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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星期六

《中国审判》2018.02(上) 192 出版日期:201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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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调解的发展路径 前海法院国际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 深圳市前海区人民法院院长 闻长智

前海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联系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重要战略支点,同时也是我国唯一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前海区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建设的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自20152月开始受理案件以来,截至201712月,已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804件,其中涉港案件2790件,居全国首位。作为对外司法交流的前沿,前海法院一直致力于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突出国际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和信息化五个特征,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营造公平公正、高效透明、便捷经济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国际化—满足域内外商事主体的多元司法需求。“一带一路”沿线纠纷的解决不仅仅是某一国家的事,而是关系到沿线所有国家和地区,乃至世界各国的共同治理问题。因此,建立开放包容的国际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中国作为大国参与和改善全球治理的责任担当,有助于维护和发展开放型经济。前海法院坚持国际共通的司法理念与调解规则,与域外调解机构开展广泛合作,与包括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调解联盟、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香港和解中心等在内的域内外调解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动不同地区、国家在纠纷解决中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建立国际化的调解队伍,聘请外籍和港澳台籍调解员41名,充分尊重域内外当事人在纠纷解决中的意思自治,增强纠纷解决的公信度。截至201712月,港籍调解员成功调解商事案件120件。其中“D银行诉L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港籍调解员的主持下适用香港法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入选广东自贸区司法保障十大典型案例,被评价为“前海法院‘一小步’,推动企业信心‘一大步’”。

社会化—提升纠纷解决的整体效能。司法是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不是唯一一道防线,更不是第一道防线。前海法院运用司法职能的优势,激励和带动社会纠纷解决资源充分参与,形成社会参与纠纷解决的合力。2016528日,前海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与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前海香港商会、深圳市律师协会等13家调解机构建立合作共建关系,搭建功能完备、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与“非诉”的对接平台。201817日,前海法院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市委员会、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等10家机构合作共建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为域内外当事人提供诉讼辅导、诉讼指引与法律咨询等服务,支持域内外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自前海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共接收调解997件,已成功调解商事纠纷案件42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4%,充分发挥了纠纷化解平台的功能。

专业化—增强商事调解的普遍性和实际效能。前海法院建立系统化的1+13”调解工作机制,包括调解前置、无争议事实记载、调解协议确认等制度,实现调解的规范化、专业化运作。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建立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司法调解、诉调对接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纠纷化解服务的整体效能。遵循最低限度调解原则,建立调解前置程序,规定除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外,一律纳入调解程序先行处理。同时建立明显不当拒绝合理调解方案的惩戒机制,通过发挥律师费、诉讼费的杠杆作用,促进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提升调解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建立中立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中立第三方就案件适用的法律以及可能的判决结果作出专业评估机制,明确当事人的预期,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目前前海法院已在3件涉港案件中适用中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根据前海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和特点,聘请具有金融、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信息等专业化背景的调解员。建立高标准、多层次以及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律师调解员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调解工作水平。

市场化—促进调解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前海法院与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律师和公证员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纠纷解决的合力。自201712月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调解机制以来,8个工作日内律师成功调解商事案件75件,提升了纠纷化解的专业化程度。前海法院支持调解组织市场化运作,根据当事人的需求提供有偿调解服务,并与当事人协议收取费用,充分发挥商事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信息化—提升商事调解的经济与便捷。前海法院建立线上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新浪网“在线法院”调解系统以及“云会议”诉讼调解系统开展调解工作,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模式,推动整合不同地区与国家的解纷资源,进一步提升化解纠纷的便捷程度和专业化水平。开展“在线调解”案件,采用网络远程调解方式,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线上免费法律服务公共平台,在线上为域内外商事主体提供免费便捷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查询与咨询服务,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推动“线上法院”建设,形成诉讼辅导、在线评估、自助立案、审前程序、举证质证与司法公开相结合的一体化网络,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构建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法院,促进纠纷解决机制更加成熟和有效。

当今世界各区域、各国之间已逐步形成一个寻求公正、追求效率的共同体,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方面不断达成共识、深度融合。建立国际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是应对这种发展趋势的理性选择,不仅有助于不断满足域内外商事主体对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更有助于中国全面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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