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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8.06 196 出版日期: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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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两会”精神 更好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访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

文 | 本刊记者 宫雪 通讯员 翟荣生

璀璨的文物古迹、壮美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族风情……甘肃犹如一柄如意,镶嵌在中国西北,散发着独特魅力。随着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落地实施,甘肃站在历史的新起点,焕发出了光明美好的勃勃生机。

2018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在接受本刊专访时表示,甘肃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奋发有为的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主动将人民法院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谋划审判执行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的时代定位,牢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审判》:此次“两会”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的历史性盛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此次会议给您留下了哪些深刻印象?

张海波:317日,习近平全票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心声。在十九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再次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连任国家主席。作为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习近平赢得了亿万人民群众的信赖和爱戴。甘肃法院干警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

311日下午,人民大会堂掌声雷动,《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历史性瞬间,是我国坚持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时代大势所趋、党心民心所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人大代表,我坚决拥护、完全赞成。

这次修宪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增设监察委员会,修改完善国家主席任职规定等内容,充分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推动了宪法的与时俱进和完善发展,必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与此同时,我在参会期间现场聆听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这些报告深刻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巨大的成就令我倍感振奋,科学的谋划让我对未来充满信心。

《中国审判》:您此次参会提出了哪些建议?相关背景是什么?

张海波: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司法环境发生了许多新变化,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要求,部分法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求。所以,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我主要提交了3条建议。

一是提交了关于制定《环境诉讼法》的立法建议。由于环境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管辖、诉讼程序都有别于传统诉讼法的规定,现行的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机制无法单独适用于此类案件,相关法律制度供应仍有不足。例如,生态修复并不简单等同于民法上的“恢复原状”,其修复目标、修复标准、归责原则和责任方式等问题,在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并不明确。此外,环境诉讼的时效规则目前按照民事诉讼的“知道或应当知道”作为起算点,但环境损害例如血铅病、尘肺病等,具有潜伏期长、致害原因及因果关系多样等诸多特征,为适应环境纠纷的特点,应当对最长诉讼时效作出延伸规定。所以,建立环境诉讼制度的最终目的,是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达到多种要素相统一,通过整合诉讼程序达到专门化的目的。

目前,国内对“环境司法专门化”的理解仍停留在“机构专门化”上。截至201811日,除最高人民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外,全国共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计363个。然而,多地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却面临着“无米下锅”的尴尬处境,大多数环境纠纷的处置往往停留在行政层面,进入司法程序的不足1/200。针对上述问题,我建议全国人大着手制定《环境诉讼法》,通过规定专门的环境诉讼程序,专门指导环境诉讼的司法审判。具体来说,《环境诉讼法》应涉及环境诉讼当事人、环境诉讼证据保全程序、环境执法与司法的协调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区别,以及环境纠纷案件处理中,如何衔接和统一民事侵权诉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多种法益。

二是建议尽早设立环境资源专门法院。为应对严峻的环境问题和频发的环境纠纷,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近年来“遍地开花”,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适应绿色发展新要求,应尽快促成立法层面突破,设立以流域等生态系统或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专门法院,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全国法院积极探索构建适应新发展理念的司法审判格局,促进了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由于设置环境资源专门法院缺少法律依据,进一步深化改革受到约束。以甘肃为例,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将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改建为专司环境资源审判的中级法院。目前,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环境资源专门法院,已整体搬迁至兰州市,开始审理案件。受限于《人民法院组织法》中“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但缺乏相关“另行规定”的立法现状,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更名为“甘肃环境资源中级法院”的申请未获批准,名实不符的问题给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影响了新机构的改革探索和审判实践。

建议在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时,充分考虑当前推动绿色发展的形势需求,将环境资源法院列为专门法院类型之一,明确环境资源法院及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和批准权限,规范设置和批准程序,解决目前环境资源专门法院工作已经开展但身份悬置的问题,统筹考虑司法职权配置改革的系统性。在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时,建议相应开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确保相关机关职权行使的有序衔接。

三是建议明确界定与有效规制“滥诉”。近年来,“滥诉”案件的审理在全国已有多起先例,甘肃法院也出现了较多“滥诉”当事人,涉及案件数量达百余件。建议在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中明确界定“滥诉”,并建立相应的“滥诉”惩戒制度。

例如,对不听劝告的“滥诉”当事人,通过法院诚信系统予以公布;完善规制“滥诉”的相应程序,作好充分释明,告知相关规定和处罚措施,同时告知有为自己申辩的权利;在听取申辩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惩戒措施。建议修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适当提高行政案件受理费。对于涉嫌“滥诉”的,一经认定,对方当事人因应诉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食宿费、律师代理费等都可以裁定由原告承担,对于重复起诉的,案件受理费应当加倍收取。

《中国审判》:您如何评价《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甘肃法院下一步贯彻落实报告精神有何规划?

张海波:《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思路清晰、结构严谨、语言精练、文风朴实,通篇贯穿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要求,是一个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好报告,我完全赞同。这是一个讲政治的好报告。报告政治站位高,体现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坚决贯彻落实“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政治要求,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把讲政治作为最根本和第一位的要求。

这是一个重民生的好报告。报告通篇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是一个鼓干劲的好报告。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实现了历史性变革,做成了过去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是没有做成的大事,人民法院也是如此:依法审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甘肃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报告精神,全力开创新时代甘肃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人民法院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必须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筑牢党的执政根基。按照党中央要求,在甘肃省委、政法委的部署下,甘肃法院近期深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依法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重点严厉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宗族恶势力、“软暴力”等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基层政权稳固。

二是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甘肃法院将严格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积极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庭审实质化,从源头上预防冤假错案。

三是坚持为发展大局服务。甘肃法院要进一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和生态司法保护。2017年,甘肃调整林区法院布局,实现了司法审判机构对全省重点林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全覆盖。

四是强力推进解决执行难。2018年,甘肃法院执行案件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仅1月份就收案20100余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甘肃法院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推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要通过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对执行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甘肃法院要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报告要求,稳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健全员额法官遴选退出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审判团队运行机制和审判监督管理新模式,积极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坚定不移把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

六是稳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甘肃法院要在已有成绩基础上,深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深度应用水平,以实现“三全三化”为目标,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中国审判》:2018年全国“两会”因其新的时代坐标而意义非凡。甘肃法院下一步将如何学习贯彻落实“两会”精神?

张海波:甘肃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会”精神,着力在生态环境保护、产权制度保护、营商环境保护上下功夫,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的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严格按照甘肃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安排部署,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具体来说,要在甘肃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协调下,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建设,推动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更名为“甘肃省环境资源中级法院”,形成涵盖甘肃高院、环境资源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或合议庭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体系。推动甘肃林区基层法院的更名及布局落地落实,真正覆盖全省重点林区和自然保护区,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在产权制度保护上,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为基本导向,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肃处理各种侵权行为,依法甄别纠正产权纠纷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通过依法公平公正审理产权案件,向社会彰显人民法院保护产权、打击侵权、制裁违法的坚定决心。

在营商环境保护上,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信心,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司法审判助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甘肃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甘肃法院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加自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和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创新联络方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观法院建设、旁听案件审理、参加重要会议、开展视察调研等;做好代表意见办理工作,对代表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督查督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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