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纪实 文 王 贤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属典型的工矿城市,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逐年增多。为此,乌达区人民法院探索出一套符合地区实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5年12月,该院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成立社区法官工作室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早在2012年初,乌达法院就开始谋划与社区“网格”对接。不久后,乌达法院就在乌海市率先设立“社区法官工作室”,就地调解一些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简易案件。社区法官工作室实行定期值班工作制,开展法律咨询、指导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并结合“巡回审判”,开展“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就地审理一些简易民事案件。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法官工作室的作用,法官不是等案上门,而是积极走出去,了解百姓的诉求,到矛盾纠纷地处理纠纷。2012年至今,社区法官工作室把矛盾纠纷引入司法调处程序予以解决的达200余件,既达到息诉止争的司法目标,又使社区居民受到了法制教育。 设立诉讼调解中心 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为高效化解纠纷,该院合理改善法院机构布局,于2013年12月20日成立了诉讼调解中心。调解中心采取“1+2+1”的模式开展工作,即1名审判员或助审员、2名人民陪审员、1名书记员,协调配合,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创建“和为贵”的和谐司法理念。 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就业方式的转变,利益诉求多样化、复杂化,大量的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房屋租赁、合作合资、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等不断涌现。该院把这些案件也全部纳入到调解中心的受案范围,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2015年,诉讼调解中心共调解处理案件累计261件。 构建司法确认机制 实现诉调无缝对接 乌达区人民法院充分挖掘和发挥有限的审判资源,成立了巡回法庭,建立了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对交通事故等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当事人发生纠纷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委员会告知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了方便群众,由人民调解员指导当事人填写《司法确认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巡回法庭直接审查立案,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法庭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当即制发司法确认决定书,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2015年,该院对交通事故等168件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为协议的顺利履行提供了司法保障。 开展巡回审判 就地化解社会矛盾 近年来,乌达法院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探索出多种审判方式,诸如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田间法庭、校园法庭、院落法庭、企业法庭等庭审形式,就地开展法律咨询、现场接访,就地调解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案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曾有一段时间,乌达工业园区一些企业盗窃案件频发,且多是企业内部人员与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盗窃。为打击遏制盗窃等现象,乌达法院将该类案件巡回到工业园区内审理,企业员工在庭审现场亲身体验了法律的威严后,企业内的盗窃案件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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