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 源 文 | 本刊记者 花蕾 2005年8月15日,浙江安吉县余村村委会小会议室内,空气中弥漫着不安的情绪。干部们正在为本村前些年毅然关掉矿山、还乡村绿水青山的做法进行讨论,因为村级经济与百姓收入出现了下滑。 到底该走怎样的发展道路?发展又是为了什么?寻求这些答案的,何止是这个叫“余村”的山村。整个浙江,甚至是整个中国—人们都在等待一个答案。 这一天,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连续走访数个乡、镇后,走进会议室,与干部们进行座谈。他说:“刚才你们讲了,下决心停掉一些矿山,这个都是高明之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过去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实际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在场的记者用摄像机记录下这段珍贵的历史画面。这成为对“两山”科学论断最早的影像记录。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余村人靠山吃山,视矿山为“命根子”,大力发展矿山经济,采石矿、造水泥、烧石灰……矿山给余村每年带来300多万元净利润。余村成为安吉县响当当的富裕村。30多年前,余村党支部书记潘文革正在读初中。他曾在作文里写道:“水泥厂上空,升起了黑色烟雾,像是一朵黑玫瑰正在优雅地绽放……”现在提起此事,潘文革哑然失笑,“当时觉得水泥厂带来了好生活,就应该被歌颂、被赞美。” 然而,因为矿山、水泥厂的污染,余村常年笼罩在烟尘中,竹林黄了、竹笋小了,连村里一棵千百年的银杏树也不结果了。村民们不敢开窗、无处晾衣,甚至还因生产事故致死致残…… 那是村里一代人共同的灰色记忆。13年过去了,记者来到安吉,走进“两山”科学论断发源地— 余村,走进“两山”巡回法庭。 沿着清冽的余村溪溯流而上,荷花山漂流欢笑满谷,农家乐、民宿游客盈门……13年来,余村坚定不移地走生态立村、绿色发展的道路,为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一个成功范例。 “两山”巡回法庭立足余村的实际,实行法官驻村、预约开庭、巡回审判、多元调解等,助推余村创建“无讼无访村”。审判实践中,安吉县人民法院加大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案件审理力度,依法严惩污染乡村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及破坏性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将环境资源生态价值损失纳入定罪量刑情节,守护了美丽生态环境。 莫干山以北,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北京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严惩超标排污造成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强司法后盾,守护了京津冀的蓝天。 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一直以来是我国环境资源审判的重镇。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在总结所辖五省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巡回法庭审判团队新模式下构建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专业化审判机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继在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资源民事及部分行政案件“二合一”审判机制之后,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推出的又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普遍存在侵害行为隐蔽、损害结果严重、因果关系复杂、损害事实认定困难等问题。尤其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侵害事实认定专业技术性较高。同时,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少、周期长、费用高等鉴定难问题已成为制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的瓶颈。环境资源案件尤其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执行,专业性高、难度大,法院又该如何消解执行难?面对环境资源审判中的困境,人民法院该如何突围?由此,本刊推出该组文章,以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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