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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星期四

《中国审判》2018.06 196 出版日期: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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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立法纪实

整理 | 宫雪

这是中国反 腐败工作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

“通过!”

2018320906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一刻,雷鸣般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响起。由此,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掀开崭新篇章。

贯彻中央部署适应形势发展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制定工作,多次主持会议、反复研究讨论、亲自作出部署,展现出强烈的使命担当和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

2015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要求修改《行政监察法》。

2016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20166月至10月,习近平总书记6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

习近平总书记对立法方向、思路、原则和重大制度安排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监察委员会就是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要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对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改革正当其时,良法应运而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监察法》的制定工作蹄疾步稳、有序推进,草案不断得以调整完善,高质量的反腐败国家立法呼之欲出。

凝聚各方共识回应社会关切

回顾《监察法》诞生的“时间轴”,正是发扬民主、博采众议,不断汇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和心血的过程。

20176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监察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此后,草案被送给23个中央国家机关和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同时,召开专家会,听取宪法、行政法和刑事诉讼法专家学者意见。

2017117日至126日,《监察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3000多人提出的1.3万多条意见。

20171222日至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监察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2018129日至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根据宪法修改的精神作出进一步修改。

1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监察法(草案)》发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代表们总体赞成草案,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汇报,原则同意《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有关问题的请示》并作出重要指示。根据党中央指示精神,草案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至此,一份凝聚着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心声的成熟法律草案,送交到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手中。

彰显制度优势 提升治理效能

201831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

此前2天,3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先通过《宪法修正案》,然后再审议《监察法(草案)》,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监察法》于宪有源。

2018313日下午和14日上午,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对《监察法(草案)》进行审议。

两个半天的时间,共有1840名代表发言,提出了1384条意见,其中对草案的具体修改意见建议有389条。

314日下午,人民大会堂第六会议室内气氛热烈。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研究,形成了草案修改稿。

315日下午,《监察法(草案)》修改稿经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后,决定再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16日上午,各代表团继续审议《监察法(草案)》修改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审议情况提出《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后,再次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19日下午,各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听取审议情况汇报,主席团会议决定将《监察法(草案)》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320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贯彻中央精神、凝聚各方智慧、反映各界共识的法治“利器”—《监察法》,获得了表决通过。

随着《监察法》的施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将真正进入“深水区”。以良法促善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反腐败斗争一定会夺取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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