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6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人物 >> 法官 >> 正文
厉莉 法官要做身上有光的人
时间:2018-05-02 15:21:49    作者:王然    来源:中国审判网

早上6点,天色渐渐亮了起来,厉莉从家中驱车赶往房山法院,那里有两个庭审和一大堆事务等着她办理。办理案件、庭室管理、调研研讨、撰写文章、公益活动、院外授课,这几年的她尤其忙碌。

来到法院10年来,厉莉有了越来越多的侧面像:从传播爱与善的使者到“全国道德模范”,从青年榜样“厉小法”到房山法院专家型法官,从“十八大”党代表到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她的作品、关于她的故事,每一篇都传播甚广。不熟悉她的人,觉得她是偶像一般的存在;她身边的人,见证着她的变与不变、坚持与成长,更觉得她是个扎扎实实的“实力派”。

“70后”的“年轻”法官

厉莉的长相并不凌厉,她个子不算高,眼睛很大,还喜欢笑,有点知性还有点萌。生活中,单看外表,你很难把她与一个严肃的法官联想到一起。事实上,在她身上,外表的柔与内心的刚之间的反差是最强烈的。“整个人爆发出一种新鲜感,潇洒张扬,往外迸发力量。”40岁的厉莉,在同事眼中的状态是这样的。

在很多人眼里,她已经是一位很优秀的法官,但70后的她却像一个少年一样,从没有停下过脚步。她将办精品案、开示范庭、带头接访、带头调研、做青年干警带教导师都融入日常审判工作中。厉莉的庭审,充满了极致的理性和逻辑。她披上法袍、坐在法台上,整个人会迸发出锐不可当的职业精英的气势,让那些抱有侥幸心理、企图虚假陈述的当事人瞬间败下阵来。年轻人喜欢旁听她的庭审,喜欢去感受那种剑气凌厉、一招封喉的庭审气场。厉莉对于她的判决,始终保持着审慎和深耕细作的态度。“仅仅把案子判出去,我不能让自己安心。”厉莉说。她始终认为,判决是法官对于整个案件把握到何种程度最全面的体现,也是判断法官能力最直接的方式。因此,她的判决分析清楚、说理透彻,处处体现出严谨细致的逻辑和判断,更体现出对正确社会价值观的引导。2016年,她的裁判文书在北京法院裁判文书百佳奖评选中获奖,与之相得益彰的,是她撰写的专业性文章,论文、调研、案例分析,频频刊载在《审判前沿》《北京市法院首批参阅案例》《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上,每一篇都体现着她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法律功底。

厉莉说,基层的审判中,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子,更多的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子,法官们所能做的就是在平凡的日常工作中,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落地。

“法官要做身上有光的人”

对于法官这个职业,厉莉有着独到的见解:法官应当是给人以力量、光明、美好的—法官要做身上有光的人。

“和所有怀着崇高法治信仰投身司法事业的年轻人一样,我渴望每一次法槌庄严落下,都诞生伟大的判决。”厉莉说。担任法官八年,她承担的几乎都是金融类和保险类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面对每一起案件,厉莉都尽可能地不局限于法律的推理与演绎,而是探索运用法律的逻辑,进行正确的社会价值引导。

2011年,刚刚当法官不久的厉莉就做了一件“大胆的事”。在一份判决书中,她认定保险合同中“按责赔付、无责不赔”因属格式条款而无效。最终,这份出自基层法院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书引起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注意。一年之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改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按责赔付,无责不赔”条款被取消。之后,这个案例又入选了《北京市法院首批参阅案例》和《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司法裁判对保险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行业风气发挥了正向引导的典型示范。

