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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星期六

《中国审判》2016.18 148 出版日期: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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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院: 立足长远建设复合型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文 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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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和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审判队伍建设是基础。近年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探索中,本着立足长远的原则,以培养一支适应知识产权审判发展趋势的专门化法官队伍为目标,不断加强复合型、专门化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切实推进“三合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领导重视,不断健全完善机构建设

   一直以来,武汉中院党组将打造知识产权审判品牌作为武汉法院“在全国创特色、争一流”的亮点和核心工作。院党组多次强调,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一定要放眼全国,充分发挥办案数量多、审判力量配置强等自身优势,多参加全国性的活动、多总结工作经验、多发表高水平的理论调研文章,力争跨入全国先进行列,让武汉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亮点更亮、品牌更响、持续时间更长。

   为此,从1997年武汉中院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伊始,就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上给予倾斜。目前,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共有审判人员25名,其中审判员12名,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7名,72%的人员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审判人员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平均年限超过8年。

   自2007年武汉市、区两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探索以来,更是注重不断健全完善机构建设,在人员配备上,高标准严要求,实行精英化政策,坚持优中选优,两级法院配备的均是审判经验丰富、学历学位较高、专业知识扎实的审判人员,且特别注重吸收有刑事、行政、民事综合审判经验的人员。如2008年江岸区人民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之时,就按照“三合一”的要求,根据知识结构、专业背景、审判经历等条件,从民事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抽调人选,组成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实现了审判资源的优质配置。目前,该庭有审判人员6名,其中庭长1名,副庭长1名,审判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主要审判人员均有多年的民事、刑事审判经验。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实行“三合一”过程中,在审判机构设置上,则经历了引援交流—整合力量—向内挖潜的过程,最终实现了人人都是“复合型”人才的目标。实行“三合一”之初,安排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业务骨干与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组成临时合议庭,审理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案件,保证了案件审理程序完备、方向正确;在熟悉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工作流程后,则在知识产权审判庭内部设置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案件;其后,逐步过渡到全庭法官均审理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当前,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均已实现了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全庭随机分案。在知识产权审判庭自行审理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同时,继续坚持不定期地与刑事、行政审判庭开展业务交流,不断汲取审判营养。

二、创新培养模式,注重常态长效

   1.坚持以党建带队。武汉中院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党建带队促审判。在学习教育上下足功夫,坚持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切实解决思想认识和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通过学习党章党规,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唤醒党员意识,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理解掌握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意识、涵养道德品格等基本要求,真正做到思想深处有感悟,灵魂深处有触动,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坚持全员培训。知识产权审判庭以审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各类人才培养力度,坚持全员化、系统化的培训策略。根据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不同岗位职责要求,依托中院开展的庭审技能竞赛、办案能手评比、书记员技能竞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干警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等能力,取得明显成效。多名干警连续获得全省、全市办案标兵,书记员组连续六年被授予“省青年文明号”,1名法官入选“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同时,注重发挥对下指导功能,立足办案需要,注重新型疑难案件的分析研判,密切与上下级法院的联系沟通,采取法官教法官等方式,组织举办全市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确保各类法律法规的准确统一适用。

   3.坚持实践锻炼。推行“青年法官培养工程”,组织双向挂职锻炼,进一步开阔青年干警视野,提升了青年干警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积极与在汉法学院校、科研机构、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的合作共建机制。近年来,先后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等协会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等机构建立协作关系,通过安排骨干人才参与课题、科研活动,以及直接聘任具有专业背景知识人员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的陪审员,来增强干警的实践学习锻炼机会,以提升法官在技术查明等方面的能力。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刑事办案部门的沟通交流,通过对执法尺度、审查标准的研究,提升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审判能力。

   4.坚持落实审判责任机制。明确的职责,既有利于干警依法履职,也有利于促进干警加强自我学习锻炼,以符合岗位要求。结合司法改革要求,武汉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推行了“1+3+2+2”的审判团队运作模式,即1名团队负责人+3名主审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推行庭长办案常态化。在日常案件审理中,严格落实审判责任制。明确合议庭成员,特别是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分工,形成承办人负责案件推进、审判长做好指导监督、法官助理协助审判业务安排、书记员做好全程记录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以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确保人人提升责任心,从而主动提升司法能力。

