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两级法院:以“执破协同”激起“一池活水”
时间:2023-05-19 14:16:23 作者: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赖洁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周伟萍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在原有“执转破”的工作基础上,完善“执破协同”工作机制,打通执行与破产之间的程序壁垒,实现人员、职责、程序直通,达到了“1+1>2”的良好效果。 韶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近年来因经营不善,企业发展逐渐陷入困境,到期的债务也无法偿还。经诉讼后,该公司仍未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曲江法院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曲江经济开发区有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建成钢结构厂房一栋,但上述财产已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需待首封法院处置时才能参与分配,此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一度搁置。后经债权人申请,韶关中院裁定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因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资产所处的B6区是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的核心区域,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地理位置优越,而厂房建成之后,仅有少部分时段租赁给其他企业用于食品加工,大部分时间均处于闲置状态。为让该公司快速退出市场,盘活闲置多年的土地,韶关中院和曲江法院积极与曲江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协调统筹,推进破产清算程序,2021年11月18日,该公司的土地和厂房公开拍卖成交,同年12月23日,成功办理拍卖标的交割。 历时仅11个月,韶关中院联合曲江法院采用“执破协同”机制,妥善化解债务合计1.4亿元,公平合理保障了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主体利益。 据悉,韶关中院、曲江法院与多单位联动推进的该起破产清算案,坚持以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充分体现了“执破协同”推动解决“执行难”的制度价值,从受理破产到资产处置交割不足一年时间,处置周期远低于其他案件,闲置土地和厂房资源的快速有效盘活,实现了资源的重新流通,为韶关高质量发展激起更多“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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