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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改芳:关于陪审有话说
时间:2014-03-21 13:59:56    作者:区鸿雁    来源:曲靖法院网

在云南省罗平县九龙镇,大家遇上了麻烦事,总是自然地首先想起镇党校的姜老师。47岁的姜老师名叫姜改芳,曾是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农村初级中学老师。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他,还从事过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接待信访等工作。

2005年3月,姜改芳被选任为罗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他十分珍惜这一编外“法官”身份,全身心地投入,8年来参与办理的近900件案件,无一件出现矛盾激化或诱发信访事件发生。 

敢于说话知不足

“被告应承担责任,但他不是主观故意,是原告逼迫所致。”在审理彭某诉殷某侵害其健康权的案件中,当承办法官提出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时,姜改芳“憋不住”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原来,原告想强占被告的林地,案发当天在争议地示威并打电话叫来被告,争执中致伤原告。法庭庭审合议时,姜改芳在充分分析案情后提出的个人意见终被法庭采纳。考虑到原告的过错,法庭判决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据姜改芳介绍,在他任职人民陪审员初期,专业知识的不足使他底气不足,也有一段时间只会附和法官。但是很快,他开朗甚至大大咧咧的性格成为了他的陪审优势,只要能发表意见,他都会大胆说出来,所以他的成长飞速,很快就积累了很多陪审心得。

当好陪审员,就是要做个小学生,善动嘴(问)勤动笔(记)。为减少说错话的“尴尬”,姜改芳在利用报刊资料“恶补”法律知识的同时,还定期参加当地举办的陪审工作培训,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他说,在不断的学习和审判实践中,自信心明显增强了,特别是说出的意见被更多的采纳,个人成就感和自豪感就越来越多,做好陪审工作的信心也越来越强。

守时守约履职责

“从没有发生让当事人等的情况!”提起姜改芳的准时、守时,罗平法院负责陪审工作管理的高森连声称赞。

“早到三分轻松,迟到一分脸红。”多年的教学工作,使姜改芳养成参与陪审案件时,坚持提前到达法官指定场所的习惯。

一次,因为随机选定的陪审员临时有事,法官临时通知其他陪审员,但得到的回复都是“没有时间”、“可不可以晚一点”、“推迟个把小时行不行?”接到法官电话后,恰好在附近的姜改芳边跑边简单了解案情,随后在预定开庭时间赶到了法庭。

接到开庭通知,姜改芳都会提前赶到法庭,翻阅卷宗、查找资料,若时间充足还会主动找法官探讨,谈他对法律适用方面的看法;庭审时,他直接关闭手机,集中精力分辨是非曲直,不时提出与案件相关的问题;合议时按照查明事实和法律的规定,大胆发表意见。

姜改芳说,法院安排的开庭时间,非经法定程序是不得改变的,而且守约、守时也体现了审判工作的严谨。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同样应维护审判工作的严肃性。

“只要参与案件工作,就不分你我。”姜改芳说人民陪审员除了案件陪审,还是法院工作的监督员、法律宣传员。他在记录一起相邻纠纷案时,虽然本职是做书记员,但他看到案件调解陷入僵局后,主动建议法官到现场勘验,还利用熟悉当地民情的优势,教育被告端正认错态度,引导原告做了一定的让步,最终实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亲情友情不动摇

“姜老师,您就为学生通融一下嘛。”“为你通融,被告怎么看我,老百姓怎么看我。”在办理一起离婚案时,姜改芳面对学生的上门请求,毫不犹豫地给予了拒绝。

“我虽然不是法官,但只要参与了案件工作,不能因为个人不廉行为,让老百姓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让老百姓失去对法律的信心。”质朴的话语透露出姜改芳的心声。

“虽然业余的陪审工作费时费力,但我执著于这份‘业余’,倍加珍惜。”作为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姜改芳碰到涉及熟人亲友案时,能回避的坚决回避,实在回避不了的,宁可得罪亲朋,也始终严格约束自己,没给法院“抹过黑”,没给人民陪审员“倒过牌”,为此他连续8年被罗平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要有法律思维,更需要掌握民风民俗,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怀着公平公正的心去做工作,这样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从而平息干戈。正因为有姜改芳这样热爱陪审工作、深谙民情的“本地通”,办案遇到的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采访中,罗平法院院长陆国生,对姜改芳的热心陪审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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