一座面积并不大的法庭,但显然经过了细致入微的设计和打理。大门两旁是两条蜿蜒的小溪,溪中居然养着几条鱼。水面漂着两艘白族特色的小船,用“老狼”的话来说,寓意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中的莲花,显然寓意为出淤泥而不染。这些仪式般的布置,刻意解读的寓意没有吸引我们,给我们感叹的倒是,这些人在纷繁枯燥的法律工作之外,愿意给当事人提供的不仅是一份份法律文书,更是一种精心的安排和心灵的抚慰。任门外世事纷扰、喧嚣浮躁,门内悄然静谧、我心自得。这一副睥睨天下、涤荡心灵的布置,几乎让每一个走进来的人静下心来,放下烦躁,忘掉忧愁。不过,从法庭的布局和规模看,这似乎只是正餐前的开胃小菜。

   往前走,法庭两侧的围墙上有着众多展板。这倒没有出乎我们的意料。现在,往法院办公楼的墙上贴上各种附庸风雅的诗句或者所谓的警句,已经是各地法院的保留节目。开始时,我们倒还有一些新鲜感,看多了,不免感觉有一些确实是形式大于内容,应景多于实质。但,邓川法庭的文化墙还是打破了我们的成见。

   与一般法院文化墙千篇一律的内容不同的是,这面文化墙不仅有大理民族文化的全面介绍,也有中国传统文化方面的内容和典故,除此之外,还有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司法文化和相关典故的介绍。不仅如此,还有不少实际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的内容介绍。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生动活泼,情理共存,蔚为大观,给每一个走进法庭的人一种强烈的冲击感。难怪“老狼”提到法庭时带着那样的自豪感。

   还是“老狼”的介绍更为系统。“道德感化和法律引领是邓川法庭文化广场的两条主要路径。”顺着“老狼”的引领,我们来到北边的文化墙,这里设有父子、夫妻、兄弟、邻里、朋友、关联六个篇章,每一个篇章都由“以史为镜、反面案例警示、法官评说、当事人的思考与看法”四项内容组成。与此相对的南文化墙则由清廉篇、明礼篇、尊老篇、爱幼篇、有德篇等组成,讲述古今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历史故事。“北文化墙侧重从横向上剖析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官对他们进行诉前疏导,引导其正确面对矛盾纠纷。南文化墙则是从纵向上尝试用道德正能量来引导诉讼参与人平和地打官司。”邓川法庭庭长罗连书向我们介绍道。而连接南北文化墙的东西向的文化长廊则将视点投向历史、民族文化和法治文化方面,集中展示了东西方博大精深的法治文化和大理当地灿烂多彩的民族文化。

   邓川法庭的文化建设规划得益于大理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推进。面对“建设法院文化”这一宏大目标,从中院到基层,上下都在思考究竟法院文化是什么、法院文化要干什么、法院文化应该怎么干。没有模板,没有蓝图,一切都在探索中蹒跚前行。杨金生和“老狼”心里蠢蠢欲动,中院党组也鼓励将文化实践放到基层先试一试。试点的选择起起落落柳暗花明,最终大家都把目光聚集到了洱源法院。在一次工作场合,洱源法院院长提出洱源法院想在法院文化方面有所突破,作为整合全院资源的抓手。正处于迷茫期的“老狼”眼睛一亮,似乎遇到了知音,双方一拍即合。几乎没有喘息和犹豫,“老狼”迅速从迷惘期调整到忙碌期。为了整合资源、加快进度,洱源法院甚至给“老狼”专门在法庭留了一个房间。“那段时间,除了周末一天,其他时间我几乎都吃住在法庭。收集资料,征求意见,撰写文案,初步设计,选择材料,确定施工,每一步都没有落下。”“老狼”回忆着这段对他来说是激情燃烧的时光:还有什么比能将自己的想法付诸现实更令人兴奋的呢。这个房间直到今天还留着。或许是为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些规划,“老狼”还要经常赶过来。

