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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本刊记者 魏晓雯 2016年4月26日上午8时45分,最高人民法院中区第一法庭,媒体记者纷纷入场,能容纳近百人的旁听席被前来听审的人们挤得满满当当。 媒体区架起的一排摄像机的正对面是审判活动区。深棕色大理石背景墙上方的正中处悬挂着庄严的国徽,国徽下是审判人员席位,法桌、法椅的颜色与法庭内总体色调十分和谐。法台前方,两位书记员已提前到场,做着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在当事人席位上,一侧是再审申请人,另一侧则是被申请人以及一审第三人。 各大媒体的记者早已抢占到有利位置,摩拳擦掌,准备将一个备受关注的案件从法庭内全面详尽地传播出去,这个案件就是再审申请人迈克尔·乔丹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 9时整,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并请全体起立,紧接着,现场的安静被响成一片的快门声所代替。在该案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大法官的带领下,合议庭成员身着法袍、庄重大方地从法庭侧门步入审判席。随后,陶凯元大法官请全体坐下,她举起手中的法槌,敲响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法院铿锵有力的“一槌”。 这是继去年12月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开庭并当庭宣判首例刑事违法扣押国家赔偿案之后,陶凯元大法官第二次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判长,也是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下简称《法官法》)颁布实施以来,第八次由大法官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该系列案件的当事人迈克尔·乔丹和乔丹公司均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案件既为涉外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也较为典型,因此受到了国内外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体现了对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姓名权的保护和重视,同时也让公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中国法院的公平、透明和正义。”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薛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 最高人民法院邀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人民网、《新京报》、彭博社、《新加坡联合早报》等20余家中外媒体记者全程旁听案件审理并进行现场报道,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新浪网法院频道对庭审进行了全程直播。 中国法院公开透明、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已注定因这一场庭审而掀开新的一页。 复杂案件归纳争议焦点 4月26日一早,媒体记者进入法庭后,便拿出笔记本、支起三脚架、扛上摄像机,准备将庭审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一边是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一边是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用品企业,嗅觉敏锐的记者们当然知道这一案件的社会关注度。一些相识的老记者们还在讨论着去年该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时的情景。 仔细梳理该案的案情,可以发现,截至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开庭,迈克尔·乔丹与乔丹公司关于争议商标的纠葛已持续四年之久。 乔丹公司的前身是“福建省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2000年,该公司正式更名为“乔丹体育”。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乔丹商标在国内申请注册,乔丹公司在国际分类第25类、第28类等商品或者服务上拥有“乔丹”“QIAODAN”等注册商标。 2012年,乔丹商标惹争议。迈克尔·乔丹以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违反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等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10件案件 孙若丰/ 摄 迈克尔·乔丹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4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迈克尔·乔丹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8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迈克尔·乔丹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以迈克尔·乔丹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为由(二审判决遗漏迈克尔·乔丹有关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上诉理由),裁定提审10件案件。 “2016年4月19日,我们对该案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组织各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并对新证据进行了质证。”该案承办法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杜微科告诉记者。这次开庭后,合议庭综合各方当事人的申请再审理由、答辩意见以及案件证据和事实,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了迈克尔·乔丹主张的姓名权,违反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本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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