厉莉审理过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案件。一位私家车主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小心撞到前车遗撒的路障,造成车辆损坏。保险公司理赔后,以高速公路管理者没有及时清障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这类公路遗撒致害事故,在生活中时有发生,有时甚至导致车毁人亡,危害性极大。厉莉发现在这类案件中,高速公路管理者无一例外向法庭提交路产巡视记录,证明已尽到及时清障义务,胜诉比例也较高。厉莉对此产生了疑问:24小时内三次巡视,显然不能实现及时发现路障、保障通行安全的目的。那么这个法定标准从何而来?带着这个疑问,厉莉自上而下地梳理了大量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发现所谓的每日三次巡视的法定义务,是针对路产保护设定的最低标准,而并非及时清障义务的法定标准。公路管理方混淆了两者的关系。她认为,以此标准来安排清障工作显然不妥。以公路管理方的技术条件、基础设施、人力保障,完全应当针对路障进行专项管理,加强防范,以提升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最终,根据公路管理方的过错程度,厉莉判决其承担了部分责任。

为了让高速公路管理方能发自内心接受认同这个观点,厉莉在判决说理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力求逻辑清晰,说理透彻。最终,公路管理方对判决结果心服口服,认可以路产巡视标准要求清理路障工作是一直以来的疏忽,表态要加强重视、立即整改。从接到起诉状后表示如果判其承担责任一定会上诉,到判决后感谢法院对工作疏漏的及时提醒,公路管理方的转变使厉莉备感欣慰。

“一次开庭就是一堂法治辅导课,一纸判决就是一份公理告知书。”这是厉莉获得“房山法院审判专家”时获得的颁奖词。她让我们发现,法律真的可以有温度,正义也能够让人细细去品读。

青春,因为奉献而美丽

能让厉莉兴奋得说个不停的有两个话题:一个是案子,另一个就是公益。在她看来,这是两种最能让人找到归属感和成就感的事物。

谈到公益之路的正式开始,她又想起了桑桑,那个接受她两次骨髓捐献的姑娘。厉莉说:“我常常想,桑桑如果还在的话,应该和我们院里的这些年轻人一般大了,正是风华正茂实现自己人生理想的时候呢。”说到这里,厉莉看了一眼窗外阴翳的天空,视线再回来的时候,眼神似乎又回到了那种略带伤感的悲悯和持之以恒的坚定中。“我想我现在努力所做的一切,也是桑桑想做的。”厉莉始终没有让桑桑离开自己的生活—她选择了用另一种方式去爱她,去做更多,去帮桑桑走完她不能再走的人生路。

厉莉说,公益不是简单的物质帮扶,更不是对弱者的怜悯和施舍,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也渴望从精神方面获得支持与慰藉,从而燃起对生活、对未来的希望。她的善与爱感染了身边的许多人,尤其是身边的同事。2009年,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志愿服务团队“房山法院厉莉爱心团队”成立了。从此,机关、乡村、社区、厂矿、学校,留下了一群热心青年的身影,他们助学济困、抢险救灾、助残敬老。

“公益不但可以予他人以帮助,还能充实施爱者的心灵,促进社会的和谐,缓解社会矛盾。”在她的倡议下,“厉莉爱心团队”相继启动了“天平之光法律援助行动计划”,开通了厉莉爱心热线,设立了爱心调解室。

山不辞微尘而成其高大,海不拒滴水而成其广阔。9年过去了,如今,厉莉爱心团队从最初成立时的40余人,拓展到了200余人。团队的努力也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先后获得“首都巾帼志愿服务优秀团队”“首都学雷锋志愿示范岗”等称号。

“有一种荣誉,来自我心”

这些年来,荣誉纷至沓来,“全国优秀法官”“全国道德模范”“三八红旗手”“北京市双优法官”、个人一等功……厉莉是如何看待这些荣誉的?在一次发言中,她给出了答案:有一种荣誉来自我心!她解释说,党和人民授予的荣誉给予了她莫大的肯定和激励,但她更渴望的是,那种发自内心的自己给予自己的肯定和赞扬。就像上面提到两个案子一样,当她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时,当办理车辆保险时,想到人民群众因为自己一篇小小的判决,可能获得了更多的安全、便利和温暖,那种作为法官的自豪感和内心所获得的精神满足,是任何奖杯和荣誉都无法取代的。

