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4
星期三

《中国审判》2018.02(下) 192 出版日期:2018-01-20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官巧手妙解千千结法院传真 温州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掠影


| 张美权 汤婧婧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婚恋观念的转变,婚姻家庭纠纷数量持续上升,仅2016年,全国经法院调判和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数量就多达486万多对。面对新情况新形势,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4月专题研究部署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试点法院。

温州中院坚持“中院主导、立足基层,全面推进”的改革工作原则,在全市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把难断的家务事断出了名堂,打响了家事审判品牌。

立足基层 全市推进打造家事纠纷柔性化解平台

家事调解区采用沙发式设计,墙上悬挂“和”字屏风;家事法庭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心理疏导室设置智能音乐放松系统,由心理咨询师进行操作,了解当事人压力状态;结合沙盘这一非语言交流工具,对当事人进行专业心理咨询与辅导;亲情教育室与心理疏导室之间安置单面镜,观察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单独相处亲近程度……走进温州中院家事审判调解中心,温情、柔性之风铺面而来,在这里处处凸显着家庭文化元素,能时时感悟到家事审判的人性化关怀和司法服务。380平方米的家事审判调解中心投入使用9个月,已经促使83件二审家事纠纷案件成功调解或撤诉结案。

据悉,温州市两级12家法院已全部建成具有当地文化特质的家事审判调解专区。

资源整合 多方协助构建家事审判专业调解队伍

“多亏小燕姐的耐心调解,否则我的家庭就完了。”当事人林某夫妇双双拉着调解员张小燕、陈晨的手,十分感慨。

林某与妻子诸葛某经常因琐事发生争执乃至动粗,一审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林某不服,提起上诉,案子到了温州中院。

二审审理期间,虽然双方依然剑拔弩张,但法官观察发现,诸葛某的言语间分明透露着对儿子的不忍和不舍,离婚的决心似乎并不坚定。

于是,二审法官及时启动特邀家事调解员介入调解程序。根据本案矛盾糅合了子女谁抚养、夫妻谁当家、经济谁主管的特点,法院特别安排了深谙人情世故、专门从事家长里短调解工作的温州电视台《闲事婆和事佬》栏目组调解员张小燕主持调解。

在环境温馨的家事调解室,在调解员如兄如姐的劝说下,夫妻双方放下了戒备和敌对,最终达成和解,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据统计,2017年前9个月,温州中院办结的191件二审家事纠纷案件中,调解或撤诉结案的占43%,同比上升15%,其中在特邀家事调解庭前调解案件49件,调解成功案件28件,调解成功率占57%

转变理念 重点推进突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

近日,瑞安法院塘下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女方在诉讼中直接提出,男方家庭条件比较好,6岁的孩子归男方抚养。然而男方拒绝了。离婚案中应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利益,而且要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为此,塘下法庭决定出具一份《子女抚养量化赋分表》,由分数决定孩子的最终归属。

在该赋分表中,赋分项目包括“经济基础”“个人品性”“亲情关系”“抚养助力”“其他因素”5个大项,其中又细分为“工作稳定、收入水平、负债情况、健康状况、文化水平”等14个小项。

赋分评定和调查报告出来后,经办法官在向夫妻双方作赋分评定说明时,双方都渐渐意识到离婚给孩子带来的各种弊端。最终,双方决定不离了。

温州法院确立了子女利益最大保护原则,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抚养能力和条件进行评估赋分、对双方当事人和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评估的机制,作为最终确定抚养权的重要依据,充分听取未成年子女意见,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龙湾法院作为涉家暴离婚案件审判全国9家试点法院之一,也是发出浙江省第一份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法院。温州中院以龙湾法院为点,全面推行涉家暴案件审判试点经验。2016年,全市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46份,占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全国发出人身保护裁定总量680份的6.76%

温州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反家暴合议庭,继而推动基层法院同步设立反家暴合议庭,归口审理反家暴维权案件。据温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农介绍,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温州法院在反家庭暴力方面的司法实践被首次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试点工作中积累的家暴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等8项“温州经验”直接被反家暴法吸收。

机制创新 多措并举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实证经验

瑞安法院陶山法庭在开庭审理陈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时,因双方对共同财产有较大争议,经办法官决定启用家事审判强制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当事人开庭前如实申报财产,并告知如不实申报将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最终这起共同财产高达500余万元的离婚纠纷案得以快速调解结案,双方握手言和。

强制财产申报制度是温州中院家事审判十大创新机制之一。截至20179月,温州全市离婚案件中推行财产申报案件共计1909件。

此外,该院根据当事人纠纷产生的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情况,对部分案件创设冷静期制度。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对221件离婚案件在诉讼期内设置冷静期,其中有191对夫妻在冷静期内通过自我冷静考虑、法官积极引导,最终破镜重圆。该院还建立了家事纠纷心理干预机制,并积极推动出具离婚证明书机制。截至20179月,全市法院共发出离婚证明(书)287份。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