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时间:2021-10-12 10:00:00 作者:孙志辉 戴稳祥 邱立松 刘文乙 来源: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
今年以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深入贯彻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紧迫的现实问题。 刚柔并济执行 为伤残农民工纾困 新邵法院近日成功为伤残农民工执行到位18万余元医疗赔偿款,解决了困难农民工的燃眉之急。 王某家住四川,因家庭负担沉重,经济困难,从2016年2月开始到新邵县某建材公司(以下称“建材公司”)从事砖厂码坯工作。2019年10月14日晚,王某在上夜班时因工受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46天,后经湖南省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伤残。建材公司在为王某支付一次住院医疗费和生活费后,便对王某不闻不问。为维护合法权益,王某遂申请劳动仲裁。2021年1月29日,新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由建材公司赔偿王某182977.19元。后因建材公司一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王某遂向新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建材公司在王某受伤后,变更了三个法人代表,现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的现任法人代表刘某以“新官不理旧账”为由,避而不见。至此,该案陷入人难找寻,财难执行的困境。考虑到王某家庭经济困难,急需赔偿款救急,执行法官决定迎难而上。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通过明察暗访,了解到刘某所在地,并当即奔赴该地。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刘某承诺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然而履行期限将至,刘某却失联了。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信息及其所在地村干部通知刘某,如果其仍不出面,拒不执行,法院将会把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刘某携带18万余元现金来到法院,现场交付给王某。至此,这起涉农民工工伤案,经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得以圆满执结。 清晨出击 为八旬老人伸张正义 近日,新邵法院利用清晨出击,“逮住”被执行人,并成功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为年过八旬且患有冠心病、糖尿病的谢某乙执行到位16270元医疗费用。 2020年4月18日,81岁的谢某乙因陪同他人追讨债务,与谢某甲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面部皮肤挫裂伤、左侧鼻骨骨折受伤。2020年8月4日,新邵县公安局对谢某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行政拘留十日。2021年3月24日,谢某乙因谢某甲拒不支付医疗费用,向新邵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由谢某甲赔偿原告谢某乙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6270元。但法院判决生效后,谢某甲仍拒不支付医疗费用。谢某乙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谢某乙因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愿再承担医疗费用,尽管执行法官两次传唤,但谢某乙仍躲避执行。为及时实现老人的合法权益,新邵法院执行法官利用清晨的时机,在太芝庙镇其家中找到谢某乙。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谢某乙最终向谢某甲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 今年以来,新邵法院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持续开展涉民生、涉工程机械、涉金融等专项行动,解决了一大批“骨头案”, 执结案件492件,执行到位案款2500万余元,通过深入清理执行案款、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等举措,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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