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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举措将便民利民落到实处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民利民工作侧记
时间:2014-07-11 17:29:02    作者: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邦琰    

巡回法庭正在开庭审理

法官送法到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走进南昌中院


民之所需,我之所愿。近年来,南昌两级法院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拉近距离、消除障碍、密织网络,着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综合性便民服务体系,努力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等待”,以热情、文明、实效的服务,带动和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2012年以来,南昌中院和4个基层法院荣获“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称号;南昌中院和9个基层法院荣获“南昌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一、贴近群众,推行“零距离”的便民利民服务

着力培育干警群众观念,前移服务关口,前移服务关口,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法院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立场、感情和行动。

(一)增强群众观念,力促心理“零距离”

只有真正树立群众观念,才会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才能真正做到便民利民。近年来,南昌中院着力增强干警的“三种情怀”,努力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一是增强“为民情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改进司法作风”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干警的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二是培育“平民情怀”。全市法院实行“推到一线学”、“深入群众学”的培养方法。南昌中院要求,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警,轮流到窗口部门工作;基层法院规定,新招录的优秀法律人才,先到人民法庭锻炼。通过面对面的群众工作实践,帮助其学会换位思考,端正心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三是彰显“人文情怀”。树立人性化诉讼理念,充分体现司法的温暖。在少年审判中奉行多一点慎重、多一份关爱的理念,推行圆桌审判方式;选送法官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专业培训,将心理干预引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开展了维权志愿者活动,全市法院目前共有1个国家级、4个省级和13个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积极探索人文关怀新途径,青云谱区法院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案件的判决书中附上“法官寄语”,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感化,修复和重塑人际关系。

(二)借助信息技术,力促诉讼“零距离”

积极借助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探索司法为民的新方式。一是开展“零距离”的远程告知。南昌中院和高新区法院将短信辅助通知功能嵌入法院综合管理系统,在诉讼各阶段向当事人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其承办法官、开庭时间、审理进展等信息,使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能第一时间获知案件进展情况。二是探索“零距离”的远程审判。南昌县、西湖区等法院借助QQ网络视频,顺利审理、调解多起当事人一方远在异国他乡的离婚案件;青山湖区法院借助电话,成功调解多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三)坚持重心前移,力促服务“零距离”

主动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最前沿,着力营造人往基层走、劲往一线使的工作氛围。一是服务群众“零距离”。先后开展了“法院干警大走访”、“民情家访”等活动,组织干警进社区、下乡村、入农户,倾听群众诉求,回访办案效果,帮助纾危解困。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走访群众805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620余起。坚持“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的理念,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办案”,为部分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910余次。二是法制宣传“零距离”。选择典型案例,主动到群众家门口开庭,开设法制宣传“庭审课堂”,以此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开设法制宣传“必修课堂”,选派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送法进课堂。开设法制宣传“流动课堂”,组织干警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等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的法律信仰。此外,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等媒体建立常态合作机制,通过直观的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二、畅通渠道,开展“零障碍”的便民利民服务

针对群众反映的诉讼难、部分环节存在障碍等问题,从软、硬件方面入手,完善便民设施、规范司法服务,畅通民意和诉讼表达渠道。

(一)完善硬件,实现一线窗口“零障碍”

加强集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受理、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除采取印制立案指南、设置电子触摸屏、实行诉讼流程上墙等措施外,努力在细节上消除诉讼障碍,如南昌中院针对审判大楼阶梯陡滑的情况,专门为当事人铺设防滑地毯;一些法院购置了POS机,方便当事人缴费;一些法院添置了寄存柜,方便当事人寄存随身携带的物品。

(二)升级软件,打造司法服务“零障碍”

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等制度,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规范、文明、高效的司法服务,杜绝人为的诉讼障碍。对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拖欠工资的,专门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此外,全市法院积极以创新服务推进“零障碍”。如南昌县等法院探索建立预约办案机制,全面推广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工作模式;东湖区等法院积极推广“预立案”,努力将纠纷化解于诉前。2013年6月,韩国贺进A/T公司专门致信南昌中院,对该院立案窗口等部门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表示感谢,称“办案法官是为民排忧解难的典范”。

(三)广开言路,力争诉求表达“零障碍”

全市法院设置了民意沟通信箱、院长信箱,完善了民意反馈机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实现群众“全天候”、“无障碍”表达诉求、沟通意见。把群众信访看成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把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针对信访群众“信上不信下”的心理,实行院领导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和约期接谈、定期回访等制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三、健全机制,探索“零缝隙”的便民利民服务

着眼于矛盾的高效化解,在建设诉讼服务网络、完善诉讼对接机制、推进司法公开上下功夫,力争做到便民网络不留空白、诉调对接不留缝隙、司法公开不留死角。

(一)着力密织“零缝隙”便民服务网络

基层法院以人民法庭为纽带,在各行政村和社区设立了便民诉讼联系点,在乡(镇、街办)司法所设立了便民诉讼站。从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及镇、社区(村)综治干部中选聘了3619名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开展审判、执行等工作,代表群众反映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要求。由此形成了覆盖全市范围的司法协理员、便民联络点、便民服务站、人民法庭四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

(二)着力完善“零缝隙”诉调对接机制

积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注重抓好诉前、诉中和诉后三个环节的无缝隙对接,将诉调对接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与医疗卫生、司法行政等部门构建医疗纠纷多元调解机制,与交管部门联动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纠纷。如东湖区法院设立了医患纠纷巡回法庭,开创了化解医患纠纷新模式;全市11个基层法院在交警部门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实现了此类案件调解过程中的无缝隙对接。

(三)着力落实“零缝隙”司法公开方式

将公开贯穿于诉讼全程,努力实现全过程无缝隙公开。立案阶段,在立案大厅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诉讼费用标准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基本条件和程序、诉讼风险告知等内容;通过“南昌法院网”发布案件的开庭公告。庭审过程,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余案件一律对公众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裁判之后,认真落实判后诠释制度,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和异议。执行环节,告知执行风险,公开执行进程和执行措施,就存在执行异议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委托拍卖中,率先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定中介机构,于2010年成立了评估、拍卖机构评审委员会,将全市法院涉诉案件的拍卖工作交由“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进一步提高了评估、拍卖工作的透明度。

司法为民永无止境,南昌两级法院追求便民利民的脚步也将永不停顿。全市法院将不断改进司法为民的方式方法,始终不渝惠民生,毫不懈怠转作风,坚定不移促公信,以点滴累积,努力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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