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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萍: 柔情释法、一心为民的贴心法官
时间:2017-12-21 15:10:50        来源:中国审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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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萍

女,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2004年起至2015年期间在一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主办民事案件2000多件,收结案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区法院前列,承办案件质量高,无一起投诉上访案件发生。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先进个人、广西优秀青年卫士、全区十佳法官,荣获第十四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5次。


“对我只是一件案,对当事人却是影响深远。我决不能辜负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期盼的眼神!”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是她对公正司法深刻的理解,一句朴实的话语蕴含着一名年轻法律人的笃定信仰,这份笃定伴随着她执着于咫尺审判席十五个春秋。从审判员到基层法院副院长,十五年审结三千余件案件,收结案数名列全市、全区法院系统前茅,裁判正确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无一起投诉上访案件发生。她用这样的行动诠释着公平与正义深邃的内涵,她用细致入微的司法关怀化干戈为玉帛,让胜负两者皆服,动情地演绎着“全国模范法官”的公仆情怀。她,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玉萍。

笃定信仰,服务大局谱和谐新篇

十五年来,陈玉萍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用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方向,精专的专业修为,服务大局,谱写和谐发展新篇。

在担任兴宁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时,陈玉萍专门负责审理群体性房地产纠纷案件。这类型案件涉及面广、矛盾尖锐、社会影响大,稍微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埋下影响社会稳定的安全隐患。在陈玉萍所承办的550余件涉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理中,她胸怀大局观,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强,坚持寻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赢”的审理最佳途径,最终没有一起因处理不当激化矛盾,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办案要体现‘四个意识’,要用创新发展新理念指导司法实践,这样办结的案件才会更符合时代的要求,才会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陈玉萍在总结办案心得时写下了这几行字。

2017年7月1日上午,一场精心策划的党日活动在江南区人民法院拉开了序幕。陈玉萍一改传统党课的授课模式,大胆选择了“院长讲故事”的生动形式,从近期发生在法院的各类鲜活事例入手娓娓道来,内容广泛涉及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内容。这些郁结在党员干警,尤其是年轻党员法官心中的问号,在陈玉萍知心大姐般的言传身教中被一个个打开。创新的党日活动把学习与思考、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内容丰富,形式活泼,为枯燥的政治理论学习打开了一扇窗。 

勤恳敬业,甘做法治进步的“铺路石”

陈玉萍在基层人民法院民庭不仅一干就是十余年,还主动承担了大要案的审理,每年的办案数量都在200件以上,最多的一年达432件,平均每个工作日要结案2件以上。在陈玉萍眼里,这一沓沓堆积如山的卷宗是有生命力的,每一行每一字都是当事人充满期待地倾诉,审判席上槌起槌落之间都是沉甸甸的责任。她所承办的案件质量一直走在全市、全区法院前列,裁判正确率保持在98%以上。担任庭室负责人后,她更是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审判经验与大家共享,帮助青年法官迅速成长,并将科学管理和带动全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相结全,带领兴宁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创建了“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

成为学习型、智慧型法官,这是她进入法院那一刻给自己制定下的大目标。陈玉萍有记学习笔记的习惯,每当新条例出台、公布新的司法解释,她都要学习整理,把握精髓,融会贯通运用到审判实践中;每次办案中遇到的专业难题,或是同事们讨论的疑难案例,她都细心地把其中的法律知识点、瞬间的感悟记录下来。如今,她的学习笔记累计超过了50万字。先后撰写了学术论文20多篇,其中2篇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并在全国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案例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等国家级刊物。

知识和经验的日积月累为她准确、高效地处理各类民事案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陈玉萍审理的一起“捐资助学案”中,由于外籍资助人认为被资助对象没有按其要求完成高中及大学学业,起诉要求资助对象双倍返还资助款。该案在社会上引发了一场热烈的道德讨论,也将主办人陈玉萍推到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中央。在与资深法官广泛讨论分析,主动与高校学者探讨交流之后,陈玉萍大胆地从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约定出发,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资助款,又从赠与合同的无偿性和捐资助学的道德意义考虑,驳回了原告要求多返还一倍资助款的请求。这样的判决结果兼顾了法律的公平与公众善良的道德情感,叫好声一片。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节目组专程进行了采访报道。

因为心里装着人民群众,陈玉萍在工作中总是以最耐心、谦和的态度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总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之内,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着想,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一个外地的购房者在交付了购房定金后,因“限购令”的实施无法取得房屋贷款,遂要求开发商退房、退定金。遭拒后起诉到了法院。为尽可能地减少外地购房者不必要的诉累,陈玉萍决定以调解的方式争取尽快结案。但开发商拒绝调解。一次次努力,一次次被拒绝,一次次坚持,陈玉萍不厌其烦地与开发商联系沟通。几十次的失败后,陈玉萍终于用她的耐心和韧劲迎来了案件调解的曙光,双方最终在开庭当天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一场干戈终化玉帛。 

“陈玉萍身上有着股傲霜斗雪的拼劲和坚强,办案专啃‘骨头案’,改革专挑难的上,活脱脱一个法院的‘铁娘子’。”采访过陈玉萍的媒体记者这么评论她。2015年4月,江南区人民法院被确立为广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的重担压在了年轻的陈玉萍身上。一年过去了,江南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勇夺南宁市优秀改革创新项目奖, 2016年1月升级打造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微信预约立案”开广西先河;2016年2月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试点改革,简案快审中心成立并成功实现“高调撤率、低上诉率”目标。江南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2016年6月启动家事审判改革,独创“江南10+1经验” “家事调查员”制度更是被最高人民法院以文件形式向全国法院推广。每一项改革推进中,都活跃着陈玉萍的身影。陈玉萍所在的江南区人民法院圆满完成了各项试点任务,为广西法院顺利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创造出来了可借鉴、可复制的鲜活经验。

品德高尚,不忘初心无愧于民

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案件时,通过陈玉萍艰苦的调解工作,原告终于拿回了被拖欠多年的工程款。为表达谢意,当事人多次提出请陈玉萍吃饭,被婉拒后又托熟人提出要赠予部分还款。面对当事人真诚地谢意,她仍坚持拒绝,并微笑着向当事人表示公平地办理案件是法官应当做的份内事。陈玉萍常说:“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作为法官,她严格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让当事人从细节中感受公正,在面对物质利益和人情考验的时刻,她用坚定的法律信念与职业操守,守住法律天平的圣洁。

在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一线工作,加班加点是常态,工作挤占了陈玉萍大量的业余时间,甚至连重病的亲人她都无法顾及。2011年6月,与陈玉萍感情最要好的亲姐姐肺癌扩散,可陈玉萍赶往北京看望后,又是匆匆一别。陈玉萍明白,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她肩上担着人民的重托,工作岗位需要她,一件件案件还等着她处理!尽管不舍,尽管含着泪,陈玉萍还是狠心地撇过头踏上了归程。谁想,就是这痛苦的一别竟成永远。姐姐灵前,玉萍泪崩:“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是姐姐您对玉萍的期待,玉萍没有辜负您教诲!”

十五年,陈玉萍忠于党的审判事业,坚定法治信仰,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毕生的职业追求;她心中有群众,行动为人民,全心全意为百姓排忧解难;她每天穿梭在法庭间,追逐着自己的法律梦想;她每天耕耘在判决书的字里行间,书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大爱;她用忠诚和信仰、用责任和担当,塑造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崭新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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