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0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观点 >> 时评 >> 正文
新京报:排污企业为何没把千万罚单放在眼里
时间:2015-06-10 09:40:25    作者:朱恒顺    来源:新京报

面对执法部门的停产整治通知和处罚通知,违法企业能够我行我素,如果没有“外力”支持,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许多环境“老大难”问题产生的背后,都与执法部门不作为甚至地方政府的纵容有关。

因恶意排污、接连两次拒不整改等问题,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被处以1580万元罚款并被责令停产整改。据当地村民反映,该企业近期并没停产,媒体走访发现,企业烟囱仍向外排放浓烟,企业不仅依旧运作,而且拒缴罚款。

对于这张1580万元的天价罚单,坊间曾一片喝彩,甚至被称为新《环保法》的试金石。没料到,排污企业根本没把罚单放在眼里,拒不整改。

无论是此案,还是之前的一些例子,都能看出,多数地方环保部门面对环境违法行为,还没有真正成为“长了利齿的老虎”,许多企业依然在环保部门的眼皮底下继续违法排污和违法生产,有的甚至对执法部门的处罚和整改通知置之不理,公开挑战法律的权威。

面对执法部门的停产整治通知和处罚通知,违法企业能够置之不理,我行我素,如果没有“外力”的支持,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环境类法律执法检查时发现,许多环境“老大难”问题产生的背后,都与执法部门不作为甚至地方政府的纵容有关。

有的地方,党委政府虽然口头上强调决不能牺牲环境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但对于那些利税大户的环境违法行为,往往视而不见。有时候,环保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前去查处,也往往因为主管领导或明或暗的指示而不了了之,巨额罚单不执行的情况也不少见。这两年,有的地方财政收入压力增大,有的领导脑子里想得更多的是税收和财政收入,对虽然有环境违法但能够带来较多税收的企业“关爱”和“保护”有加。

要想让环保法真的能够成为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完善执行和落实机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把解决地方政府纵容违法、干预执法和执法部门不作为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要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制度,从受理举报、监督检查、立案查处、执行、处罚责任落实等各个环节,都要存档记录,确保执法过程能够“全程留痕”。

另外,有关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也要严格落实刑法的规定,对触犯刑法的违法企业和人员以及环保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关闭】 【打印】 【纠错】  [责任编辑:朱玲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