   5.坚持学习型审判庭创建。武汉中院强调,全体干警要多读书、读好书,不断提升文化素养,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此,持续推行“三个一”活动,即每年要求每人读一本好书,写一篇好文章,办一件好案件,力求审、学、研结合,促司法能力提高。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调研氛围,庭支部年初要求每个合议庭申报一个调研课题,要求全员参加,年底纳入三级绩效考核指标,并通过举行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年底验收等环节,极大地推动了全庭干警审判调研积极性。近年来,共计在《人民司法》《知识产权》《中国发明与专利》《人民法院报》等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调研文章40余篇。依托法官会议制度,做好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等案件的讨论,以及涉及统一法律适用的研讨;定期组织法官教法官的学习活动及办案经验交流活动,从而提升全庭法律适用的统一度和案件的办理能力。

   6.坚持“互联网+”学习模式。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及时更新知识,研究和把握新的商业模式和技术的特点和本质,不断了解和学习知识产权审判前沿动态。另一方面,注重在互联网发声,在坚持裁判文书全部、及时上网公开的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武汉法院网等发布审判工作动态、典型案件信息、审判调研文章。

三、强化内外监督,提升队伍素质

   1.强化外部监督,坚持裁判文书上网,以公开促素质提升。早在2004年,武汉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就开始率先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自觉接受全民检阅、外部监督,以公开倒逼裁判文书事实清、依据足、说理透。自2004年以来,共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10000余份。近年来,更是坚决推行“以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应上尽上”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机制,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尝试以庭审直播、微博图文直播、网络录播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揭开庭审活动的“神秘面纱”。

   2.强化内部监督,坚持审判流程管理,以管理促素质提升。一是规范办案流程。细节决定成败,只有把握好送达、排期、开庭、裁判、结案、归档各流程节点,才能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知识产权审判庭要求,承办人在拿到案件伊始,应立即进行阅卷,做到对案件繁简、审理思路、重难点心中有数,合理安排各流程时间。其中,对送达可能存在难度的案件,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运用民诉法规定的送达手段,及早送达;对难案,要确定好审理思路、审判重点,在此基础上安排好庭前会议,并在会议中明确争议焦点,处理好诉讼相关事宜;除特殊案件外,一般应在3个月内完成庭审程序。同时,力求办案流程公开透明,强力推行网上办案机制,对每个办案流程的信息及形成的案卷材料均要求时时录入,确保“有行必有据,有为必留痕”,从而形成无形的监督压力,促使办案人员严格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案件。二是加强事中监督。知识产权审判庭深刻认识到,司法改革并非取消管理,而是要建立健全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该庭始终坚持统一管理、层级管理、自我管理和辅助管理相结合的审判管理机制,不断加强案件办理的同步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武汉中院关于审判质量、效率的各项工作规定,注重从中院审判态势分析、审判质量检查的各项通报中总结发现影响、制约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因素,及早部署,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提升审判效率。加强庭长、审判长的层级管理,特别是审判长对所在合议庭审判质效的管理。根据武汉中院及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借助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审判运行情况,通过流程节点监控、提醒及催督办、裁判文书修改审签等方式,确保对本合议庭案件办理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强化自我管理意识。该庭强调,审判管理是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特别是司法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精神,承办人一定要明确自我管理是基础,是核心,对自身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有责任意识,从收案到结案,要时时关注每一个办案流程,注意工作要求、办理时限、办理质量,既要有全面规划,也要在每个流程节点,根据案件办理进度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每起案件都能公正高效审结。充分发挥法官助理协助职责。由法官助理作好各项审判业务事项安排,关注案件审理进度,让法官从繁琐的事务工作中脱离出来,必要时对办案进度进行提醒,以确保高效办案。三是严格结案审查。结案是核心关口,严把结案关,才能形成倒逼机制,促使法官关注案件审判效率。该庭按照法律及相关工作规定,严格审限管理,坚决杜绝超审限现象的发生。对案件在正常审限内结案的,要求必须在法律文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后才能报结;对案件无法在正常审限内结案的,严格延期申请程序,要求出现该情形时,必须先提交合议庭讨论。在合议庭对事由是否真实、所适用的法律规定是否准确、延期是否确有必要认真讨论并通过后,方能提交审批。庭长在审查时,必须查阅卷宗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再根据情形予以提交或退回。

   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武汉全市法院在“三合一”试点中取得了一定成绩。2007年试点以来,至2015年底,全市法院累计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483件。其中,刑事案件529件,民事案件19930件,行政案件24件,涌现出了一批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例。除案件多次在湖北省、武汉市被评为精品案件外,市中院还连续六年有案件入选年度“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如熊克生与武汉市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汉蔡林记商贸有限公司工商行政处罚纠纷案,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诉前禁令纠纷案,武汉科兰金利建材有限公司与武汉市黄陂区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武汉九州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阮永红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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