被法庭吸引的不仅有“老狼”。我们在法庭见到了厨师“桃源哥”,他原本开有自己的餐厅“桃源饭店”,手艺精湛,生意也很不错,久而久之大家习惯了叫他“桃源哥”。但是,在看到法庭招聘厨师的信息后,出于一种对法律工作的敬仰和长期以来对邓川法庭的良好印象,他居然欣然过来应聘。更让人吃惊的是,在一段时间以后,他竟决定将餐厅交给自己的儿子打理,自己完全留下来了。老人是被这里的氛围吸引,还是被干警们的热情感染,或许,两者都有。

   2014年,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到邓川法庭视察工作时,对邓川法庭匠心独运的文化建设赞不绝口,并说道:“要从实际出发,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依法治国的理念入脑入心,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信仰。”

   这一点早已成为现实。邓川法庭不仅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承载着审判法庭以外更多的职能,还承担着洱源县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功能。“下一步,省委宣传部还要将邓川法庭作为省精神文明教育宣传基地,发挥更大的作用。”洱源法院马刚院长介绍。

   看来,“老狼”的房间还要保留很长一段时间。 

庭长的门牙

   初次听闻罗连书,是从他的门牙开始的。

   作为邓川法庭的庭长,罗连书早已名扬云南法院系统。来邓川法庭参观的不仅有全国各地兄弟法院的同志,还有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而来过的媒体记者更是数不胜数。每当来客参观时,罗连书要么充当讲解员,要么在庭审或者调解过程中现场展示工作方法。久而久之,罗连书缺失的门牙引起了马刚的注意。有一次马刚调侃道:“老罗啊,你现在大小也是个名人了,‘云南最美法官’的称号可不能名不副实啊,能不能把你的门牙给整一整,弄得好看一点?我个人给你拨款500元如何?”

   在邓川法庭的审判法庭,我们见到了罗连书。他刚结束了一起案件的调解。“很成功。”带着浓厚方言的普通话,说话时露出了一副并不整齐的牙齿,更为醒目的是,那颗广受关注的门牙依旧不见踪影。

   我们从罗连书刚刚调解完毕的案件开始打开了话匣子。对于我们对那些文化展示如何应用在实际案件审理中的疑惑,罗连书并不感到意外。“很多外来的朋友都对这些文化展示能否起到实际的作用感到困惑。其实,邓川当地的居民是很淳朴的,这些包含了传统文化和民族习俗的文化展板中体现的道理,很容易为他们所接受。这些文化墙上的内容,以生动形象的形式,将乡土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总结出来,胜过法律语言反复的说教。事理明了,矛盾纠纷很容易就化解了,也更容易为当事人所接受。”

   邓川法庭近年来的数据也说明了这一点。2014年,通过文化墙和相关机制的思想疏导及诉讼引导,当事人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就有38件;在审结的166件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中,调解或经过调解后撤诉的129件,调撤率达到78%,比2013年提高5%。在审结的案件中,有履行内容并已到期履行的案件55件,其中有44件已及时结清,当庭兑现,自动履行率达80%。全年上诉案件仅有6件,上诉率为3%,改判只有1件,发改率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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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川法庭正面全景图 摄影 赵子忠

   “就拿我刚调解完毕的案件来说,整个调解过程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做到了案结事了。”罗连书口中的案件是一起土地出让收益权纠纷案件,当事双方是邓川镇中和村的村民张某高和张某勋。张某高六兄弟之间因为分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分配等事宜产生分歧并爆发争吵,纷争持续14年未果,且矛盾逐渐激化,兄弟反目,互不来往。邓川法庭在受理案件后,罗连书召集全庭干警分析案件,并多次到张家查看现场,多次走访六兄弟,耐心地做各方的思想工作,并用兄弟友爱等大理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故事做各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大哥首先带头认错,作出让步,兄弟之间达成和解。在调解过程中,罗连书不仅详细介绍文化传统故事,还熟练地运用当地的彝族话、白族话,很快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同。

   乡土社会群众的思想很单纯,相互间关系也比较简单,法庭受理的都是这些家长里短的小案件。对于这样的案件,需要更多的可能是细致耐心的说理和疏导,而不是反复的法律解释。耐心,细致,深入内心,这可能是法庭工作更需要的,也是对干警们最基本的要求。

