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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8.03 193 出版日期: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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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模仿的“百万黄金大劫案”

文 | 林建敏

20144111213分,“砰、砰、砰”,连续几声巨响突然从当涂县锦绣花园商业步行街传来,旋即打破午后的宁静祥和。几分钟后,几个蒙面人从一金店内夺步而出,蹿上一辆摩托车后,迅速向步行街的一端逃去。紧接着,金店服务员慌忙跑到隔壁求援,“有人抢劫,快……快报警。”

不一会儿功夫,呼啸的警笛和闪烁的警灯就充斥了整条街道。

步行街金店被劫的消息在当地火速传开,人们议论纷纷,光天化日之下,三个蒙面男子持械进入金店,抢走了价值上百万的黄金首饰,真可谓是肆无忌惮。然而,颇为戏剧性的是,距案发仅过了16个小时,当人们还沉浸在打探案件细节之时,此案便顺利告破。三名劫匪悉数归案,同时,在其指认下,被劫的黄金也全部起获。与前几年热映的喜剧电影《黄金大劫案》不同的是,当涂这起百万黄金大劫案却是由一群年轻人策划的“荒唐剧”。

“仗义”疏财,维系兄弟情谊

1991年出生的芮某是南京高淳人,作为家中独子,父母对其颇为溺爱。芮某平时花钱随意,又为人“仗义”,身边自然不缺好朋友、好伙伴。令人遗憾的是,芮某在职校就读期间,曾因实习时的工作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将人打伤,后被法院判处缓刑。受此事影响,芮某中专毕业后一直未能谋得一个较好的职位,只能在工地做木工为生。

经芮某介绍,比其还小三岁的发小向某随后也一同到工地做工。本来就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如今又在一起干活,自然走得近,吃喝玩乐基本都在一起。

在工地工作,不时有工友凑在一起赌博。有几次,芮某、向某觉得好玩,也忍不住参与其中。几天下来,芮某和向某输了不少钱。这之后,芮某与向某打工的心就凉了半截。

芮某先前已经订购了一款轿车,赌博输掉的钱都是其父母让他买车用的,靠打工的微薄收入一时很难把缺口补上;而向某输掉的钱则是刚到手的工钱,眼看这个月的生活没有着落,此时心绪更是难以平静。随后,两人商议着辞了工作,准备另谋生路。

“知之非难,行之不易。”两人谋划的种种生计,皆因想法的不切实际而不了了之。时间一长,在家闲着的滋味愈发不好受,两人此时想到了在苏州打工的另一个“兄弟”吕某。芮某和向某便借了个缘由到苏州投奔吕某,寻思着“外边或许有什么挣大钱的机会”。

吕某供述称,两人来了苏州后,自己感觉朋友都在,遇事分毫不让,在一次与工友吵嘴后,将工友打伤,被关进了派出所。对方伤情虽不严重,但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加起来也需要几千块。

吕某打工并无积蓄,此时又不敢向家里求援,只得向芮某借钱。芮某起初并不同意,无奈朋友有难,最终还是出手相助。吕某被释放后,自是万分感激。

此事过后,三人的感情增进不少,之后一齐住到了宾馆。吃喝玩乐的花销都是芮某买单。这样一来,芮某父母为其准备的买车钱早已所剩无几,买车的想法是彻底不现实了。

于是,几个年轻人开始有了更大胆的想法。

三言两语,敲定抢劫大计

芮某其实早已下定决心大干一票,只是不知道向、吕二人作何打算。趁三人在宾馆看电视的时候,芮某试探问道,“打工挣钱又少又慢,我有个提议,咱们一起挣大钱,不知道你们干不干?”

