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宫雪 费文彬 桂西 “世界桥楼之乡”“侗族风情殿堂”,在外人眼中,位于广西北部的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美得自成一格。这里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深厚,至今仍保留着很多民风淳朴的侗寨。 在当地发生的一起离婚纠纷中,婚前缺乏了解的男女双方因婚后长期处于分居状态而感情破裂。在女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之后,男方一方面承认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另一方面则要求女方赔偿办喜酒和送彩礼的损失,否则不同意离婚。由于双方长期争执不下,矛盾愈演愈烈,甚至上升为彼此家庭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在多次调解未果后,将突破点放在双方来自同一村寨的事实,邀请村委会成员和“寨佬”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女方同意按照当地习俗给予男方一定的补偿,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在当地的寨子中,“寨佬”具有很高的威望。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因地制宜,尊重传统的民族风俗习惯,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寨佬”的作用,构建了一套具有民族特色的家事纠纷调解体系。 这是柳州法院积极开展家事审判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广西法院不断深入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广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良好工作格局,并在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的基础上,积极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广西法院系统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这一比喻形象生动地道出了家庭对社会和国家的重大意义,也彰显了家事审判改革的重要价值。 从2015年9月开始,广西高院选取南宁、柳州、防城港、百色、贵港、崇左这6座城市的10家基层法院作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加速阶段。各试点法院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在妇联等联动单位支持下,不断更新理念、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硬件建设、人员配备、工作制度、联动机制等方面日臻完善,家事审判改革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广西高院2017年3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广西法院共成立家事法庭69个,家事巡回法庭81个,家事合议庭147个,调解室114个,探视中心36个,庇护中心18个;设有家事独任法官332人,聘请专门调查员723人、人民调解员540人、心理咨询(辅导)专家76人。 多方力量联动多元化解纠纷 “来到法院的家事案件当事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他们的内心都是脆弱的,就像一个房子,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内里其实已经千疮百孔,伤痕累累。”作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的心理咨询师,陈柳杉对这项工作感慨颇多。“我每天都会接触到不同的当事人,听他们诉说不同的人生故事。” 这些故事令人唏嘘,故事里的人更需要关怀与温情。家事纠纷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特别是一些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冲动型离婚的夫妻,往往需要耐心调解和心理辅导,从而化解双方矛盾,修复婚姻关系。从这一点来说,单单依靠法院的判决和司法的理性,还不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良庆法院将目光投向了法院之外,通过与社会各界开展广泛深入合作,积极构建家事纠纷联动化解长效机制。据介绍,良庆法院与南宁市救助管理站、良庆区民政局、良庆区妇联共同设立了广西首个反家暴庇护中心,与南宁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联合设立了人民法院探视中心,并在良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挂牌成立了家事巡回法庭。 2015年3月,良庆法院依托家事巡回法庭,与南宁市妇联联合设立了“惜缘工作室”,针对离婚纠纷当事人开展心理咨询与法律辅导工作。家事法官在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之后,将需要进行心理辅导的当事人引导到“惜缘工作室”,将法律知识、法制教育寓于心理疏导中,让对方平静下来,冷静对待纠纷。 “在我们的帮助下,不少家事纠纷当事人解开了心结,调整好心态,以更宽容、更理性的态度去耐心处理夫妻、家庭矛盾。”良庆法院家事法庭的王荣法官说,“看到一对对夫妻通过心理辅导破镜重圆,我从心底为他们高兴。” 2016年3月,良庆法院与广西婚姻家庭研究会合作,引入了18名具备国家二级以上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设置了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常驻家事法庭值班点,保证每个工作日均有2名咨询师分别在法院与家事巡回法庭值班。 通过建立法律、心理“双干预”制度,良庆法院不断探索完善离婚纠纷调解机制,加大对家事纠纷的联合调处力度。 “这一做法体现了现代审判理念,也改变了很多法官对家事审判工作的传统观念。”良庆法院院长韦良说。“心理咨询师的切入点与法官有所不同,能够为化解家事纠纷提供一种新的专业角度。” 为充分发挥咨询师和专业心理疏导对解决家事纠纷的作用,良庆法院的咨询师同时作为人民调解员,对进入家事调解中心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和疏导。如果调解不成,咨询师会出具心理评估报告,为下一步主审法官审理案件提供参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法官认为当事人仍需要进行疏导,可以继续委托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 除了专业咨询师和人民调解员,良庆法院还设有1名家事纠纷专职人民陪审员。这位专职人民陪审员是当地征拆办的工作人员,不仅熟悉拆迁补偿等相关政策,还具有社区工作经历和法学理论基础,对家事案件的调解与审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提升专业水平展现司法柔性 色调柔和的灯光、温馨舒适的沙发、苍劲有力的书法作品,一眼望去,如果不是墙面中央悬挂着庄严国徽和摆在角落里的办公桌,很难想象这是良庆法院用于审理家事案件的法庭。 传统法庭庄严肃穆的整体风格和“原告”“被告”的称谓过于强调对抗性,容易使当事人产生对立情绪,进一步激化家庭矛盾,遭受二次伤害。