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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星期六

《中国审判》2016.13 143 出版日期: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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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 强化执行规范,改革稳步推进

文 本刊记者 黄晓云

在执行规范化上下功夫

长期以来,北京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执行规范化建设,形成了“一总多单”的执行规范体系。“一总”是指整合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共计702条的《北京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2010年制定,2013年修订);“多单”是指通过北京市法院执行局(庭)长座谈会机制就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出台的指导性意见。通过信息化手段,把执行工作的上述规范要求,以计算机语言植入办案平台,使纸面的制度规范变成现实的、可实时控制的工作流程,真正把执行工作的业务规范落到实处。

在执行信息化上想办法

近年来,北京法院坚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破解执行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发展难题,于2014年建成上线了执行办案及指挥管理系统。该系统设立了供执行法官使用的执行办案平台、供管理者使用的执行管理平台、供当事人与社会公众使用的执行公开平台,实现了执行办案智能化、执行管理可视化、执行公开人文化。

三大平台为北京三级法院每年10多万件执行案件提供系统自动分案、关联案件提示、自动集约查询、期限提示提醒、文书自动生成、结案程序自控等服务,使原来手工操作办案加事后信息填录的工作模式,转变为“网上操作、一键办案”的智能化办公模式,执行办案更加高效和规范。

在执行改革上做文章

北京法院逐步厘清执行工作的司法属性,并对执行权进行细化,在执行局之外设立执行裁判庭,负责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涉执行的诉讼案件,作出执行实施中的33项裁定、13项决定和12项命令。通过对执行裁判庭的权力配置,强化法官对执行工作的主导、监督。

在执行局直接下设执行团队,将传统的“一审一书”的执行模式改革为“1名法官+N名法官助理(执行员)+N名书记员”的团队化执行模式。通过科学分工和团队协作,加强内部监督,创造出“1+1>2”的整体效能。门头沟等法院改革试点目前已取得成效。

院庭长办案成新常态

注重实效不走形式的院庭长执法办案机制逐渐成为新常态,特别是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提出之后,北京三级法院院庭长办理执行案件的数量和比例均呈上升趋势。2016年前五个月,三级法院院庭长收案12769件,执结6918件,结案占全市总结案数的18.12%。

院庭长亲自办理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如,北京市一中院吉罗洪院长在2016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就冒着大雪勘查执行现场;三中院索宏钢院长带头承办了一起标的达2亿元的案件,并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指挥;朝阳区法院曹志刚副院长亲赴强制执行现场,指挥腾退了一处占地面积近2000平米的大院,受到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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