“干什么能挣到大钱?”向、吕二人回答说。

“我们去抢劫。”芮某放低声音答道。

“抢什么?”向某半信半疑,接了这么一句。

“去抢金店咋样?来钱快,看电影里的情节,只要手脚麻利,也不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而且金子值钱,好脱手,抢起来也方便。”芮某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好。”向某觉得一直都在花芮某的钱,就决心以后要跟着他混。向某盘算着,如果抢劫能得手,有钱之后自己做个小生意也不错。况且此时拒绝也显得自己懦弱、胆小、无能,以后可能没法在一起玩了。

“嗯。”吕某随后也跟着点头默许。

说起要抢哪里的金店时,芮某就提议去抢马鞍山的金店。原来,芮某在马鞍山的一家工厂实习过,对当地比较熟悉,且马鞍山离家乡高淳近,也方便逃跑和销赃。三人商议后,决定由芮某先去踩点探探情况。

就这样,一个震动全城的抢劫计划就在几个年轻人的三言两语中悄然定了下来。

实地踩点,行动箭已在弦

马鞍山当涂县,是长江下游的富庶之地。此地历史悠久,底蕴浓厚,素称“江南鱼米之乡”。在芮某看来,“当涂县经济这么好,商业步行街里面肯定有金店”。

201446日早晨,芮某便乘坐最早的班车到当涂县,开始寻找作案目标。芮某供述道,“我走在步行街到处转悠,远远就看见街西头有一家黄金银楼,临街,牌子闪闪发光。走近观察,发现金店有东、西两个大门,都是敞开的,店里有四个女服务员,柜台离大门很近。”

芮某认为这里周围路况好,下手方便,容易逃跑,心中暗暗认定这是极好的作案目标。本还想到店里去看个究竟,但又觉得店里有监控不方便,只好作罢。在门口徘徊了一会儿,芮某演绎了一遍作案过程,并选定了逃跑的方向和路线。

之后,芮某便赶回与向某、吕某汇合,将找好的目标大概叙述了一番。抢劫计划正式开始实施了。

三人商议着抢劫需要刀、锤子等作案工具,以及手套、口罩、包等物品。此外,黄金到手后,要被熔化后才能转手,所以还需要一些金器熔化设备等。之后,三人又商量着按什么比例分钱,有钱之后该如何如何……可谓浮想联翩,仿佛黄金已经到手一般,全然不知自己正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410日,芮某、向某、吕某在高淳郊区租了一间瓦房,作为临时据点。按照原定计划,三人先后购置了东洋刀、玩具手枪、锤子等工具。当晚,三人拟定了具体的行动方案,谁带什么工具,谁控制人员,谁砸玻璃拿黄金,如何逃跑等,都一一作了规划。

定下第二天动手之后,三人便没有再说话了,早早都躺到床上。想着明天的行动,虽然三人难免有些害怕,但又都不露声色。

仓皇而逃,百万黄金弃菜园

时间转眼就到了411日清晨。

刚过五点,天还没有蒙蒙亮,窗外雾气弥漫,小雨顺着屋檐滴答落下,声音清脆,更显得郊区的四周无比安静。

芮某此时已无睡意。伴随着“滴、滴、滴”雨水落下的声音,他闭着眼睛心中默数,边数边暗暗庆幸—这种天气步行街人肯定不多,更有利于下手逃跑。

等到天已露白,芮某急忙从外面弄了一辆摩托车回来,吩咐大家穿上雨衣、雨裤,带上工具,三人一路呼啸往当涂县赶去。

虽说高淳距当涂路途不远,但雨天路滑,耽搁了不少时间。及至到步行街时,已将近中午。向某、吕某不熟悉当涂,也不知道金店的具体位置,芮某就先骑车带他们在步行街转了几圈,让其注意观察金店内黄金摆放的位置、店员人数及报警器的位置。

万事俱备。

等芮某一声令下,三人便揣上工具,径直走向金店。之后店里就传来了“砰、砰、砰”的玻璃被砸碎的声音。后来不知谁喊了一声“快跑”,三人便夺门而出,先后蹦上了车,往原计划的方向逃窜。

