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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红河 巾帼在行动
个旧市人民法院送法到基层 以案释法模拟庭审活动
时间:2015-03-23 15:37:07    作者:朱妮    来源: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

2015年3月16日下午,大屯法庭内座无虚席。个旧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将在这里在公开模拟审理一起离婚案。

前来观看的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纷纷说,“原来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是这样的,以后,我们也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直击现场 全面且真实地还原庭审

“现在宣布开庭!”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审判长庄严宣布,一起涉及家庭暴力、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妇女权利侵犯的离婚诉讼案件在大屯法庭开庭。此次模拟法庭的审判长和审判员由个旧市人民法院法官担任,人民陪审员由个旧市妇联徐燕担任,原告、被告及证人由市妇联干部担任,原告和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分别由州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及云南正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作为“三八”妇女维权周的系列活动,来自州市妇联、个旧市各乡镇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等40余人参加了此次模拟法庭的“旁听”。

法庭上,原告、被告辩论激烈,双方各自向法庭出示了各自的证据。“我坚决不同意离婚!”被告李先生激动地说,面对原告王女士提出的关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他并不赞同,认为自己与原告感情不错,从未对其实施过家暴,也没有婚外情。如果真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也一定得归自己。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模拟法庭严格按照开庭审理的流程审判这起离婚纠纷案件,现场原被告精彩的指控陈述、双方代理人有力的辩驳、审判员庄严的宣判,严肃、生动地“还原”了庭审现场。场下观看的妇女干部和群众也是全神贯注,不断地思考原告被告提出的观点和诉求。

“真实、全面地体会整个庭审过程,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老厂镇妇联主席这样说。而原被告的扮演者也告诉我们:“我们觉得收获最大的,是通过准备这次活动,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也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让广大的妇女群众有所收获。 ”

法官点评  客观且深刻地剖析庭审

“庭审程序是否完整、归纳争议焦点是否准确、案件事实是否查清、引导当事人举证是否恰当、法庭辩论是否充分,针对庭审应变能力是否灵活、引导作用是否到位、合议庭成员之间以及与人民陪审员配合是否默契、庭审方式是否符合群众朴素观念,审判结果是否合情合理,都是衡量庭审是否成功的标准。”担任此次模拟庭审审判长的李晓法官认为,今天的庭审在短短一个小时之内,完整地再现了案件,庭审节奏掌握得当,庭审过程清晰流畅,在事前并无演练的情况下,法官与委托代理人、原告与被告之间碰撞出了火花,是一次精彩的庭审。

担任审判员的董亭法官则从案件本身来点评此次模拟法庭,她认为:“这类涉及侵犯妇女权益的离婚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家庭暴力、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婚外情……今天的案件可以说是此类案件的一个缩影。在婚姻生活中,很多夫妻并没有实质性矛盾,就是因为些小事闹上了法庭,所以,在离婚案件当中,我们更倾向于调解,因为家庭的和谐对社会的和谐非常重要。然而女性朋友在遭受家暴等侵害时,却不应该保持沉默,应该学会用法律的维护自身权益。”

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徐燕则认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可以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能更好地宣传和普及法律,促进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提高。人民陪审员是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桥梁。

以案释法  严肃且生动的法治课堂

“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父母购买的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过后,与会的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针对庭审纷纷提出自己的疑问。参与庭审的法官和律师一一给出详细的解答,并向在场群众发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材料。从《妇女权益保障法》到《婚姻法》,从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到相关财产权益,生动活泼的语言,通俗易懂的内容、深入浅出的讲解,赢得了妇女干部和群众们热烈的掌声。在同妇女干部群众们交流谈心的过程中,法官们对妇女干部们重申了自由、平安的重要性,鼓励大家独立自强,冷静看待婚姻,要求大家努力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亲人、以及身边人,让我们生活的社会更加美好。

“建设法治红河·巾帼在行动”暨“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就是要面向妇女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个旧市人民法院通过模拟庭审这一平台,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真正把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交给人民,丰富了法治宣传形式,提高了妇女维权意识,使普法教育真正落实到了实处,同时营造了辖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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