   作为村里历史上第一个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作20多年来,罗连书从未离开过邓川法庭。他见证了法庭从小到大,从简陋寒酸到建筑精致的全过程。尽管日常工作中接触到的几乎都是这些家长里短的案件,但是他却乐在其中,成就感十足。在多年的基层法庭工作中,罗连书们的工作方法被长期实践检验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进而被系统化、制度化、书面化,最终体现在这满墙的文化展示上。

   社会的发展告诉我们,能够留存下来的,都是深入人的内心、蕴含着文化基因与内涵的东西。武汉大学哲学教授赵林认为,能够留存下来、占据人们心理的,只有宗教和文化。尽管有所偏颇,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留存下来的这些文化理念与内涵,是长期生活习惯与习俗的总结与体现,几百年来被实践证明确实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同、理解以及遵从。

   而罗连书们则是最好的总结者与践行者。这些扎根乡土的朴素的法官们,对基层的生活方式与乡土人情有着最深刻的体会,自身也是这种生活方式的身体力行者。这些饱含着他们实践经验总结、来自于他们日常生活方式的文化内涵与理念展示,不仅集中了他们的工作智慧,更是与当事人心灵相通的共同语言,自然容易得到当事人的遵从与认可,更容易化解矛盾纠纷,更容易实现案结事了。

   法庭的工作是艰苦的。罗连书的家在农村,每次回家都要走三四十公里。基层工作的繁琐,使他回一次家都非常不容易。我们到的当天,罗连书说已经跟他的母亲说过要回家看望她,不能陪我们,我们表示很理解。罗连书的同事说,庭长的母亲经常在村里转悠等儿子回来,好不容易看到儿子后,有时候就会说,想用自己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给他买一辆摩托车,好让他方便回来看她。可她哪里知道,罗连书并不是因为交通不便,而是因为法庭里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在邓川法庭一个稍大点的审判法庭中,罗连书给我们播放展示邓川法庭发展历程的小短片。看着播放途中来来回回给大家端茶送水的罗连书,高大的身影,步履有些微颤,那普普通通的背影,和短片上优美的旋律、古朴的白族民族建筑、精心拍摄的故事情节、富有诗意的传统习俗介绍,形成苦涩的对比。我们不禁想,这些朴实的法官们,如何在这样的边陲小城,优美而虔诚地践行着对法治的敬仰。

   在我们接触过或者听闻过的云南法院许多法官中,无论是按照本民族风俗拿起腊肉往双手上抹油然后递给我们的福贡法院的邓兴法官,还是赶赴省城开会为了替单位节约费用宁愿不断换乘长途大巴竟最后差点延误会期的龙进品法官,或者是苦闷中猛干一大碗酒而眼中仍然噙着泪花的版纳州的毒品审判法官,以及中院新闻处这两位让我们感觉始终有着挥洒不完的精力、对枯燥的文字工作充满了激情、对民族文化充满了挚爱的朋友,无一不让人觉得朴实无华,毫不做作。基层法官的艰辛,我们经常听闻,但是,这些人却把这艰辛化作了日常生活的乐趣,在普通的生活中践行着对法律的信仰。

   确实,在我们许多次的云南之行中,这些法官给我们的感觉是,再多的塑造都是多余的,这些鲜活的人物就在你面前,过多的修辞和修饰或许都显得虚假,你只需要去接触,去感受,去发掘,去记录,这些人的语言就是生活,就是故事,没有任何多余的虚假粉饰。有时候感觉,做一名记者,在云南,既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不幸的是,你没有遣词造句、匠心独运的机会,任凭你塑造或不塑造,人物就在那里,不悲不喜;幸运的是,你也不需要过多地费尽心机去挖掘故事,任何人的生活都是故事,情节都是曲折的,叙述都是感人的。

