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5
星期四

《中国审判》2016.13 143 出版日期:2016-07-05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中院: 鹰眼查控,执行新模式

文 本刊记者 黄晓云

  “这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最有示范效应的改革,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对鹰眼查控网,有专家如是评价。

  作为全国首创集“查”加“控”一体的信息化司法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新模式,鹰眼查控网是由深圳中院建立的,与各联动单 位、协助单位联通互动,旨在实施法院生效的裁定、决定和命令等,对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和人身进行查询和控制的网络工作平台。

  曾几何时,深圳中院执行查控工作是7个法院、13个法庭各自为政,由法官或助理前往银行、国土、工商、车管、证券等协助执行部门查找财产、采取控制措施,不仅方式单一,而且费时费力,效率不高。

  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国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深圳法院有待集中清理的执行案件30000多宗,为节约人力资源,由中院统一安排“四查”,即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工商股权和房地产。为提高查询效率,深圳中院与财产登记管理机关共同开发批量检索软件,从财产登记管理机关数据库中批量自动检索全部待清理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登记信息,顺利完成了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行联动和信息化这两点有益经验启发了深圳中院建设鹰眼查控网的构想。

  2010年8月,深圳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五查”组(即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四查”的基础上,利用深圳设有证交所的优势查询股票证券)试运行,鹰眼查控网初具雏形。2010年9月,时任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穗明宣布鹰眼查控网工程正式启动。2011年3月,鹰眼查控网通过网络专线分别与深圳市国土规划委、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等联动协助单位连接,实现了对被执行人国土房产、机动车辆等信息查询功能。2011年5月,鹰眼查控网功能再次升级,实现了对机动车辆、工商股权和房地产的在网查封、冻结、解封功能以及相关人员机场布控的网上控制功能。2011年6月,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为以鹰眼查控网为核心组件的执行指挥中心工程立项并批复经费。2011年8月,鹰眼查控网顺利实现了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接,查控功能再次扩容,实现了在全省范围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机动车辆、工商股权、社会保险、婚姻户籍等信息查询。在与深圳市银行同业公会签署《关于共建司法协助网络工作平台合作备忘录》后又联合下发了《建立司法协助网络工作平台方案》,积极推进在各商业银行的鹰眼查控网点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通过网络对被执行人商业银行存款余额的查询、冻结、解冻、扣划业务及其他调查取证、对有关人员采取的在银行业范围内限制高消费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采取不开新户、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对外支付等制裁措施。截至2016年6月,已完成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等21家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和汇丰银行(外资商业银行)的并网建设工作。

  只有选择永不停息地创新,执行工作才能不断进步。不断以技术创新提高效率,这是鹰眼查控网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

1.16.jpg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