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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7.26 180 出版日期: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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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专业化审判模式 为金融安全保驾护航

编者按

2017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出了30项意见,强调要根据金融案件特点,探索建立专业化的金融审判机构,加强金融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金融司法研究,不断提升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

为此,本期专题重点推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的署名文章,并特邀了几位著名学者对《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同时还有地方法院交流典型经验,以飨读者。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金融审判驶入“快车道”

文 | 本刊记者 沈洋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深刻地影响着公民的个人生活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审判工作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大量传统金融纠纷案件涌入以及新型、复杂的金融案件层出不穷,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金融审判工作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金融案件124.8万件,较上年增长18.5%,在所有审结的案件中占比达到5.4%,金融案件的审理已成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审判业务。在此现实语境下,以专业化审判护航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司法价值取向,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举措,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金融案件持续增加,纠纷类型复杂多样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金融产业聚集度持续增强,金融交易主体活跃程度日趋增强,盈利模式、交易结构日趋复杂,进入司法程序的各类金融纠纷案件快速增长,一些法院受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呈现“爆炸式”增长。特别是随着金融改革创新和互联网金融发展,金融产品不断推陈出新,金融纠纷案件类型更加多样化,私募基金、融资融券等新型金融纠纷案件不断进入诉讼领域。新型金融案件专业性较强,事实认定困难,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案件审理难度较大。

由于金融犯罪手段隐蔽性高、迷惑性强,一些犯罪分子打着“互联网+”“资产快速增值”“投资获得高收益”等名义诱骗投资者,在宣传中以国家政策鼓励、新兴产业等名义隐蔽其非法本质。犯罪呈现“互联网+非法集资”的复合型新特点,跨省跨区域特征日益突出,作案手法复杂多样。

在金融犯罪案件审理方面,有些案件存在犯罪数额不易确定、定性争议较大、区分罪名困难等难题。金融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金融犯罪一旦得逞,易使受害单位或受害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危害金融安全。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是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风向标。可以看出,金融案件数量的激增、专业性的增强、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增多、案件办理难度的加大,都需要在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上下足功夫。

提升金融审判质效,为金融安全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业保持快速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服务普惠性增强,金融改革有序推进,金融体系不断完善等。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尚显不足,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人民法院在金融审判领域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审判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审判质效。

本固才能枝荣,根深才能叶茂。金融业属于服务业,为此,我们必须通过服务实体经济来获得自身的发展,才是强基固本之道。要遵循经济、金融的发展规律,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价值本源,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对于能够实际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普惠金融,合法合规的金融交易模式依法予以保护,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将维护金融安全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功能,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经济去杠杆。要依法妥善审理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引发区域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要加强对重要金融产品法律问题的专题调研,高度重视潜在的金融风险,强化司法应对,及时向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面对金融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要维护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推动、监督和维护金融监管机构依法行政。通过有效引入外部资源,探索完善金融审判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金融纠纷依法、公正、高效解决,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充分挖掘运用司法大数据,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审判管理和分析研判,对审判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案件反映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提出分析报告,为党委和政府金融决策提供参考,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金融审判有着特殊性,既涉及法律的正确适用,又涉及金融的专业知识,对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设立专业化的金融审判庭或者金融审判合议庭,强化金融审判专业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也就势在必行。金融审判庭的设立,必然有助于各类金融案件的专业化审理,确保依法解决金融纠纷的效果精准而高效。

思所以危则安矣,思所以乱则治矣。维护金融安全是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新形势下,我们更要充分认识金融风险的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危害性,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效率,保障金融机构权益,稳定金融市场秩序,为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期待在专业化审判护航下,金融业更加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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