2.jpg

>>厉莉指导当事人立案

今年,厉莉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谈起自己在人代会上的建议时,她的语速都不一样了,整个人有一种被点燃的感觉。她的建议是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我感受法官所在的审判庭大多是35岁以下的年轻法官,主要负责审理金融借款类案件。我们的核心工作是办案,但也不仅止于办好自己的案子,我们还承担着规范民间资本运行、引导金融秩序的重任。”在她看来,自己不但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从立法的角度考虑强化惩戒力度,以彻底铲除非法放贷行为滋生的土壤。

早在2012年,厉莉在审理一起借贷案件时发现,由于非法放贷主体具有债权人身份,其对债务人实施的又多为威胁恐吓滋扰的软暴力,这些软暴力游走于现行法律的边缘,相关部门很难取证并对其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随后,厉莉针对“非法放贷”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走访和调研。一些受害人反映,这些以经营为目的的放贷者往往对相关法律条文非常精通,他们会避免违反相关的法律,比如说他并不会把受害人非法拘禁到一个小屋子里,他会带去洗浴中心说带受害人去洗澡,实际就是一种变相的强制行为。“如果把非法放贷行为比喻成一棵树,那么目前针对非法拘禁、暴力伤害的打击,实际上只是打掉了几片叶子,只有从立法上规范才能起到根本的制约和打击效果。”厉莉说。

厉莉和她的团队在审判实践中还发现,民间经营性放贷业务发展迅猛,引发了“套路贷”“校园贷”等畸形放贷模式。由于地下性和隐蔽性,“非法放贷”逃避了金融监管,还有可能引发极大的金融风险。“可能这个建议会引起很大的讨论甚至是争议,但是我无论作为法官还是人大代表,这些身份所赋予我的就是承担更多的责任。所以,做这件事情,我责无旁贷。”表述这个观点时,她的声音纤细但坚决。

被这次在全国人大的提案“点燃”的还有她审判庭以及法院的同事们,“以前觉得民族复兴是很高大上的词,但现在,觉得我们做的事是可以和这个事业直接联系起来的,我们不是旁观者,而是参与者!”法官助理杨瑞强说。

沉迷于工作,醉心于生活

跟厉莉的职业和荣誉同样令人瞩目的,是她的活法。她沉迷于工作、也醉心于生活,她的强势和柔软、韧性与刚烈,为女法官的美丽增添了新的元素。

读书是厉莉生活中的重中之重,每天中午是她固定的读书时间。她读专业书籍,也涉猎其他书籍。厉莉读书,保持着精而深的原则。庭里的年轻人喜欢“偷懒”,需要什么方面的书,会先去她的办公室翻翻找找,省去不少筛选的时间。她爱照顾花花草草、爱研究穿衣打扮,也爱琢磨家居装修,院里的联欢会,她负责撰写歌词、编排情景剧剧本。爱好虽然多,但是无论哪一样,她都力求精致、追求极致。厉莉解释说:“因为我是处女座!”确实,不但爱对自己较真儿,对她管理的庭室的同事们,她也一直在给大家消除一种“差不多就行了”的心态。她鼓励年轻人:花十倍的时间做好一件事,比用一倍时间做十件差不多的事强多了。

谈论起孩子时,厉莉的眼睛会弯成两道月牙,和任何一个骄傲于女儿成长、但也经常束手无策的母亲并无二致— 介乎家庭与事业之间,介乎所要承担的勇敢与妥协、强硬与温柔之间,必须作出合乎常理又保留自我的选择。在她看来,自身的成长是拉近和孩子距离的最好方式。“不仅是关心她的穿衣吃饭学习,我希望始终保持和她交流的能力,甚至作为母亲让她引以为傲,所以我必须不断成长。”

厉莉说。踏石留痕。一步步成长、一个个荣誉是对厉莉的肯定,而她就是这样,又一次次地去不断归零和自我革新。

夜色降临,一天的工作结束了。房山法院外的道路安安静静,长长两排路灯没有尽头。厉莉走出办公大楼,她忽然抬头看了看院子里那片竹林,正生得郁郁葱葱,灯光照在上面,那竹叶绿得比夜还要浓。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