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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放在云岭大地上的生命之花
——云南省元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代玉元
时间:2014-05-29 10:43:42    作者:戴礼文    

在同事的眼里,他认真坚韧、踏实敬业;在当事人面前,他耐心谦和、平易近人。他就是云南省元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代玉元。

1994年,代玉元从元阳县嘎娘乡人民政府调入法院工作。他先后在嘎娘法庭、牛角寨法庭、执行局、刑庭、立案庭任书记员、审判员、庭长等职。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代玉元总是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发扬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致力于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繁荣。20年来,他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着那份对公正的执着,始终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着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中,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2013年,代玉元审结民商事案件87件,占全院审结民商事案件410件的21.22%,其中调解结案65件,调解撤诉10件,调撤率达86.07%,远远超过了元阳县人民法院岗位目标责任制65%的调撤率。

如果不能进入法官行列,运用法律武器为人民服务,将遗憾终生

因为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代玉元从嘎娘乡人民政府调入法院工作后,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当一名好法官。他常说:“在法院工作如果不能进入法官行列,运用法律武器为人民服务,将遗憾终生。”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颁布实施,因无大专文凭,法院系统组织的三次初任助理审判员考试,代玉元均无资格参加。为实现自己的法官梦,1996年,时已27岁的代玉元参加了成人高考,并顺利进入全国法院系统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红河分校法律大专班学习,1999年取得大专文凭。就在代玉元立志要备战法院系统初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职称考试的时候,两年一次的初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停考,直至2002年,国家实行三证合一的司法考试,他似乎又看到了实现梦想的希望。

为了能当一名好法官,代玉元常常在夜灯下捧着枯燥的书籍认真的复习。每到节假日,其他人都领着老婆孩子回到父母身边团聚,但他享受不到这样的天伦之乐。即使是出门在外,代玉元身上总是装着书和笔,只要对学习有用的资料、信息,他都一定要摘抄记载。2002年3月,“半路出家”的代玉元参加首届国家司法考试,由于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又是第一次参加全国统考的法律知识考试,最终以与过关线相差45分首战失利;2003年9月再次参加第二次司法考试,仍以几分之差败北。代玉元没有气馁,他的身上总有一股不服输的犟劲,他相信只要心中信念不灭,通过努力,就一定能成功。2004年9月他又参加第三次司法考试,然而这次仅以1分之差再次败北。有好心的同事也曾婉言相劝:“还是放弃算了,在法院工作,做什么工作都一样,参考三次都过不了关,既浪费钱,又消耗精力,累垮身体不值”。代玉元说:“也许我的能力有限,但参加司考,考的不仅仅是水平,更重要的是意志,从每一次复习考试中,自己的法律知识都会得到提升,我一定要实现法官梦,不然我会遗憾终生,只要我还有资格再参加考试,过司考关,永不放弃。”

2005年,代玉元从几次失败中总结经验,又义无反顾地参加司考,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次他取得了成功。2007年1月,经院长提名,元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代玉元为审判员,并从执行岗位调到刑庭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008年9月通过竞争上岗,他被任命为立案庭庭长;2011年7月,他被任命为民一庭庭长;2013年1月,他被任命为专审委员,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优秀。

走上法官和中层领导工作岗位后,代玉元仍没有忘记以学习来提高自己,因为他深知当一名合格的法官和中层领导,首先要有一个积极向上的政治理论头脑,要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并能灵活运用法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审判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办案,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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