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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星期六

《中国审判》2016.13 143 出版日期: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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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慎辉: 树立执行权威,共建诚信社会

文 本刊记者 黄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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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慎辉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2012年1月,从民二庭庭长调任执行局局长,四年多来,与徐州执行法官们并肩作战,不断创造新的成绩:徐州中院执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先进集体”;江苏高院先后两次在徐州召开执行工作现场会,推广徐州执行经验。2016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江苏高院调研指导工作时,通过视频现场连线徐州中院与徐州睢宁法院,听取徐州两级法院集中执行常态化工作与执行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对徐州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2013年,徐州中院执行案件井喷式地突破4万件。如何最大限度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如何克服“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执行质效,破解执行难题,在徐州司法辖区内打出执行权威,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成了新任执行局局长刘慎辉必须思考的问题。

  刘慎辉说,任局长初期,每天看到最多的就是执行干警奔波于房产、土地、工商、银行、车管等部门查人找物,严重影响了执行工作效率。于是,改变“登门临柜”这一传统查人找物方式成为徐州法院解决执行难题的首要任务。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徐州出台全国首个加强执行联动的法规性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

  以《决定》为指导,2013年年初,中院便与徐州市房管、工商、土地、车管四部门建立“点对点”网络查询机制,为全市法院执行查询提供服务,查控效率显著提升。

  2014年,徐州中院乘势而上,建成集案件管理、网络查控、执行指挥、视频会议、司法网拍、失信惩戒于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并自主研发程序终结案件管理系统,各地法院分别与当地业务量最大的金融机构建成网络查冻扣被执行人存款工作机制。全市配备执法记录仪265个,执法过程全程记录,随案留存。

  2015年,徐州法院启动以睢宁为试点的执行查控全自动化系统开发研创,成功构建立案后即可对被执行人财产自动发起查控、自动反馈、自动回填的全自动执行查控系统。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江苏高院“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的全面开通运行,徐州法院执行工作迈入了“互联网+执行”时代。  

执行感悟:

  执行工作的本质特征是强制性。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同时,刘慎辉发现执行实践中仍面临着一个客观现实,就是依托信息化手段查到的被执行人财产比例毕竟有限,大量的对人、财、物的实际查控,对未经登记的财产的查控以及搜查、扣押、拘传、拘留、特定标的物的交接等仍然需要采取“出现场”的执行行动。如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集中管理好人、财、物、案,最大化提高执行效率,树立执法权威,打出执行声势,是徐州执行必须实践的课题。

  2015年,徐州法院开展以凌晨行动、假日行动、午间行动等为主的集中执行活动2429次,累计出动警力22459人次,现场拘传、拘留被执行人9020人,现场执行完毕或和解4650件,现场执行到位案款5.5亿元。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30人次监督参与执行案件130件。2015年全市法院实际执结案件13808件,实现债权85.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37%与40.2%。常态化的集中执行,提升了执行质效,打出了执行声威,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徐州执行实实在在的行动,使执行信访投诉量下降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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