良庆法院以“和”为理念,对该院二楼的审判区域进行改造,设置了家事法庭、家事调解工作室、多功能工作室、“家文化”长廊等专门场所,集中展现了家事审判中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柔性。 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进程中,广西法院坚持“术业有专攻”,在审判场所、审判队伍、审判机制等方面积极创新,不断探索家事纠纷专业化审理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的司法服务。 家事审判是“情法交融”的典型领域。在处理家事纠纷过程中,审判场所和环境关系着当事人来到法院后的第一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后续工作进展的整体情感基调。 在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大楼内,有一层家事审判专区,这里人来人往,见证了许多家庭的悲欢离合。家事审判专区是宁明法院专门打造的集家事审判、纠纷协调、心理疏导、家庭文明家风建设为一体的集成式平台,设有数字化“心型”审判庭、专业调解室、单面镜观察室、心理疏导室、多功能办公室以及家庭文明、家风建设展示区等。当事人走进这里,首先能够感受到浓厚的温馨氛围,有助于他们消除紧张、激烈的情绪,为下一步解决纠纷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法院,与家事审判相关的设备布置和场地布局都很有“门道”。该院的家事审判法庭内,一组当地惯常在家庭团圆聚餐时使用的“八仙桌椅”被改良为审判台,写着“丈夫”“妻子”字样的席位牌有助于缓解以往“原告”“被告”带来的对立情绪,墙上张贴的标语、绘画作品入情入理、打动人心,大屏幕上展示的家庭照片、结婚录像能够唤起当事人的美好回忆……如此充满家庭温馨感的法庭环境,为解决纠纷创造了有利条件。 与大多数法院将家事审判业务归入民事审判庭不同,宁明法院在开展家事审判试点工作后,创新性地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法庭,并获得宁明县编制委员会的正式批准,成为了广西仅有的两家具备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法庭之一。在争取独立编制的同时,宁明法院按照员额制改革的要求,形成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1+1+2”家事审判团队模式。 在机制创新方面,各试点法院始终坚持专业化理念,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广西特色的家事审判模式和程序。 宁明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将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在调解过程中,该院启用“双语”法官进行巡回调解,并邀请“族老”参与调解,打通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家事审判的“语言关”和“情感认同关”,取得了较高的调解成功率。 扶绥法院不断创新家事纠纷诉前化解模式,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家事案件专门受理窗口”和“诉前家事调解室”。当家事纠纷进入法院,“家事审判绿色通道”的导诉员会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将其引导到诉前调解室,由法官携手特邀调解员、妇联等社会力量共同进行诉前调解工作。 融合少年审判创新集中管辖 “老师,我马上就要出来了,不知道今后还能不能再见到你?我很喜欢和你聊天,从来没有人这么关心我。”说出这番话的,是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件的被告人小星(化名),他口中的“老师”,则是对小星进行心理辅导的广西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李雪梅。 小星的父母早在2007年便已离婚,此后,他一直跟随父亲生活。离婚后,小星的父亲强行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小星的母亲,索要抚养费。父亲的这一行为,让小星觉得自己无法再面对母亲,而父亲从此也不准小星再与母亲见面。2015年,小星的父亲组建了新家庭,父子关系进一步恶化。 良庆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邀请了广西婚姻家庭研究会的两位心理咨询师出庭参与诉讼,对小星进行法庭教育和心理辅导。在心理咨询师的劝说下,小星的父亲和继母也共同接受了心理辅导,一家人解开了多年的心结。刑满释放当天,李雪梅、承办法官和小星的父亲一起去看守所接小星回家。 家庭不仅是社会的细胞,也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广西法院针对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的密切关系,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将二者有机结合,构建了特色鲜明的家事与少年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 在柳州市广雅路北三巷10号,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就位于这条生活气息浓厚的街巷之间。 2016年5月16日,作为家事少年审判改革工作试点单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开始集中管辖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4个基层法院的家事案件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同年6月1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正式成立,成为广西首个实现跨城区集中管辖家事少年案件的审判场所,也是全国首家实行家事少年案件集中管辖和归口审理的专业审判机构和集“立、调、审、执”为一体的专业化家事少年审判法院雏形。 走进该中心的三楼和四楼,未成年人审判圆桌法庭、家事法庭、家事调解室、“惜缘工作室”、心理疏导室、单面镜室、主题文化墙,各类场所硬件一应俱全,能够满足审判、调节、心理疏导、临时庇护、行使探视权等多项功能需要。 自成立以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积极发挥首创精神,探索家事少年法院模式,通过转变离婚案件裁判原则、构建反家暴机制、实施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突出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等创新举措,有效推动了改革试点工作稳步进行,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和跨城区家事少年案件集中管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夜幕里繁星夺目,法袍里丹心向谁倾诉,金色天平在肩头牢驻……”这是柳北法院组织拍摄的微电影《家事》的片尾曲,朴实动人的歌词唱出了柳北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的坚强决心,也彰显了广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崇高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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