   法律的条文是冷冰冰的。如何把纸上的法律转化成日常生活的规则和潜意识里的行为准则,不仅需要法律的适用,更重要的是,需要一种将这种条文或法的精神转化为群众自觉遵循甚至遵从的规则的媒介。在乡土,这种媒介,最容易为群众接受的就是这些朴实的法官们。从朝夕相处的乡邻,到日常生活的习俗,到熟悉的乡音,再到简单易懂的道理,这样的转化媒介,比任何一种审判方式的运用都更容易为当事人接受、认同、认可、遵从,所取得的效果都要好得多,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方式,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还传播了法治的基本精神,维护了乡土基本的秩序与和谐氛围。在现代商业文化如暴风雨般侵袭中国乡土社会的今天,这种工作方式所能起到的作用,已经远远突破了司法的界限。在邓川,法庭的所在,已经不仅仅是纠纷解决的场所,更是一种法治文化和法治信仰的象征与寄托。而这个场所的精神核心,正是以罗连书为代表的普通法官。他们,才是乡土法治的精神所在。 

送法下乡

   大理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不止邓川法庭。

   从2012年开始,中院新闻中心就承担了整个大理法院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宣传、建设等工作。大理州各法院也结合自身实际和当地特色,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发展出了带有各自特色的法院文化建设模式。

   “邓川是引进来。还有一种模式是走出去,送法下乡。”参观完邓川法庭,在“老狼”的鼓动下,我们赶往大理的祥云县。那里有另外一个“老狼”参与设计的法院文化建设的项目。

   祥云,是最早被称为云南的地方,素有云南之源、彩云之乡的美誉。相传汉武帝梦见彩云南现,此地在云之南而得名为云南县。1918年,因省县同名而改名为祥云县,同样诗意而古韵悠长的所在。改的是名字,改不掉的是悠久的历史和醇厚的文化韵味。我们走过各省份的许多县市,云南各地的名称似乎更具有文化韵味。在这样的地方不谈文化建设,似乎还真是不太有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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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祥云法院的张院长和“老狼”原来是中院的同事。“这为我们法院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张院长拍了一下“老狼”,就像是朝夕相处的同事一样。“有段时间,‘老狼’就一直待在这里。”看来,“老狼”的“家”还真不少。我们暗自想着。

   我们的采访是从一部庭审录像开始的。

   这是一件前天审理的案件。原被告是一对父子,因为赡养问题一直存在矛盾,并在前不久,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并最终爆发冲突,被告儿子将原告父亲殴伤。案情很简单,诉争也很明确。但是双方情绪非常激动,桀骜不驯的儿子和怒气冲天的父亲恶语相加,互不相让,法庭秩序一度接近失控局面。在法庭调查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法庭上开始播放小短片。短片是祥云法院自己拍摄的,内容是以中国古代卧冰求鲤的故事来宣讲孝的传统美德。在这之后,还有一部分是祥云法院本院审理的一件因父女之间矛盾导致的女儿向父亲投毒的案件。短片的内容很简单,但是在严肃的庭审中间插入这样的形式,颇让人耳目一新。在场的旁听者都听得聚精会神。原被告也全神贯注,似乎忘记了自己的争议。看到案情紧张的时候,被告居然站了起来,来回走动,可能是受到了刺激,有所悔悟或者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了一些悔恨。

   随后的庭审就在意料之中了。原被告在法庭的主持下顺利达成调解,不但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得到顺利解决,双方之间多年的积怨也得到了一定的缓和。从被告脸上的歉意和神情,可以明显看出他对自己行为的悔恨。

   “在庭审中插播这样的小短片,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看到我们的讶异,“老狼”在一旁介绍道。“山区的群众没有过多的弯弯绕,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直接就表达出来,往往一言不合,就会出手伤人。但是和解起来也很容易。对待这些淳朴的群众,过多的法律语言可能都是苍白的。过多的法律解读要么难以为双方接受,要么不易为双方理解,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一些文化传统或生活习俗中蕴含的简单的道理,可能更容易为他们所接受和遵从。在当前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下,这些通过文化等因素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不仅能够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失衡的社会关系,修复断裂的社会结构,维护甚至促进民族地区和谐淳朴的社会风气与良好和谐的社会秩序。”

