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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平和 渐成大美
——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权新
时间:2014-03-28 11:16:14    作者:付勋艳    来源: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我国老一辈文化名人张伯驹谈论戏剧时曾说:“凡事,以中正平和为上,不中则偏,不正则斜,不平则险,不和则怪。”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副院长孙权新将这“中、正、平、和”四个字,解读成“居中审判、公正审判、平心审判、和谐审判”,并将其看做是为人民法官量身定做的标准。
    “我的青春是在骑单车送副本中度过的”
  刚进法院时,二十岁出头的孙权新被派往基层法庭锻炼,这一干就是十年。田间地头是他的工作场所,村居农舍便是他的审判舞台。“那时候条件艰苦,我经常骑着个单车走村串巷,村民们很热情,民风淳朴,法官威信也很高。我头脑里没什么概念,只知道凭着良心公正办事,有着使不完的力气”,孙权新这样说。貌不惊人的孙权新,审执案件却做到了量多质优。800余起案件,件件 “案结人服,事了人和”,没有一件发回改判、违规超审限,从未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
  2006年6月,孙权新承办了一起鱼塘承包纠纷案。原告于2001年承包被告黄土山村五组一鱼塘,时间是10年。因物价上涨,被告要求提高承包费,原告不同意,被告便通知原告终止合同,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突然聚集该组村民阻止原告继续承包,并掘塘堤放水,原告见状也立即邀集亲友进行阻止,双方于是发生械斗,导致了一人重伤、多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孙权新作为民事案件的主审法官,他深感责任重大,明白双方都在气头上,情绪激动,稍有不慎,后果堪忧。
  当时正值农忙季节,农活急需人手,孙权新抓住这个最佳时机前往黄土山村,挨家挨户给当事人讲解法律,分析案情。经过半个多月苦口婆心的劝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就鱼塘承包纠纷达成了和解协议并调解结案。刑事案件中由于双方均对对方行为予以谅解,涉案嫌疑人最终都被宣告缓刑,该案的和解在当地取得了很好地社会效果,老百姓称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2002年,第一届全国司法统一考试拉开了序幕,这个有四年审判经验的“毛头小伙子”用两个月的拼搏换来超过分数线39分、全市第二名的优异成绩。2005年,孙权新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十杰法官”的荣誉称号。2006、2007连续两年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官,2007年被市政府荣记二等功……人们不得不开始注意这位崭露头角的新秀。
    “党外人士捞了个副院长!”
  2007年,是孙权新的转折之年:他被提拔为鼎城区法院副院长。“当时也有人说,要不是我这个党外人士的身份,副院长的位置想都别想。”对于这种言论,孙权新从来都是一笑置之。他相信,时间能证明一切。
  2008年,鼎城区法院案件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8%,法院的社会公众形象测评在全省126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五;2010年,该院的案件质量跃上了历史新台阶,取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2011年,该院的案件质量和文书质量居全市第二,社会公众评价继续保持全市第一,并被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院;2012年,该院的案件质量、司法绩效排名居全市第二,再次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
  成绩的背后,是孙权新鲜为人知的付出。从上任起,他的档期里就鲜有周末。自己的鞋子脱了胶,完全不知;女儿的生日蛋糕上有几只蜡烛,有时也会糊涂……他一心扑在工作上,简直到了入魔的地步。
  孙权新善于抓住每一次学习的机会,努力提升自身能力。他参加了市委组织部举办的第七届党外中青班、最高人民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高级法官晋级资格培训班等培训,并在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班进行学习,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
    进入政协:挥之不去的问题意识与现实关注
  2007年,这位党外干部被任以区政协委员、常委之职。草根出生的他,天生就怀有强烈的现实关注与问题意识。尽管工作繁忙,他总是挤出时间来收集信息,围绕政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与焦点问题,进行深层思考。
  功夫不负有心人,孙权新的提案《关于整治“黑车”非法营运的几点建议》、《关于建立司法救助基金的提案》、《关于出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政策的提案》先后被区政协评为优秀提案,由区政府专门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和落实。在区政协常委会上关于《建立社会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题》的发言引起了区委政法委书记的高度重视,敦促成立了执行联席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地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2010年,鼎城区的执行清积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
  自当选政协委员以来,孙权新连续四年都被评为区优秀政协委员。2012年11月当选区政协兼职副主席,他的人生舞台更大了,为民“鼓与呼”的劲头更足了。
    农民的儿子为农民
  “人民法官为人民、农民儿子为农民”,这听上去挺押韵的。孙权新对农民和困难群众始终有着天然的、难以割舍的情怀。
  孙权新尚在读初中时,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了柔弱的母亲和两个儿子相依为命。“母亲一个人干沉重的农活、养鸡喂猪,让我和弟弟上学。等到我参加工作、刚结婚,母亲就去世了……”平日里坚毅、乐观的中年男人此时眼眶有点湿润。这样的成长经历让他每当面对处境困难的当事人时,总想为他们做点什么。
  在办案过程中,孙权新经常自发开展司法援助,为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甚至代写有关文书。直到现在,还有很多当事人亲切的管他叫“孙律师”。
  2008年,法院来了一位古稀老人,家境十分贫寒,儿子在煤矿干活时被砸伤,几近痴呆,煤矿老板仅支付了医疗费后便不闻不问。老人不会打官司,又无钱请律师,就只身来法院上访。孙权新了解情况后,耐心告知老人依法应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不服裁决才可到法院打官司。看老人听不明白,孙权新又主动为其书写了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仲裁申请书,并帮其完善了证据材料。最终老人的儿子经劳动部门裁决获赔20余万元。老人带着儿子送来的红包被孙权新婉言谢绝。老人临走时含着热泪感激的说:“孙律师,您是好人,我们全家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您的恩情。”
  孙权新始终怀抱着朴素的感恩之心,他没有多少积蓄,却多次为失学儿童、残疾人、受灾群众捐款捐物。汶川大地震后,他数次主动捐款,累计金额达3000余元。孙权新还多次无偿献血,如今,一叠无偿献血证早已被登记得满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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