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谭海华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探路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从成立之日起,就肩负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先行者和司法改革的探路者的双重使命。作为司法改革的探路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真正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自主审理、自主裁判、自主负责。具体而言: 一是彻底实行“让审理者裁判”。明确了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主审法官的权力界限。审判委员会的权限被限制在讨论决定涉及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和监督、管理、指导审判工作的范围。全面实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在全院成立专利、著作权、商标等3个专业法官会议,负责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统一裁判标准,指导各项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院、庭长均编入合议庭审理案件,除作为法官参与审判案件和依规定进行审判管理外,不得过问、干预他人审理的案件。同时取消案件的层级汇报审批制度,除法律规定外,裁判文书均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合议庭独立签发。实行过问案件登记制度,相关情况全程留痕。 二是严格“由裁判者负责”。建立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法官、合议庭对承办的案件依法独立裁判并终身负责。法官、合议庭应当对案件的程序、裁判结果等全程负责;合议庭的审判活动由审判长主持,全体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裁判,共同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因此,若合议庭的裁判错误是一致意见造成的,则合议庭所有法官均应受到追责;若合议庭的裁判错误是由多数意见造成的,则多数意见持有者应受到追责,少数意见持有者不受追责。 为确保办案质量,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对所有发回、改判案件逐件复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建立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确保院、庭领导对重大、疑难案件能够及时指导、全程监督。 运行3年来,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大大增强,工作积极性大大提升,结案效率大大提高,结案质量大大提升,每年人均结案超过260件。没有出现重大投诉、信访案件,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案件,证明这次司法改革是符合审判规律的。 当然,在改革过程中,也有观点认为,合议庭独立审判权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廉政风险。对此,笔者以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保证合议庭独立办案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应做好必要的监督和防控,使得法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更重要的是,法官要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防腐拒变的能力,以内在的修养抵御外部的诱惑。 一是加大保障力度,使法官不想腐。腐败多是由于权力拥有者认为所谓的权力并没有给他们带来理想的社会地位或经济收入,故预防腐败首先要给予权力拥有者足够的尊荣感和相匹配的待遇,使其对自身现状满意,不愿产生腐败的念头。一方面,要确保合议庭独立办案的主体地位。细化相关规定,排除外界对法官办案的干涉。对纪委的外部监督要坚决支持,但也要防止心怀不正者利用制度的空子乱投诉、乱监督,造成对法官的不当干预。相关部门对干扰阻碍司法活动,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法官及其近亲属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另一方面,要适当提高法官待遇。笔者2003年在香港高等法院实习时,曾与香港法官讨论过司法腐败问题。一位香港法官说,从香港司法制度建立以来,未曾出现过司法腐败现象,香港法官的待遇及社会地位极高,2003年香港法官的月薪即为16-18万港币,这使他们不大可能卷入贪腐。 二是完善制度,有力查处,使法官不能腐、不敢腐。既要完善反腐败制度,扎牢权力的笼子,让法官不能腐败,也要进行强有力的查处,让法官心生畏惧,不敢走上贪腐的道路。新加坡对腐败“零容忍”,官员贪腐哪怕金额极低也会受到追责,反贪部门亦可根据需要对公职人员实行8小时外的跟踪,无论该公职人员是否受到举报。我国应在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情及司法实际,研究制定完备的反腐败制度及法官惩戒制度,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查处,做到只要有违法行为,就会被发现,就会被惩处,让司法者更加守法。 三是法官要提升自身修养,不辱历史使命。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实行以来,法官的经济待遇与政治待遇均有了提高,这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法官应珍惜目前所拥有的,提升自身修养,加强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建设。笔者2003年在香港高等法院实习时,高等法院的法官曾对笔者讲过一件“趣事”。在香港,所有人都可以闯红灯,但有一个人不会闯,那个人就是法官。法官受到自身的约束,具有强大的自律性,知道底线不可突破。同时期,笔者与香港律师谈到法官与律师的关系问题时,香港律师称,无论与法官是否认识,平日均无交往,最多是在某些节日期间赠送贺卡。我们要守住人生底线,勇于担当,廉洁奉公,不辱使命。 选择做一名法官,初心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正、实现国家与民族的复兴。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对法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高,都更重要。制度的建设是必须的,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任何制度都比不过强大的自律精神。时代需要法官牺牲小我,不折不扣地将中央司法改革精神落到实处,无添乱、不抱怨,在将公正审判做到极致的同时,不能在廉政上出问题。要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随时准备好,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奉献一切。正像献身于国防事业、隐姓埋名的英雄们所言:“我不需要你们知道我、记得我,我把我的一切献给国家。山会记住我,河会记住我,祖国会记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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