   祥云法院的做法,从出发点来看,与邓川法庭有着许多相似之处,表现出的媒介都是这些凝结了民族传统文化和生活习俗以及相关实际案例的内容,只是在表现形式上有所区别,一个是静态的,供来访者参观,一个是动态的,供巡回审判实际所需。“如果说邓川法庭是大理法院文化建设的1.0版,那么祥云法院的文化表现形式就是大理法院文化建设的2.0版。”“老狼”如是总结道。

   拍摄微电影的创意最初来自中院新闻中心跟随法庭下乡进行的一次阳光司法活动。为了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在当天的庭审结束后,“老狼”现场播放了一个随身携带的法治宣传片,想不到观者爆棚,反响很好。这让“老狼”很受启发。用法院庭审真实案件拍摄微电影的想法应运而生,和张院长沟通后,双方一拍即合,决意干成这件事,而重任则没有意外地落到了“老狼”的身上。从接到张院长的邀请,到创意策划、组织人员、聘请拍摄公司、文案撰写、演员物色、寻找拍摄场地以及后期制作等,“老狼”又一次找到了归属感。

   为了节约成本,微电影中的演员基本上来自法院内部的干警或者他们的家属;而场地则更为简单,不是干警们的单位或家里,就是他们的邻居家或朋友家。

   越自然或许越容易产生亲近感和真实感。交谈中,这些演员就坐在我们周边,虽然没有明星光鲜的容颜,也并没有受过什么演技方面的培训,但是,越真实、自然、朴素,越容易让人产生共鸣。一名法官就说,有一次他走在大街上,就有人认出了他,上前来问他是不是县城广场上放映的法治微电影中的主角。这样法治宣讲的效果,显然不是一般的审判工作可以达到的。

   对于这些微电影,“老狼”视若珍宝。尽管并没有什么大的道理或者很高的艺术性蕴含在其中,但是,毕竟凝结了他们多年的审判经验心得以及长期的思考,凝结了通过文化理念影响审判进程和结果的目标和尝试,更凝结了他们对塑造乡土法治秩序的朴素的想法和期待。

   庭审录像观看完毕,我们见到了祥云法院巡回法庭的李庭长。跟我们见过的各地法院的巡回审判流动法庭不同的是,祥云法院的巡回法庭是独立建制并有固定编制的。这样的巡回法庭倒是不多见。李庭长不修边幅,简单打理过的络腮胡子直立在两颊上,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杂乱无章地覆盖在黝黑的额头上。“我得建议张院长拨款让你去收拾收拾你的头发。”“老狼”一见到李庭长就这样调侃道。“下一步来你这里学习的人会越来越多的,你的形象可就是祥云法院的形象啊。”

   李庭长刚从山里巡回审判回来。他把我们带到刚开回来的巡回审判车旁边,略带自豪地给我们介绍这辆车的来历和特别之处。作为祥云法院巡回审判的工作用车,车的来历稍微有点曲折。因为没有固定的车辆编制,只好在原有的警车的基础上改装而成,并经过省法院和省发改委层层审批,确实来之不易。经过改装的依维柯小巴车完全按照法庭的设置配备,甚至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装备了现代化的数字直播系统和庭审录像设备。“虽然坐在里面稍微有点挤,但是法庭的功能却是完全齐备的,更重要的是,这个法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直接开到家门口,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此外,我们还在车上配备了简易的帐篷、桌椅等,必要的时候可以临时搭建露天法庭,方便更多的人参与庭审或者旁观庭审,还能起到法制宣传的作用。”李庭长介绍。

   停在眼前的这辆巡回审判车,虽然并不宽敞,但也确实经过精心的布置,完全根据实际需要改造过。让我们吃惊的是,这辆车居然还有自己的标识:呈螺旋状的用红蓝绿黄四种颜色以月牙形围绕着天平,醒目鲜活。“它的寓意是阳光、蓝天、田野、大地。将法庭设置到祥云县的山水之间,蓝天之下,让老百姓对司法触手可及,既便利,又亲近。”李庭长说。

   虽然,外在的形式或许都是次要的,但巡回法庭的制度化工作方式却为老百姓的诉讼带来了实际的便利。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定期上门收案立案,设立片区法官,聘任诉讼联络员,开展法律服务日活动,开展庭前辅导,案件回访,等等,这些乡村法官们将小小的巡回审判车做出了大文章,也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样本