从进入店内,到得手出逃,只用了短短几分钟时间,宛如电影中预设好的情节一般紧凑。

至今,每每回想起案发时的情形,当年只有22岁的原金店销售员曹某仍然后怕。她回忆说,“当时我正在和同事张某聊天,突然进来三个年轻人。我们第一反应是问他们要看什么款式。然后一个人就拿出刀让我不要动,另一个人拿了一把黑色的小手枪指着同事。我当时十分害怕,头脑都是蒙的,腿在不停地发抖。我转过身去没敢动,后来就听到柜台被砸碎的声音,前后只有几分钟,他们就带着抢走的金器逃走了……”

“逃亡”路上,芮某开足了马力往前逃窜。

也许是做贼心虚,由于马力过大,摩托车的链条在逃跑中途断开了。这下三人慌了,只得将车藏在附近树林里,并找了一个平整的地方,把换下来的雨衣、口罩等物品全部用汽油烧掉。

三人定了定神后,决定分开跑—向某、吕某先去江苏,芮某则带着金器逃往另一个方向。

芮某在路过太白中心小学的时候,听到了警笛呼啸的声音,当时便吓出了半身冷汗,心想抢来的东西不要了,人能脱身就好。芮某把装有金器的书包丢到了小学对面的菜地里。之后,他便去找向某、吕某汇合。

破案神速,罪犯认罪伏法

此案案情重大,且案发当天即在省内外媒体上被传播报道,影响十分恶劣,引起了极大关注,人们对此议论纷纷。

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封锁了作案现场,及时提取了犯罪现场的血迹、指纹及被遗留在玻璃柜内的铁锤,调取了店内监控录像,并询问了目击证人。通过紧密排查、血迹鉴定及其他掌握的线索,很快就基本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412日,案发第二天,芮某、向某、吕某三人先后在溧阳被警方抓获。到案后,三人对作案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在芮某的带领及指认下,警方在油菜地里顺利起获了被劫金器。经核实,被劫金器全部在案,并无损失。

此时,这一事件又掀起了新一轮的舆论热议。人们在称赞办案民警破案神速的同时,也都在感慨着三个蒙面劫匪竟是20岁出头的年轻人。

本案经侦查、审查起诉后,被诉至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芮某、向某、吕某因经济拮据,共同持械抢劫锦绣花园步行街的“老庙黄金”银楼,抢劫黄金手链、手镯重2935.88克,价值909159.06元。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数额巨大,影响恶劣,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在庭审现场,三被告人对犯罪事实无异议,均表示愿意悔过自新。芮某当庭宣读了在看守所内所书写的悔过书,表示其在看守所的200多个日日夜夜,没有一天不在后悔和煎熬中度过,悔恨自己的天真、无知,才导致无法挽回的局面;向某表示自己根本没来过当涂,更不知晓当涂这边的金店,只是在执行芮某的安排,作案后也没分得赃物,十分后悔,希望尽快改造,以期重新做人;吕某则称只因打工过于辛苦,年少无知,出于兄弟义气才协同芮某抢劫,已深知犯法。

吕某父母在旁听席上,数度哽咽。

不过此时,三人早已悔之晚矣。法律从来都不是儿戏,既已身犯国法,就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2014121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芮某、向某、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价值909159.0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芮某提议实施抢劫,在抢劫过程中组织指挥,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向某、吕某在抢劫过程中听从芮某的指挥和安排,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芮某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芮某、向某、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三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芮某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00元;被告人向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吕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至此,轰动马鞍山地区的“百万黄金大劫案”才落下帷幕。

案后余思

看似荒唐,实际并非偶然

本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甚至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恐慌。光天化日之下,持械持枪抢劫金店,是对当地社会治安、社会秩序的一次重大挑衅,应予严惩。该案虽已尘埃落定,但留给我们的反思不应就此止步。

几个仍不知世事的年轻人,仅仅因为“黄金好卖”,就仿照电影中的相关情节购置工具,结伙抢劫金店,并意图在得手后熔成金块销赃,这听起来是多么荒唐,但恰恰是活生生的案例。

其实,芮某等人的悲剧本可避免,正是家庭责任、学校责任、社会责任的缺失和力不从心,才导致这样的悲剧在一幕一幕地上演。希冀随着各方的努力,未来这样的故事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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