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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星期四

《中国审判》2016.13 143 出版日期: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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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中院: 多措并举,推动执行信息化建设

文 王云峰

  自2013年被确定为“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重点推进单位”以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14年7月率先在全省如期建成由远程监控、指挥、会议系统,可实现对人口、进出境、车辆、工商登记、银行存款信息的自主查询查控系统,被执行人信息发布系统构建的执行指挥中心,得到云南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5年初,为响应和配合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和提升,玉溪中院执行局主动谋划,采取四项措施,有力推动和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

  一是“走出去、请进来”。通过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银行协会等单位之间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就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各方达成了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共识。目前,玉溪中院正在与玉溪市公安局就实名制快速查询机制建立中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进行磋商。此项工作若顺利完成,将极大提升玉溪两级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的能力,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曝光“老赖”动起来。为落实“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基本要求,玉溪中院执行局自2014年以来大力推行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2015年初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玉溪中院除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还借助玉溪中院官方微博、微信、网站、户外LED等信息化平台分批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截至今年6月,全市法院已录入失信被执行人2569人,录入案件1780件。通过信用惩戒,一部分长期未结的案件得以执结,履行金额540多万元;一部分难以查找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和解。

  三是信息手段用起来。通过参加上级法院、本院组织的培训以及本局组织的学习,玉溪中院执行局动员全局干警通过不断学习切实掌握对设备和软件的运用技能,并在办案中主动运用查询平台辅助案件执行。

  四是网络查控建起来。抓好中院执行局自身执行网络查控室建设,同时督促、指导好县区法院执行网络查控室的筹建工作,确保了玉溪两级法院执行局于2015年底如期完成执行网络查控室建设任务。

  通过对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玉溪中院将执行工作推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增强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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