   最后一站是大理中院。

   车子缓缓穿过依山而建的道路和密密麻麻的居民区,两边的建筑和一般的小城并没有区别,迥然不同于古城。唯一能让我们感到还在大理的,可能就是远处依稀可见的悠悠苍山。

   “看,洱海!”正昏昏欲睡间,同车的朋友叫道。抬头望去,并没有看到洱海的影子啊。“那里,那里。”顺着朋友的手望去,只见路边一座高大建筑顶楼内陷的玻璃幕墙上清晰地反射出洱海的全貌,蔚蓝的湖面与湖边星星点点的白色建筑以及远方层峦叠嶂的苍山,竟然都清晰可见。这么神奇!几乎每一个人都在心中叫道。这是一座什么样的建筑,竟在这了无生趣的乏味的街头,优美地展示着对苍山洱海的眷恋?

   “这就是我们中院。”“老狼”在一边咧开嘴角介绍道。

   还未进入院内,一座雄伟的白族风格的照壁就呈现在眼前。在镶嵌了大型电子显示屏的照壁背后,是大理法院人自己撰写的大理法院赋:“巍巍银苍,滢滢玉洱,良畴织锦,春覆四时。汉治之藩屏,李唐之南诏,两宋之大理,而今之白州。地辟西南,缔中原文明之溯远;兼蓄包容,迤大理斯文之鼎盛。十三民族世居于此,美德相承共襄安详。……”

   坐在中院会议室里,院长鲍康招呼大家喝茶。大叶茶的味道虽然并不为我们所习惯,但是却明显能感到茶叶的醇厚,显然也是有来历的茶。就我们喝过的大理人的茶而言,几乎都是这种顽强地保留着自己本地特色、难以为外地人接受的浓烈的茶,与他们的饮食一样,被大理人以一种近乎信仰般的心理留存着,这是一种对生活方式的依恋,更是一种文化传统的体现。哪怕到了外地,我们见到这些人,也是随身携带着这些茶叶和这份对当地饮食、生活方式的眷恋,就像要背着他们的家一样。

   鲍康留着略卷的头发,清瘦的面容,一副艺术家的气质。说起话来不紧不慢,眼睛仿佛若有所思。28岁即担任丽江中院副院长,是当时全省最年轻的中级法院院领导;10年的临沧法院院长;到大理法院工作也已3年。大器早成,加之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多地岗位的历练,举手投足中透出一股自信。

   对于民族地区的司法工作,鲍康无疑拥有最好的发言权。丽江、临沧、大理均为多民族聚居地区,民族人口占据较大比例。身处国家的西南边陲,长期以来一直交通不便,经济落后,民族法治意识一直较为淡漠。在缺乏法治传统的民族边疆地区,如何做到公正司法,显然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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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含翠 摄影 赵子忠

   更为棘手的是,在外来经济和生活方式的冲击下,尚未发展的民族地区急剧地面临着现代化生活方式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冲击,民族地区的生活方式、思想理念、经济发展等各方面,都受到了巨大的挤压。如何压缩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巨大鸿沟,顺利地从传统摆渡到现代文明及法治,显然不仅需要艰辛的工作,更需要高超的工作技巧和智慧。“司法要做的可能不仅在于解决矛盾,还需要修复断裂的社会关系,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

   长期的民族地区司法工作经验,加之在民族地区成长起来的对民族文化与生俱来的热爱,鲍康总感觉在日复一日的审判工作之外,法院的工作还应该有更深层次的提升,在社会的发展和传统文化的延续上,法院似乎也应该有一些作为。他把这些困惑带到了大理,直到在一次听取干警们的汇报时,他听到了“老狼”的发言。对“老狼”关于文化建设的想法,鲍康仿佛看到了自己长期以来思考的问题有了具体的解决办法。民族地区社会秩序的维护,重在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塑造、引导。很多矛盾纠纷,通过文化的影响和宣教,往往能够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方法的简单转换或者错位适用,胜过千言万语的开导与反复的工作。

