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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刚:东海岸边的“办案能手”
时间:2014-09-17 09:48:26    作者:孟焕良 王舜毕    

临危受命,与台风比拼时速

想起去年的台风,张华刚仍心有余悸。那种惊险,想必只有海事法官这一群体方能体会。

因船东拖欠工资,宁波海事法院应船员申请在台州港依法扣押了柬埔寨籍“航平”轮,后船员因船上给养耗尽而全部离船。

2013年8月20日,强台风“潭美”登陆在即,“航平”轮处于危险水域,加之恰逢农历七月十五的天文大潮,风、雨、潮交加,船舶一旦失去控制,不仅容易造成轮船自身的损失,还可能对下游600米处的椒江二桥构成严重威胁,极易产生撞击码头、甚至冲进城区的风险,情况十分危急。针对上述情况,当地政府来函要求紧急处置,“否则将对该轮做原地沉船处理。”

“如果沉船,那相关的船员工资、代理费用、物料和备品供应纠纷将面临执 行困难!”宁波海事法院紧急商讨应对方案。

在这紧张时刻,张华刚临危受命,着手处理此事。他一边联系国内船舶管理人,说服其尽快提供担保或寻找买家对船舶进行处置,一边积极联系船厂将船舶拖至船台避风。

2013年8月21日上午8时,张华刚联系了多家船厂实地勘察,几经周折后找到万隆船舶公司,其船厂与码头距离适中、船台倾斜角度较适宜,利于将船舶拖至船台监管。

当天14时30分,张华刚会同船厂、拖轮船长实地研究“航平”轮的起拖方案。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16时50分,防汛抗台防旱指挥部再度提出:“要么将船舶拖走,要么就地沉船处置。”

张华刚结合前期船厂的考察情况,认为如果此时采用沉船方案,不但船舶将报废,而且会产生巨额的后续打捞费,影响码头的日常生产,包括当下船厂的抢险费用同样无法支付,张华刚提出原地对船舶进行加固处理,并派拖轮对船舶进行24小时值守、顶拖的建议。
此意见被采纳后,张华刚又要求船厂做好随时割洞沉船准备,确保万无一失。8月21日19时30分,拖轮按张华刚的要求到达指定位置。24时,码头上风雨交加,潮水汹涌而上,此时的船舶处在极度危险状态,张华刚不顾个人安危,协助船厂指挥拖轮随时顶推、拖带,调整船位。

第二天早上,天气情况转好,张华刚立即指令“航平”轮开展起拖作业。上午11时,“航平”轮到达万隆船厂船台。至此,“航平”轮抢险成功,码头及附近海域安然无恙。

如同那晚紧绷的弦,张华刚在职业生涯中始终紧绷着“廉洁之弦”。工作以来,他先后拒绝当事人的钱物共计4万余元。自穿上法袍的那一天起,张华刚一直不断完善自我,以优质的审判和司法为民的情怀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成为他们心中的法律“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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