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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星期二

《中国审判》2016.23 153 出版日期: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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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院: 网络法治时代的“智慧法院”

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国猛

    近年来,浙江法院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息化工作的重要部署,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形成了网络全互联、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用的信息化工作新格局。

    一是立足互联网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的特点,促进司法公正。实行网上“点对点”查控执行财产,与银行、公安、民政、国土、工商、机场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目前已累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2.3亿次,涉及被执行人894万人次,查到存款1.1万亿元。依托淘宝网电商平台,在全国首开全公开、全透明、零佣金的司法网络拍卖之先河,至今全省法院网上公开拍卖成交涉讼资产2.9万件,总成交额733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6.1亿元。司法网络拍卖改革成为全国法院的标杆,并在全国推广。

    二是立足网络平台全程留痕、开放透明的特征,助推司法公开。浙江法院在全国率先开通了省内三级法院一体化公开、“一站式”服务的“浙江法院公开网”,实现了把司法公开全流程和诉讼服务全过程“带进家门去,装在口袋里,拉进朋友圈”,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86万篇,位居全国法院首位。

    三是立足系统平台全程在线、实时交换的特质,践行司法便民,量身开发“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为全省1.5 万余名律师提供网上全流程诉讼服务。开发网上案款缴退费系统,便利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等便捷的新渠道及时缴退诉讼费和兑付执行款。在全国率先推出微信查询法院诉讼信息服务。浙江高院被授予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2015年最受用户喜爱政务服务奖”。

    四是立足数据可记录、可结构化加工、可转换的优势,提升司法效率。在全省基层法院实行庭审记录改革,2015年以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庭审笔录案件12.8万件,明显提升了庭审质量和效率。率先研发庭审语音智能识别系统,以技术进步保障庭审记录革命性变化,推进“机器换人”。

    五是立足信息技术随时记录、动态跟踪的特性,规范司法行为。推行数字化法庭改革,对全省法院共计1783个法庭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所有开庭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在全省所有看守所和监狱建立远程视频室或数字法庭,部分刑事案件实行远程审理,被最高人民法院誉为“浙江模式”在全国推广。这一张张在全国首开先河的“金名片”,见证了浙江法院信息化工作触网、入网、融网的发展全历程。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认为,“在以信息技术服务于审判管理、服务于法官办案方面,浙江法院走在前列,为全国法院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作为具有互联网先发优势的地区之一,浙江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信息经济发展迅猛,尤其杭州是“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互联网龙头企业高度聚集,信息产业支撑作用突出,信息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超过50%。随之而来的是大量涉网纠纷不断涌现,并逐渐进入司法领域。2015年4月,为应对数量多、增势快的新型涉网纠纷,经浙江高院同意,杭州中院及西湖、余杭、滨江3家基层法院试点全流程在线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通过网络进行诉讼、化解纠纷。一年来已受理网络购物、互联网金融、侵权等纠纷1.5万余件,初步实现了“网上纠纷网上解,网上纠纷不落地”。周强院长批示:“重大创新举措,意义深远。”

    实践证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可以为法院提升审判质效、强化诉讼服务、深化自身改革提供强大的助力。但另一方面,通过“网上法庭”的试点,网络的虚拟性、当事人分布的跨地域性和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对现有的法院组织和管辖、送达、证据、庭审等诉讼规则产生了巨大的挑战。金字塔式多层管理体制,无法响应迅速变化与迭代的互联网速度,建立在实体化线下运行基础上的三大诉讼规则,也很难适应互联网审判的特点和需求。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与发展,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也日益突出,并逐渐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等领域传导渗透。网络空间并非净土,信息盗取、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等违法犯罪行为无处不在,“木马”“撞库”“炒信”等灰色地带,成为犯罪的上下游服务区,网络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愈发严重。维护网络安全,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是一个全球性的课题。目前,互联网立法相对滞后,存在许多法律空白和监管盲区,亟需以法治的理念、司法的手段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互联网不是也不能成为法外之地,依法治网才能确保网络的健康发展。加强网络法治建设,必须依靠网络治理网络,扬网络技术之长,克网络治理之短。为此,浙江法院在“网上法庭”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探索研究设立网络法院,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构建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体系,依法妥善处理网络纠纷,营造更安全、更干净、更具人性化的网络空间。设想中的网络法院具有“大平台、小前端、高智能、重协同”四个特点,是网络法治时代的“智慧法院”。

    “大平台”,即它是专门审理涉网案件的大平台,统一受理涉网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类案件,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于网络的案件。它将由精通法律、熟悉网络的法官专门从事审判和研究,以司法的示范性和包容力弥补法律空白,“孵化”网络诉讼程序与实体规范,促进网络空间治理规则的完善。

    “小前端”,即它的前端是小型化的审判团队,在线审理案件、评议案件、签发文书,保持高效的应对力,并通过全程留痕进行质量监控。

    “高智能”,即它的后台基于云计算、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沉淀,融汇“人工智能”和“群体智能”,为审判前端作智慧支撑。庭审情况可以通过语音同步转化为书面记录;系统根据案件关键词可以自动关联法律和案例,结合结构化的诉辩信息,智能生成裁判文书供法官参考;经海量裁判数据的不断训练,系统可以通过自主学习,自动适应、持续优化。

   “重协同”,即它有一个开放包容、互联互通的平台,通过与公安、工商的身份数据库、纠纷多发的电商平台等实现数据对接,打通行政、仲裁、公证、调解、第三方组织等诉讼外法律服务平台,链接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环节,进行融合与协作,构建一个以法院为终端、“漏斗”形的矛盾纠纷化解一体化大平台,推动形成各方协同治理的网络“生态圈”,促进网络纠纷的源头治理。

    网络法院的诉讼流程是完全在线的,起诉、立案、举证、开庭、送达、判决、执行全部是在网上完成,当事人无需舟车劳顿,打官司将像网购一样便捷。如当事人遇到网购纠纷,可打开专门的网页或App,先通过与公安对接的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身份认证,填写结构化的信息起诉或应诉,再通过网银或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缴费。立案后系统自动关联电商平台订单提取证据。法庭通过手机或电脑视频开庭,进行质证和辩论。系统按照诉讼环节自动生成程序性文书并一键送达,裁判文书生成后也可自动送达并一键上网公开。结案后自动启动电子归档功能,并导入执行系统进入执行程序。还有智能机器人提供即时咨询、精准推送相关案例等。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与法官都是网络法院的用户。

   “在杭州点击鼠标,联通的是整个世界。”期待在不远的未来,网络法院可以从杭州这一带有深刻互联网基因的国际化城市扬帆起航,走向世界,为全球共同面对的网络司法治理问题提供一份可持续、可发展、可包容的“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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