   “放手去干吧。”鲍康的一句话,既是认可,更是肯定。积攒在“老狼”心中多年的想法终于有了付诸实践的机会。

   于是,由大理中院政治部主任杨金生牵头,大理两级法院的文化建设就这样迈开了自己的步伐。

   几年来,大理法院通过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践,不仅促进了审判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全院上下的面貌与风气也焕然一新,此外,还收获了一系列的荣誉和奖励,并得到了省高院的关注和肯定。云南高院田成有副院长针对大理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认为,“法院文化形成于法院之内,但它又通过审判活动,通过社会大众的参与越过围墙影响到法院之外,这就是法院文化的辐射功能……通过法官的审判活动将自己的价值理念辐射到全社会,通过公正的审判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养成尊法守法的风俗习惯,改进社会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从而有利于法治的实现。”从理论高度对大理法院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对于田成有的“内外结合”论,鲍康的感受更为具体:“法院文化不是一句空话,也不能简单地挂在墙上,而应该以审判为中心,从内外两个方面,将文化的影响发挥出来,通过深层次的、多样化的文化行为与制度,对外发挥文化的引导、影响直至塑造群众的法治理念等作用,起到培育认同、理解、遵从、尊重法治的社会氛围和社会意识的效果。对内则要通过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通过司法能力与水平的提升,提升职业尊荣感和队伍的凝聚力,坚定对法治的信仰和不懈追求、无私奉献。”

   对“老狼”法院文化建设理念和行动的全力支持,实际上是鼓励一种干事创业的氛围。正如鲍康所说,法院文化的中心是法院内部的精神理念,只有全院形成了积极向上、勇于干事负责的氛围,才能进一步影响到社会大众。在大理中院领导的支持下,大理两级法院也纷纷出手,根据自身特色,选择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提升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能力的途径,并取得了各自的成效。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州法院上下力推的工作,也在各个法院的积极探索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各具特色的成果。

   更为可喜的是,大理法院的文化建设已经突破了口号与项目的层面,成为一种以点促面、带动整体工作的行动。从鲍康的介绍中,我们得知,大理法院各种重在提高职业素养的培训班办起来了,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法律硕士班开起来了,甚至还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开展了心理学硕士项目的培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大理法院的文化建设还走出了法院的大门,自2015年起,大理法院与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报社联合举办的大理法治讲坛举办起来了,参与的人不仅有本院工作人员,还有来自公检司以及社会各界群众,论坛场面之盛,已经成为大理法律界的一道风景线。下一步,大理法院还将致力于将这一讲坛打造成常设性的法治讲坛,为大理全州的法治文化乃至社会各界提供一个窗口与平台。

   而系统性的文化建设规划也已经制定完毕,即将付诸实现。在中院办公室里,我们有幸见到了这份还没有正式实施的宏伟规划:由法治信仰、法官风貌、诉讼服务和法制宣传组成,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有效融合地域文化元素、强化运用电子技术手段、多种载体复合体现,通过整体建筑风格和内涵、司法行为标准、法官个人修养多方面塑造,全方位打造具有大理特色的法院文化。相比较我们看到的邓川法庭与祥云法院的实践,这里的建设规划与制度设计之全面系统周全,或许可以称之为大理法院文化建设的3.0版。

   对于这些努力,鲍康看得更为长远。在他看来,这一切做法最重要的是,通过法院文化的建设,不仅仅需要影响到社会的法治理念的形成,还希望通过司法文化与法治理念的养成,进而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促进整个社会文化的发展。“相对于大理而言,就是要将这种悠久的文化传统和淳朴的民族文化传承下去,在纷扰沓来的社会环境下,保留传统文化中最宝贵最优秀的部分。法院人作为接触社会大众最广泛的群体之一,既有着保留和发扬传统文化的责任,也有着这样的优势,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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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三塔

   田成有同样认为,“法治的实现关系到民族的情感、心理认同以及与习惯的合拍。法治实践,不能脱离于该国基本的政治文化背景,必须立足于自身的历史文化根基、现实国情需求和民族因素,应审慎应对中国社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特别是历史问题、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作为一种外来的规则体系,法律如要为民族地区的群众所接受,就要转化为一种民族地区自己的话语体系和规则体系,而更重要的则是一种易为民族群众接受和亲近的工作方法以及这些值得信赖和依靠的法院干警们。大理中院的制度化思路和实践,已经为这种转化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样本。 

