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3-28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法院传真 >> 正文
捧出一颗心 赢得满堂彩
——江苏淮安淮阴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时间:2014-10-14 10:01:56    作者:卜巧莹    来源:江苏淮安淮阴法院

“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见到法官开庭,这才叫法律的威严,走进了咱们老百姓的心里!”74岁的农民鲍大爷捋着白胡子感慨道。

这是10月8日,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棉花庄镇“党群议事会”上的一幕。

近年来,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该院全体法官扎根基层,贴近百姓,用一颗颗为民服务的心,公正审理,高效执行,努力把每一个案子都办到群众的心坎上。  

公正心,审执公开最“透明”

一间简陋的厂房,几百名村民踮起脚尖,围得水泄不通,纷纷探起脑袋。

今年8月份,小蒋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同向行驶的张某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酿成事故,经测定他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18m/100ml,属醉酒驾驶。

承办法官李长江考虑二轮摩托车在农村保有量大,广村民酒后仍有驾车的习惯,安全隐患大,于是,一场“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巡回审判应运而生。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全方位呈现,铁的证据和事实面前,小蒋惭愧地低下头,他哽咽说:“我有错,乡亲们以后不要酒后开车,对人对己都不利!”最终他被判处拘役和罚金,立即押上警车送至看守所。

人群议论纷纷:“我们以前认为喝酒开摩托车是不违法的,今天法官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啊,以后再不敢酒后开车了!”

面对“执行难”这一难啃的硬骨头,在刚刚过去的国庆节专项执行活动中,淮阴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加大执行力度,一周内开展凌晨行动就有3次,结案11件,达成和解协议18件,司法拘留2人,结案标的65.7万元。

60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公布在法院的LED屏幕、当地论坛、官方微博、官方网站上,举报热线24小时不关机,随时接听奔赴执行现场。“唯有公正透明的执行公开,才能努力实现执行和判决同步到位,增强法院的公信力。”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长夏海军如是说。

亲民心,服务真诚出“妙招”

金秋十月,正值水稻收购高峰期,在销售问题面前,军田村党总支书记陈杰却犯了难。

原来,农民粮食收购多年来一直凭借私人的诚信进行交易,双方之间未签订任何买卖合同,也不出具相关条据。如出现对账不明或拖欠不付款等情形,农民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农民种庄稼很不容易,粮食卖了要是拿不到钱,就更苦了!”小营法庭庭长王晓峰在参加军田村党群议事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决定深入一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王庭长来到粮食收购点,与收购老板交流,进行现场指导,对买卖双方、水稻价格、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约定,为了方便操作,王庭长立刻草拟了一份简明扼要的格式合同,一式两联。

王庭长走访种粮户,告知他们有维权意识,卖粮时要与收购点订立合同,防止“白条”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望着沉甸甸的稻穗,农民时某开心的说:“这下好了,有了法官的帮助,我们再也不愁拿不到卖粮款了!”

除了细致入微的法律指导,每周二的院领导信访接待、立案窗口推行的“叫号”系统、立案便民、巡回审判、法律宣讲、审判辅助部门设立的“AB”岗、搭建短信廉政教育平台……在探索贴近民心、解决民忧方面该院绞尽脑汁,实行了许多网友“点赞”的妙招。

关爱心,救助传递正“能量”

26名洪泽湖边的留守儿童,26个等待放飞的微心愿,26张真诚而慈爱的脸庞。

今年的六一儿童节,该院少年庭、妇委会的法官来到淮阴区赵集乡渔民小学,用爱书写了生动的赞歌。

因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得不到家长的关爱,一个书包、一盒画笔、一个布娃娃对留守儿童来说都是奢侈的“梦想”。少年庭庭长郭云红在审理一起儿童课间嬉戏致人身损害的案件时,关注到这个群体——正是因为可以玩的东西太少,孩子们才打打闹闹,极易致伤。

郭庭长带领法官志愿者收集孩子们的“微心愿”,一张张小纸条写着的小字,承载着太多渴望。6月1日上午,当26名孩子做游戏课外活动时,法官们手捧这些小礼物,为孩子们送去“圆梦”的小惊喜。

已经2年没见到父母的苗苗说:“这个礼物是我暑假最大的惊喜!我将用法官妈妈送我水彩颜料画一副全家福寄给我的爸爸妈妈!”

法官们还鼓励孩子们好好学习,改变命运,并积极督促留守儿童的父母回乡探望子女。通过结对帮扶,青年法官志愿者小王说:“虽然我还没有孩子,但是感受到法官除了办好案子外,肩上那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

该院更是将司法救助作为审判执行的有力补充,2012年以来已累计救助414人61.7万元,帮助11名寒门学子先后圆了“大学梦”。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