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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四轮驱动”司法公信驶上快车道
时间:2014-04-22 17:14:05    作者:梁军    来源: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突出“四抓“举措,坚持司法为民,强化审判质效,着力推进公正司法,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打造了工作亮点,实现了跨越发展。据悉,该院去年审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和执结各类案件8160余件,结案率达98.99%;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最佳文明单位”,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抓服务 ,用诚信彰显公信

该院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送法进企业”活动,班子成员深入大汉文化公司、立晋钢铁公司等11家重点企业,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先后组织法官到工业园区80多家企业开展送法活动,发放承诺书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另在77家企业建立了法官联系点,审结涉企案件200多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进乡村”活动,在46个村组设立了46个巡回审判点,把巡回法庭搬到到村舍院落、田间地头,全年巡回审理案件187件,以案讲法16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其中70%的案件调解结案;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对原立案大厅进行重新升级改造,畅通立案、导诉、案件查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司法救助等便民绿色通道,并且每天安排一名值班干警负责风险告知、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导诉服务。据悉,全年共接待办事群众3000多人次,诉前调处案件110多件,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49万元,对60余名生活极度困难的当事人予以了司法救助。

抓管理,用公正维护公信

该院一方面坚持开展案件质量月评月讲制度。每月对已结案件集中进行评查,对案件评查发现的质量问题,逐一登记建档后发出整改意见函。对未按时完成整改要求的,挂钩岗位责任目标考核,作扣分处理。对案件质量通报中的问题,由庭长进行讲评,研究整改措施,对办案中形成的“高、快、好、省”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案件审限监管,按照法定办案期限,细化每个流程的工作时限,防止案件久拖不审、久拖不决、久拖不执。持续开展超审限和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督办工作,每半月进行审限预警和超审限案件通报督办,对责任人诫勉谈话,限期办结,2名副庭长因拖延办案被通报批评。同时,加强案件责任追责,对上诉改判发还、再审、抗诉改判案件专门登记造册,重点查找问题,写出书面分析报告,一旦发现错案、违纪违法办案,立即启动责任追究倒查。该院先后对民事案件34类问题中的7件案件承办法官分别扣罚400元,对刑事案件17类问题中的3件案件承办法官分别扣罚300元,并在全院予以通报。其中2名法官离岗学习,1名法官调离原工作岗位。

抓教育,用形象提升公信

该院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院党组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体实践活动以及“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强化干警专业知识培训,坚持每周四晚上学习制度,分批次派出业务骨干到省、国家法官学院等处学习,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不断提高干警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治庸问责铸铁律”工程,以及开展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为干警常添灯草勤加油,常敲警钟勤堵漏,进一步提高了干警遵纪守法、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意识。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工作,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整治纪律松懈、滥用公车、铺张浪费、泄露审判秘密、对待当事人冷硬横烦等突出问题,全年有5名干警被通报批评,2人受到警告处理。

抓公开,用监督保障公信

该院一方面整合资源,加强制度设计,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特约监督员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听取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监督。全年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审判6次,阳光评议案件4次,现场监督执法活动4次,执行听证1次,协助,化解信访积案8起,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人大代表的建议、信访件、督办件40余件;另一方面认真开展 “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律师、社区代表、企业及群众代表等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真正实现全方位公开。为发挥司法公开的正能量,还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外,开庭一律公开,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同时,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据悉,该院一审案件公开开庭率均达到100%,再审申诉听证率100%,裁判文书上网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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