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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法院:“背对背”调解解心结 定纷止争促和谐
时间:2021-12-16 14:35:32    作者:寿志敏    来源: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运用“背靠背”调解方式成功化解由同一事实引发的两起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据悉,在这两起案件中,由于被告在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单方撤场,终止合同,未对场地与设备进行交接、费用进行结算,给原告造成较大损失,同时也引起了物业纠纷。原告方集团下的所属公司分别就租赁合同纠纷和物业纠纷向被告提起诉讼。

莲池区人民法院接到此案后,主办法官对这两起纠纷进行了深入分析,决定聚焦主要矛盾,先集中精力解决租赁合同纠纷。然而,原、被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原告称要求被告支付租金、违约金、修复费用等共计700余万元,同时提出对被告财产进行诉讼保全,并申请进行损失鉴定,为进行鉴定甚至几度要求对己方场地破土挖基,即使停工停产、造成损失也在所不惜;被告应诉后亦不示弱,随即提起反诉,同样提出诉讼保全、损失鉴定等要求。面对这样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为缓解双方当事人情绪,降低双方损失,主办法官决定先到现场进行实勘,对涉案房屋受损点及现状进行现场核实,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进行拍照取证,并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座谈,但由于双方当事人情绪过于激动,调解难以达成一致。

为了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在征求双方的意见后,主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法,先平复双方当事人情绪。法官一方面耐心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引导原告深刻认识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有利于减少损失,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另一方面,循循善诱地劝导被告,应该先放下对原告的成见,以解决纠纷为目的,积极商议解决方案。

一次不成功,就耐心细致再劝解;一次不见效,就换个方式再沟通。主办法官不厌其烦地对原、被告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沟通。经过法官多次深入细致的思想疏导,双方当事人态度逐渐缓和,愿意积极配合化解矛盾,并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两起纠纷最终都得到了圆满化解。

莲池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履职与服务大众相结合,在审判工作中注重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矛盾纠纷,灵活变换调解方式,积极妥善化解矛盾,有力度、有温度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更好服务营商环境发展、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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