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牡丹江爱民法院:锦旗背后的司法温度
时间:2025-10-31 16:37:35 作者:马欢 来源: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家属把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护民权 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专程送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以此表达对执行干警尽心尽责、为民解忧的感谢。 张某生前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在某国有企业工作期间因一氧化碳中毒不幸身亡。其家属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98万余元。因两单位未履行赔偿义务,张某家属遂向爱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爱民法院及时督促履行,但派遣单位因经济效益不佳,仅能承诺每年支付5万元,与实际赔偿金额差距较大。为推进执行进展,爱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协调用人单位的上级单位提供财产担保。由于担保房屋位于外县,距法院单程80余公里,执行干警多次驱车前往,实地考察、核实房屋状况并进行现场评估,最终完成担保房屋的处置工作。最终,爱民法院共拍卖担保房屋11套、车辆3台。对于剩余欠款,经爱民法院组织协商,担保人同意分期履行,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将剩余65万元全部付清。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

打印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