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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8.14 204 出版日期: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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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 以“一网两平台”信息化处理海量执行事务

文 | 杜佳鑫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深圳法院引入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精细化的新发展理念指导执行改革,以事务信息化管理与智能化执行作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执行事务功能系统。深圳法院的三大信息化系统—“鹰眼查控网”“极光集约平台”“E键确认平台”(合称“一网两平台”)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的批示肯定,并要求予以推广。

依托“鹰眼查控网”,完善人员、财产查控执行联动机制

“鹰眼查控网”是一个对被执行人及其相关人员的财产及其他情况查询和控制的网络工作平台。深圳中院于20109月开始建设“鹰眼查控网”,20113月上线运行。其功能不断增强,成为深圳法院执行办案中查人找物的一个“神器”。

一是联动范围广,查控一体化。在财产查询方面,“鹰眼查控网”至今已与44家相关单位实现联网,既包括公安、工商、税务、海关等国家机关,也包括银行、证券等公司类协助执行主体,还在全国率先将外资银行纳入查控体系。目前,查控的种类已达28项,涵盖了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车辆、房产、股票、理财产品等多种财产形式,下一步还将上线公积金查询冻结、燃气开户信息查询等业务功能。同时,对于被执行人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余额,“鹰眼查控网”实现了由查到控的一体化办理,是全国法院中唯一能对银行账户存款余额进行扣划的查控网。在人员查询方面,深圳法院依托“鹰眼查控网”与纪委、公安、海关、人社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关系,实现了对被执行人居住、狱政、出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社保等信息的查询功能,并可实施机场安检布控、手机轨迹定位、身份证临控定位等人员控制功能。

二是信息资源共享。除了通过网络发送查控请求到执行联动单位要求协助以外,“鹰眼查控网”还与执行联动单位共享司法资源的执行联动平台。比如,收到检察院、外地法院等单位需要查询有关人员财产信息的函件时,通过执行委托功能,经审批后,可与深圳中院执行案件的查询任务一并汇总发送。这一执行联动机制,既发挥了查控网高效、规范、范围广的财产查控优势,又兼顾了委托机关保密性的要求,更减轻了协助单位的工作负担。目前,“鹰眼查控网”已经成为深圳市政法部门、政府机关司法、政务信息协同平台建设的成功典范。

同时,201712月,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实现了智能化升级,网站从原来一财产一控制的操作方式全面升级为一键提起多个财产的查控模式,大大节约了执行法官和助理的操作时间。截至2018331日,“鹰眼查控网”累计查询到财产近1169万项,实际控制财产59.79万项,仅银行存款即已冻结金额177.82亿元,实际扣划金额70.38亿元,累计人员查询42269人次,人员控制4051人次。

升级完善“极光集约平台”,建立同质化事项高度集约统管办理的机制

近年来,深圳两级法院执行案件数量和执行实施任务数量不断增加,事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从20173月开始,深圳中院保全事务正式归口执行局实施,并立“执保”字号,执行局依托“鹰眼查控网”,对原有“极光集约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自20175月起,线上任务由案件承办人、助理发起查控电子指令,实现网络查控;线下任务由平台管理人员按“市内辖区负责制”“市外分片轮值”的原则,根据实施任务的区域、类型、时限等要求,将各个案件的执行事务进行集中归类,统筹实施。执行实施人员能够通过平台一次性地实施多个相近或同类任务,最大限度地整合数量庞大、重复率高的事务性工作的实施次数,缩短单个执行事务实施的排期时间,发挥了有限的司法人力、物力、资源的最大效用,实现为审判一线分忧减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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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集约平台”通过事务、人力和装备集约,确保了资源配置最优化、司法成本最低化、司法效率最大化,实现了“化零为整的批量生产”,变“单打独斗”为“集团作战”的司法运作方式。例如,20183月,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有5宗财产保全案件共5项执行事项要赴北京实施,同期,深圳中院也有2宗执行案件需赴北京实施,按传统模式,福田区法院至少要2名人员耗时5天才能完成5宗案件的执行实施任务,深圳中院至少要2名人员耗时3天才能完成2宗案件的执行实施任务。如果以信息化集约管理模式,平台管理人员收到电子指令后,根据任务的区域、时效、要求等要素,只要深圳中院2名人员赴北京统一实施,并在5天内全部办理完成。这样一来,人力、时间、费用成本减少将近一半。

开发应用“E键确认平台”,提高执行流程智能化、自动化程度,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201761日,深圳两级法院全面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实行“简案简办,繁案精办”,努力实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目的。在此之前,深圳中院研发并上线运行一键发送速控平台,通过此平台,办案人员只要一键点击就可以自动生成立案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例牌裁定书、公告等多份法律文书,自动带有法院印章,并可以直接发送EMS,由EMS专人通过平台彩色打印法律文书,根据立案时录入的被执行人地址自动生成司法专邮的邮寄单进行送达,送达情况将会自动反馈到平台上,并提示办案人员打印作为证据存档;公告可以直接关联本院官网向并向社会公开,比传统的公告栏公布方式更为公开化,受众更广,而且可以永久保存数据,公告发布界面亦可打印存档。

按照传统的办案模式,一个简单的执行通知环节,由一名熟练的法官助理来办,以十宗案件为例,完成上述流程至少需要一天的时间,在使用一键生成文书平台之后,一名助理一天可以轻松完成一百宗案件,工作效率提高10倍。20179月,该系统已经在深圳全市法院迅速推广使用,从各区法院的反馈情况看,相当于为每一名法官增配一名助理。

截至发稿前,该系统已经处理了212128宗案件,自动生成文书261726份、公告6182份,发送司法专邮100335份,节约盖章100多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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