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5
星期四

《中国审判》2018.02(下) 192 出版日期:2018-01-20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安法院的“前世今生”


读《创制、运行及变异—民国时期西安地方法院研究》随感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杜豫苏

2017129日,应天津财经大学邀请,我有幸参加了“近代司法变革与审判机关学术研讨会暨侯欣一教授新书《创制、运行及变异—民国时期西安地方法院研究》发布会”,由此得以与这部坊间及学界评价很高的著作“晤面”。

初看书名,仅“研究民国时期西安地方法院”这一点就吸引了我的眼球。作为一名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了二十余年的法官,对自己朝夕相处、倾注情感、付诸年华的单位,却不知其“前世”曾如何形成运作,又如何发展演变至今,实乃一大遗憾。

带着好奇,我翻开了此书。一拿起便沉醉于其中,用“囊萤夜读”“手不释卷”来喻也不为过。在冗杂的公务活动和年底高位运行的结案重压下,我仅用一周多的时间便将这部60多万字的鸿篇巨制初览了一遍。

读时趣味盎然,掩卷又陷入沉思。在能看的好书尤其是好的专业书籍越来越少的时代,一部能抓人心且让人叹服不已的书确如人生知己般难求。

所谓好书,是那些在恰当的时候来临、与时代命运暗合的书;是无论翻到哪页、哪段,你都深有感触,毫无繁琐多余的书;更是读后还想再看第二遍乃至多年之后仍爱不释手的书。侯欣一教授所著此书无疑契合了这些。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处处长何帆荐言:“本书主题宏大,气韵贯通,史料翔实,细节丰富,是了解中国司法前世今生绕不过去的佳作。”笔者虽才疏学浅仍不揣浅陋,愿抒发对此书的“三感”和“三思”。

“一感”:亲切有趣。这好像一本专门为自己所在法院量身定制的书,身为一名当代西安地方法院人,读起来自然要比其他读者更感亲切自然。每每有对清末民初地方法院细节的描述,我总是不由自主地与现实场景作一番对比,极大地满足了对“前世今生”的知识补漏。如,我们曾经办公的法院旧址(2007年才搬出)是宣统二年(1910年)西安府地方审判厅初创伊始的厅址(西安市二府街中段路北),它曾由清朝陕西巡抚下设标营中营的马场修缮改建而来,历经朝代牌匾更迭、百年风尘浸淫,始终是西安地方法院的固定场所。当书中提到从1940年起出任西安地方法院院长的崔炎煜,在任期内更新的一些办公桌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沿用到1994年时,我不免感到惊讶和激动。因为那时我虽已在法院,却不知用的是“文物”。再如,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创办的以培养推事(审判人员)为主的陕西法政学堂竟是西北大学的前身,且西北大学的办学地点依旧,仍在西安市万寿宫旧址。西安法制文物之多、历史文化之厚重由此可见一二。

“二感”:生动丰满。本书通过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的有机结合,从制度、器物、人、思想和观念等多个角度,选取了民国时期西安地方法院这一样本,对近现代中国审判机关进行了“全景式”“立体化”“史诗般”的解析研究,真实再现了民国时期西安地方审判机关复杂多元的面相。有人物、有事件、有案例、有图表、有评论,一个个凌乱无序的历史碎片、一卷卷发黄枯燥的文献档案在本书作者澄澈凝练、风趣质感的文字下巧妙连贯,顿时变得鲜活丰满、立体生动起来。作者通过对书中人物的讲话致词,以及从处理与上层社会、政府官员、上级法院、同事、律师、普通民众等错综复杂关系的技巧上的描写,让丰满的人物个性品质从纸面跃出。

“三感”:宏大翔实。本书用创制、运行及变异三个关键词串联并跨越了一个地方法院纵横衍生的宏阔历史时空,制度空间和理论框架不可谓不宏大,但丝毫不见抽象空洞晦涩,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史料翔实、细节丰富。这部巨著得以成功面世,除了作者20多年来呕心沥血和潜心思考,还靠的是两年来枯坐西安档案馆寂静的阅览室里,在浩如烟海的卷宗里寻觅所需要的资料,不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的“功夫”;靠的是爬梳史料、缜密考证过的生动细腻的历史情景“回放”。在翔实的细节中分析论证,信息量大,可信度高,立场公允,见解深透。感动、感叹、钦佩之余,亦生出如下感悟和思考:

“一思”:理想与现实之困惑。“明清之际,西人东来,平静的中国不再平静。”危机四伏的清廷被迫通过创设新式法院,走上了一条艰难的制度移植和创新之路。然而运行的结果却与最初制度设计者的理想渐行渐远,美好的希望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几成泡影。制度层面、机制环境,包括社会变迁、文化土壤,都是需要关注的研究视角。本书在历史的重现中让思想得以驰骋,或可破解理想与现实之惑。正如侯教授所言,档案馆是一个绝妙的去处:安静,有利于思考;可以穿越时空与前辈对话,倾听他们关于中国司法制度的期许和牢骚。而读者亦从此书中分享了这种宁静和思考。

“二思”:传统与现代之错位。20世纪初,传统保守的中国几乎是被动地、不太情愿地被一步步拖进现代文明的门槛,在传统与现代夹缝中产生的现代审判机关,运行中无法摆脱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文化,虽有契合却不断游离错位。作为一种移植于异质文化的产物,要完全切割与传统衙门之间的关联,绝非易事。机构名称的变化、办公场所的另建、建筑风格的设计、法庭的固定与摆置、专业化的职业群体、分工明确的内设组织等无一不在表明现代审判机关与传统衙门的差异。但与此同时,无所不在的政治势力以及中国社会的传统也在一点点地浸淫着,使现代审判机关不知不觉中打上了传统的烙印。

“三思”:历史与当下之殷鉴。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在时空中存续演变的。清末以降,新式审判机关虽一路磕绊走来、困难重重,毕竟逐步融入中国社会为国人所接受,也蓄积了一定的能量,在政治统治和社会治理中扮演起重要的角色。到了民国晚期,在精神层面却不知不觉地发生变异,“形”与“神”加速背离,其中的成败得失无疑为当下中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提供了必要的经验教训。民国时期地方审判机关在经费和编制上存在对地方行政长官或行政机关的依赖,“司法孤立”与司法权的边缘化,地方法院与高等法院的关系,舆论对司法的影响,判决执行难,巨量的诉讼案件与法官不堪重负的工作压力,及至民国晚期司法机关更趋严重的行政化色彩等,其中不少内容也是当下司法改革着力要破解的问题。

在当今的中国,为了写一本书,十余年间几乎用尽一个人可以支配的一切时间,在“速成”的时代,这样的做法让很多人看来多少有些不可理解。而对于像作者侯欣一教授这样“名利不过是浮云,最终靠的是作品”的学者而言,却最自然和正常不过了。他们书写的是历史,承载的却是职责,是学者的良心使然。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