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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法院:念好“五字诀”,质效公信双提升
时间:2015-04-30 14:34:53    作者:王昌敏    来源: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芜湖两级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念好“严、实、精、细、新”五字诀,强化审判管理,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审判管理创新发展年各项举措,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体系,确保审判权公正、廉洁、高效、规范运行, 审判态势运行良好,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得到大幅提升。今年一季度,全市两级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13184件,同比上升25.19%,其中,审判监督和申诉复查案件大幅下降,同比分别下降30.43%和55.91%。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错误)同比下降68.75%,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近4%,法院年人均结案数、法官年人均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8.02%和7.83%。

一是“严”,即监督检查严。全市两级法院审管办严格按照审判质效评估要求和标准,加强对审判管理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审管工作持续有力、快速高效。院长对全院审判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以及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干警直接负责,对每一个审判流程严格控制,对审限变更等事项严格审批,定期掌握审判运行态势并逐级向上汇报;院纪检组对审判管理流程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审判管理不积极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层层抓审管、人人关心审管的良好氛围。

二是“实”,即建章立制实。芜湖两级法院把建章立制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措施和目标,结合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市中院先后制定了《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限管理规定》、《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限及结案扎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关于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通知》、《全市法院精品案件、精品庭审、精品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庭审亲历”活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开展“双千三百”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规范审判管理工作;建立执行工作监督问责机制,解决不作为、选择性作为问题;建立立案、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此外,还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信息公开问责机制,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靠制度办案。

三是“精”,即管理措施精。中院审管办每月对各个基层法院、各条线、本院各业务庭的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通报,以精准的数字客观评价审判质效,针对每一项评估指标反映出的问题,精确倒查到个人,指导、监督相关法官和书记员进行针对性整改;每季度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管理推进会,对审判质效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审判态势,分析全市法院整体审判指标和各个区县法院审判质效变化的原因,及时预警、纠正影响审判质效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确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及时整改。

四是“细”,即整改措施细。芜湖两级法院审管办通过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案件信息数据录入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细查挑刺,切实做到审判管理不留死角、清仓见底,通过对细节的谋划,强化审判管理,将细节效应渗透到审判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对梳理汇总出的具体问题,审管办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整改任务、措施和目标。涉及到的各部门和干警认真对照整改清单,深入分析产生原因,明确拿出整改方案,列出具体措施和时间表,监察室进行监督落实。

五是“新”,即管理方式新。中院审管办结合芜湖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实际,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思路和方式。为了搞好“三精”案件评选,中院审管办将评选工作落实到一季度一评选,每季度评选的地点放在某项工作相对薄弱的法院进行,一方面使所有参评人员集中精力进行评选,同时在薄弱法院进行案件质效点评和讲解,促使其认识到问题所在,补缺补差。在案件信息数据检查、裁判文书评查、“五类”案件评查中,不断创新评查方式,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院内查与院外查相结合等方式,做到真查真改。在上述活动中,审管办组织多部门审判业务骨干,并邀请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律师界的代表组成法律共同体进行评选评查,创新评查主体。将“庭审亲历”活动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人大代表监督联络工作和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保障“庭审亲历”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不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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