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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六项措施”破解执行难题
时间:2014-07-11 08:50:20    作者:贾明会 吴小鹏    来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高院审判管理执行指挥中心

陕西高院执行局长贾治国指导基层法院执行工作


近年来,陕西高院围绕如何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执行管理,以“六项措施”提升执行质效, 执行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胜诉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近三年,全省法院案件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保持在90%和75%以上,涉诉信访工作位居全国前列,执行规范化建设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

加强规范化建设 提升执行质效 

陕西高院围绕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管理制度,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有效减少了消极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制定下发《执行实施案件流程管理规则》、《执行实施案件审查监督规定》、《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规定》等“三项制度”,规范了执行立案到审查结案等各关键节点的办案标准,对退出、中止、延长执限等重点环节实行严格审查,加强对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确保了案件公正高效执行。制定下发《关于审理涉及国内民商事仲裁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范公证机关办理和人民法院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解决了执行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难题,规范了仲裁和公证债权文书案件的执行和审查,保障了仲裁机构、公证机关依法快捷高效解决矛盾纠纷。制定下发《关于审查处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审查标准和办案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通过落实制度,有力提升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质效和规范化水平。

推进专项活动 集中清理案件 

执行工作的实践证明,通过开展执行专项活动集中、快速、主动执行案件,是清理各类积案、难案的有效举措,也是人民法院整合执行资源、完善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水平的探索和检验。2010年,陕西高院组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推广该做法,在全国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截止2013年底,全省117个法院实现了“无执行积案法院”目标, 78个法院实现了“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目标,有效提升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整体水平,清理了一批难案、积案,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按照中央部署,扎实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全省176件案件提前两个月清理完毕,执结标的4308.63万元,维护了法律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最高法院《执行工作动态》转发了陕西高院的做法。组织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执行威慑措施落实活动,全省法院采取责令申报财产、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执行措施7964案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21人,有效打击了各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促进了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专项执行活动,共排查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等涉民生案件1722件,截止3月底已执结1054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问题,组织开展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专项治理活动,共排查五类重点案件136件,截止3月底已执结47件,有针对性地解决执行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执行联动 营造外部环境 

“执行难”包含诸多社会性因素,因此解决执行难问题就不能仅凭法院“单打独斗”,而是要发挥“法院主办”的能动性,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齐抓共管。为此,陕西高院积极推进与相关单位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为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陕西高院协调省人大作出《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为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的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协助单位配合提供了法律依据。与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关于对妨碍、抗拒和不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加大了对拒绝协助、拒绝执行的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责任追究力度。与省公安厅会签《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下落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查控被执行人车辆问题的若干规定》,确立了公安机关利用信息资源协助人民法院查找控制被执行人下落和被执行车辆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与省文明办等8家单位联合签署惩戒失信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火车、金融贷款、设立公司等方面进行限制。全省各级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建立了执行救助制度,共落实资金2963.93万元,救助案件2263件,促进一批涉特困群众案件顺利执结,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加强信息化建设 提升科技水平 

陕西高院确定了“全国一流,陕西特色”的信息化建设目标,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是该院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陕西高院阎庆文院长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陕西高院执行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依托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设覆盖全省三级法院,上下级法院信息共享、与协助执行单位有效联动,具有财产查控、信息共享、突发事件处置、远程视频指挥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系统。由陕西高院统一建设与金融机构的点对点网络查控,通过高院执行指挥中心与各商业银行省分行的顶层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省开户信息的全面查控。目前,已与23家商业银行签订了《关于推进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合作协议》,近期将建成与商业银行的点对点查控系统并开始运行。由各中级法院建设与工商、国土、住建、车辆等主要协助单位的点对点网络查控。各基层法院则可以因地制宜、有所侧重,但必须具备视频指挥、快速反应和通过内网请求上级法院查控被执行财产等功能。按照最高法院司法公开的安排部署,陕西高院统一开发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平台《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与法院内网办案系统物理隔离、有效对接,实现安全、高效、实时传送各类执行公开信息,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涉执信访 提升司法公信 

涉执信访一直是困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也是影响执行公信力的重要因素。陕西高院以涉执信访工作为抓手,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案件办理,加强监督指导,确保了全省涉执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下发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规定》,规范了涉执信访案件的受案范围、办理程序、结案标准。坚持排位通报、督办交办、领导包案、三级法院座谈、带案下访、现场指导、执行救助等措施,实行涉执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实现了对各中级、基层法院涉执信访工作的有效管理,确保了涉执信访案件的顺利化解。在依法及时化解案件的同时,陕西高院认真抓好涉执信访源头治理,连续三年对受理的涉执信访案件进行评析,查找引发申诉信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对下监督指导,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执信访的发生。四年来,省法院共受理涉执信访案件861件,执结化解843件,结案率97.9%,最高法院挂网的288件涉执信访案件全部化解,执结化解了30名全国人大代表质询的现代农业执行案、数百名群众上访的合阳基金会执行案等一批重点案件。涉执信访工作在全国排位从2009年的第27位上升至近三年连续排位第一。在2011年全国高级法院执行局长座谈会上,陕西高院介绍了经验和好的做法,受到了省委政法委通报表彰。

加强队伍建设 确保公正执行

实现执行工作科学发展,必须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素质能力。陕西高院高度重视全省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执行队伍。先后在全省法院执行队伍中组织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使广大执行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改进了工作作风。各级法院党组十分重视执行队伍建设,积极配齐配强执行机构班子,调整民商事业务骨干充实执行队伍,不断加强执行物质装备保障,全省法院执行队伍的人员结构和物质装备有了明显提升。针对执行业务需要,四年来陕西高院通过举办全省法院执行人员业务培训班、派业务骨干赴基层法院培训、赴外省法院考察学习、组织对全省法院执行人员进行业务素质考试等形式,有效提升了执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在执行队伍中组织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执行人员的思想认识,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教育和培训,执行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司法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的执行工作实践表明,党委的领导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组织保证。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成立解决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协助单位密切配合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机制,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规范化建设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陕西法院各项执行质效指标的提升,执行工作成绩的取得,都得益于始终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执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为做好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机制创新是推进执行工作的重要动力。只有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才能突破制约执行工作发展的各种障碍,改变执行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有效破解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队伍建设是做好执行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通过狠抓执行队伍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教育,陕西法院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明显提高,确保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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