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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星期六

《中国审判》32 186 出版日期: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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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真理的司法改革

文 | 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全国妇联兼职副主席、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 宋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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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全国妇联兼职副主席、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 宋鱼水

本轮司法改革强调法官员额,引发了一场万众瞩目的司法变革,全国各地法院有序推进,改革落地生根枝繁叶茂。法官员额再次凸显法官的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正因如此,走在司法改革披荆斩棘的关键节点上,积极探索司法人才建设问题更有利于落实改革的终极目标。

司法改革的最大亮点是优化了我们的司法队伍。司法是与经济发展紧密匹配的,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对司法建设都有相应的需求。随着经济发展大潮的到来,社会各个方面的法律人才也在大规模的建设时期,但人才储备的总体不足制约着司法队伍的进一步优化。经济越活跃,案件量以惊人的速度不断亮出警戒线,法院的人才队伍越壮大。与此同时,与经济发展状况挂钩,法院司法人才的职业化差别悬殊。在经济发达地区,法院案件量大,队伍的知识结构不断调整,以专业素养为身份标识的司法人才日益成为主体,即便在基层法院,知识型人才也是改革的人才基础。法院发展越早、越快,队伍中硕士、博士越多,而且社会阅历也相对丰富。而经济发展较慢的地区,法院案件少,人才成长缓慢,有的法院甚至大学毕业生都寥寥无几。

本轮司法改革,我们面临的最大难题是3545岁的人才储备明显不足,有的法院不到20%。虽然改革开放40年带来了法律人才的繁荣,司法正以极快的速度历练出一批又一批优秀的骨干。但是,有知识有阅历的司法人才覆盖全国各级法院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市场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却同步上升,企业和律所都渴望从法院引进人才,法院优秀人才流失的危险性越来越突出,部分基层法院以及部分中级法院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人才困扰。留住一个人才就是留住一种坚守精神,留住一种司法价值的正义追求。这不仅事关司法队伍的稳定,也涉及人才的储备问题。在人才储备偏年轻化的法院,我们应及时调整、补充、完善法官入额标准,确保人才建设得以真正保障司法改革的成功。

在改革带来的种种有目共睹的可喜进步中,法官助理的水平和能力也越来越呈现良好的态势。这几年,正是因这批优秀助理的存在,各基层法院得以处理大量案件。在法官员额制改革时,如何设定助理的入额条件值得慎重思考。像笔者所在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因集合了几级法院的司法辅助人员,人员构成复杂,至今有工作7-9年的助理无法晋升为法官。

司法素质的提高离不开案件质量的提升,离不开真正能够办案的人员,需要为这些办案人员设计好发展空间。如果我们不能自身培养和留住人才,社会又无法满足我们对人才的需求,人才匮乏问题迟早爆发。何况,市场的人才标准和法院的人才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区别,法院强调的是“为人民不计功利,想事业甘于奉献”。当然,不开放也会带来封闭性的问题。总之,人才建设还需要更加敏锐的社会洞察力,更加迫切和坚决的措施,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多元化和丰富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曾经强调司法是无价的。一个社会为司法正义付出成本,再昂贵的价格都是值得的。因此,司法在人才选拔方面需要加大力度,不断探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本轮司法改革成功地让社会聚焦司法,让法官们前所未有地体验到一份好的文书所展示的社会价值、一个法官团队向社会所担负的责任,法院的导航作用更加明显。司法终极的标准是人民满意,职业的质效与人民的司法需求相互和谐与平衡。期待司法改革的更大成功,期待更多来自一线岗位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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