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于宁 文 、图 任泽英 
于宁在进行例行工作检查 细微之处彰显崇高,平凡之中蕴含精彩!凭着对法院事业的热爱和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她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着自己对法院工作始终如一的追求,固守自己在天平下的承诺,走出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在法院司法行政工作这条路上散发着自己的光与热。她就是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于宁。2014年,她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线工作的“消防员” 芝罘法院2007年搬迁到新的审判综合大楼,单位配备了200台新电脑,随着时间的流逝,电脑越来越慢,不利于法官提高工作效率。于宁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向领导汇报后,对所有电脑进行了更新,给每个庭都配上了打印机和扫描仪。相关部门需要什么,从资金上给予保证只是于宁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所做的一部分工作,她的工作日每天从早晨7点10分开始,晚上7点结束,包括中午时间和周末,只要法官的诉讼文书、文件需要盖章,随时都可以找到她。 毓璜顶法庭有个财产保全案子,临时决定第二天一早去济南处理,当时已经是下午5点,到了下班时间。根据以往的经验,审判人员直接给于宁打了电话,说明情况。于宁当即答复说没问题,保证可以盖上章。下午6点,书记员赶到了院机关,找到正在办公室等候的于宁,盖上了章,保证了第二天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样的事,对于宁来说太平常了:“人家也不愿意给咱添麻烦。但凡有人在非上班时间找到咱,就表示这个事情非常急。咱其实只是付出点时间,就给人家行了一个方便,也给工作行了一个方便,何乐而不为呢?” 在于宁看来,办公室唯一的本职工作就是搞好服务。“咱在法庭干过,从一线做起的,了解一线需要什么……”就这样,于宁一直把自己当作一线人员,设身处地地为审判执行工作着想,为一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后盾和保障。兢兢业业付出,同事们看在眼里,赞在心中。每年的民意测评,于宁的得票总是高居榜首。 后勤工作的“管家婆” 2014年,新一届领导班子以法院管理年为主题,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为抓手,推进全院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于宁围绕如何更有助于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如何合理使用好有限的资金,如何有利于群众诉讼的便利,如何营造一个更为舒心的工作环境等,制定了21个规章制度,从每个岗位的职责、全院财产的管理、重大财务的开支,到锁门关灯、车辆停放等细节问题,形成了科学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虽然所涉及的日常工作事项繁多、庞杂、琐碎,但借助于制度建设,方方面面有据可依,照章办事,做到了有条不紊、有序开展。 “单位熟悉我的同事都叫我管家婆”,于宁笑着说,“法院办公经费有限,首先要保证一线办案需要,我恨不能一分钱掰成两瓣花。”一方面,她尽最大可能满足一线业务的工作需求,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提升一线干警的工作干劲;另一方面,对日常办公的经费,她又非常“吝啬”,严格把关,能不花的尽量不花,能质优价廉的绝不大手大脚,保证了每一分办公经费都用到了刀刃上。 大家眼中的“女汉子” 2014年,芝罘法院筹建毓璜顶、只楚、黄务3个派出法庭。从当年7月起,于宁放弃了自己所有的周末和节假日,每天都跑现场,收拾卫生,催施工工期,催供货商,用最快的速度为法庭配备好了所有办公设施,让3个法庭在最短的时间里就开始对外办公,方便百姓在家门口立案、诉讼。 对于于宁工作上的“拼命作风”,负责给法庭安装X光机、显示屏等的某公司的王总深有体会:“从来没见过这样敬业的女领导,雷厉风行,简直就是个“女汉子”。不管是双休日还是下班时间,我什么时候去工地,她什么时候都在那里。不断的督促让我们很有压力,只能加班加点地干活,比平时的工作效率高出了百分之七八十。不过她催我们,我们也没有怨言,因为大家都被她的奉献精神感染了。业务和施工人员配合默契,效率就提高了。” 2014年3月15日,烟台大南山发生山火,干警们自发参与到灭火队伍中。大家赶到现场时,于宁已提前为大家准备好了灭火工具。当时天干物燥、火势凶猛,干警们分成白班和夜班上山灭火。而于宁为了给大家提供保障,始终坚守在山下,为下山的干警递水送饭,叮嘱上山的干警注意安全、送上手套。春寒料峭时节,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她穿着厚厚的棉衣在山下苦守了一夜,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四点多,山火彻底扑灭后才回到家里。 女儿眼中的阳光妈妈 对于朝夕相处的同事们,于宁非常体谅。“我们主任特别理解我们,能自己来加班的基本都是她自己来,除了有特殊事情或者忙不过来的时候,她基本都不让我们来加班。”办公室小姑娘对于宁的包容和理解很是感激。于宁认为办公室的两个同事都是80后,孩子小,还没上学,家里的事情多,正是需要关心的时候。“都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于宁总是设身处地地为大家考虑。 而对于自己家,于宁则是能撂下就撂下。孩子一岁半的时候,就被送到了幼儿园;小学三年级,一心扑在工作上的于宁送女儿去了双语学校寄宿。小小年纪,女儿洗衣做饭料理家务,什么都能干。“当时老公在海阳工作,我父母年龄大了也不方便照顾孩子。”于宁说自己当时并不知道,女儿去寄宿的第一晚一直在哭,怕妈妈担心,懂事的孩子默默地忍受着离家在外的孤单无助,一直没有告诉妈妈。后来上了四年级,已经适应了寄宿生活的女儿才告诉于宁自己曾经有多无助。那一刻,于宁的心像被揪住了一样很疼很疼。 “其实寄宿对孩子也是一种磨炼,我只希望孩子将来在社会上能够自立,每个家长的追求不一样,我不要求孩子学习多么拔尖,将来能考上大学凭借自己的努力找到工作就可以了。”于宁说。 “妈妈性格善良、直爽、开朗,工作起来雷厉风行,不逢迎,不做作,她是我眼里的阳光妈妈。”女儿这样形容于宁。聪明懂事的女儿一直在学校寄宿了7年,2014年上高中后,有了晚自习,晚上10点才放学。出于安全考虑,于宁这才到学校将孩子接回家。不过让于宁欣慰的是,女儿很懂事,非常理解妈妈,上小学时为了不让妈妈担心自己,周末都跟着妈妈到单位加班。 由于工作务实敬业,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工作成绩突出,于宁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被区委、区政府嘉奖4次,多次荣获全区“三八红旗手”“为民服务先进个人”“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司法行政工作干部”等荣誉称号,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这份履历,记录了于宁倾情奉献的职业生涯,也记录了她抛家舍业的辛酸和不易。她用忘我的工作精神和精心的后勤保障,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无怨无悔地奉献自己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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