大理

   五月的苍山,满山的杜鹃花已经含苞待放;一些急不可耐的杜鹃已经在寒风中绽放出五颜六色的花朵。苍翠的青山上,一两周后,就将是漫山遍野开放不羁的杜鹃花海。寒风中,杜鹃花遒劲的枝干攀附在陡峭的山岩上,向人们宣示着自己顽强的存在。

   在苍山上,极目远望,大理静卧在洱海旁,鳞次栉比的房子沿着山坡懒洋洋地延伸到洱海边。苍山如黛,像巨人的臂膀一样,守护着这秀丽的大理,和这一方有福之人。

   这是一座连空气中都飘荡着文艺气质的小城。尽管如潮水般涌来的游客已经给这座城市的休闲气质和文艺范儿带来了冲击,也有一些大理人或者文化人士对这种趋势表达了忧虑,有一些甚至以实际行动参与了大理的文化复兴甚至振兴。几年来,一批文化名人,包括野夫、杨丽萍等,出于对大理休闲环境的向往和对浓郁民族传统的热爱,以及对“生活在别处”意境的渴望,纷至沓来,不仅将这种仰慕带了过来,还将这种对传统民族文化的挚爱与延续这种文化传统的理念带了过来,参与到大理文化延续乃至振兴的过程中,为大理的文化传承注入了新鲜血液,成为大理文化振兴的最好的代言人。在商业行为的过度侵扰下,保存、振兴、推广大理文化的种子也在纷纷发芽、成长、壮大。

   我们在洱海边见到了杨丽萍兴建的休闲度假小院“太阳宫”。古朴典雅的白族建筑风格,别具一格的设计理念,独具匠心的选址,天人合一,与苍山洱海融为一体。除了建筑外,定期举办的艺术活动更是将这种文化振兴推向了新的高度。毋宁说,是大理成就了杨丽萍,也是杨丽萍推广了大理文化。

   可喜的是,这样的认识已经突破了个别人的圈子,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气候。在各个领域,都有一些人在尝试着留存那一份旧有文化的温度,这不仅体现了对传统文化的渴慕和传承,更体现了对于民族文化传统的热爱与呵护。这份文化传承的种子,已经开始播撒在更多人的心底。

   而此次大理法院文化采访之行中,我们也看到,大理的法院人同样属于这些清醒认识到传统文化宝贵价值的群体。出于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及对发扬这种文化传统的责任感,加之司法工作的需要,他们通过自己的乡土智慧和不懈努力,将文化与司法工作巧妙地结合到一起,教化融合,推己及远,充分发挥了法院文化在文化延续中的一份作用。

   告别大理的当天,我们在张家花园中与几位朋友小坐。一群外地的游客在导游的带领下乘兴而来,兴致勃勃地观看着这座建筑豪华、装饰铺陈的民族庄园。导游是一位白族老者,中气十足,带着自豪的感情娴熟地给大家介绍大理的历史发展、文化传统以及这座宅子的来历、一砖一瓦一笔一画的蕴意。在他的介绍中,张家花园繁复铺张的装饰和极其精致的建筑设计,完整保留了曾经的南诏国悠久的历史和世界古都的荣耀,也给大理和各民族保留了一份对于灿烂民族文化敬仰和学习的场所。而今天每位到来的游客,显然也都在为延续这份文化做出一份努力。

   在张家花园的24孝图前,这位老者绘声绘色地介绍白族传统文化中对孝的理念的高度重视,在他的口中,故事似乎从未远去。“当然,”他骄傲地说,“你们其他地区还能像我们这样孝顺长辈吗?!”

   人群中爆发出哄堂大笑。

   我们和“老狼”相视一笑。“下次再来,你们会有更多的发现。”

   “一定再来。”我们回应道。是为了再次感受那份风花雪月的浪漫,也是为了能看到那漫山遍野的映山红,更是为了能再次见到大理法院文化建设的新成果。当然,如果下次来,大理没有那么多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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