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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谱写两地司法协助新篇章
时间:2017-06-21 09:17:18        来源:人民法院报

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在香港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婚姻家事安排》)。这是两地不断深化司法协助的最新成果,也是两地法律界向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献上的一份厚礼。

签署《婚姻家事安排》,是两地以法律文件形式落实和丰富“一国两制”方针的又一重大举措。二十年来,香港经济社会持续保持繁荣稳定,“一国两制”方针取得巨大成功。随着两地交流合作日益深化,两地互涉法律纠纷相应增多,有效化解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增进两地人民福祉,是两地法律人责无旁贷的共同使命。为此,两地法律界同仁携手同心、开拓创新、砥砺前行,依据基本法逐步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司法协助模式,先后就相互送达司法文书、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相互认可和执行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和相互委托取证等签署了四项安排,有效为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福祉利益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服务,在两地司法合作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重视婚姻和家庭,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签署《婚姻家事安排》,是两地司法协助领域最聚焦民意、最贴近民生、最合乎民心的一项创举。近年来,随着两地跨境婚姻的增加,由此所产生的婚姻家庭纠纷也出现增长趋势,两地民众对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判决的需求和期待十分迫切。但是长期以来,两地婚姻家庭案件相互认可缺乏制度性安排,一地生效判决确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可在另一地以个案方式获得认可,但判决关于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的处理结果无法在另一地获得认可和执行。

安排生效后,绝大部分跨境婚姻家庭案件的判决将在两地得到相互认可和执行,既能大大减少当事人重复诉讼之累,为两地民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福祉,也能进一步增加两地司法的互信,为两地不断拓展和深化司法交流与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签署《婚姻家事安排》,充分证明了两地法律人以家国利益为重、以理解合作为念、以民众福祉为要的使命担当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在磋商过程中,两地既没有囿于本地现有法律制度,更没有照搬照抄国际公约,而是吸收了两地家事改革最新成果,大力弘扬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儿童利益等价值理念;创新表述技术,有效实现两地法律制度的对接;尊重两地制度特色与实践发展,将两地婚姻家事案件的最大公约数纳入适用范围。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两地的经贸往来会更加紧密、人员交流会愈发频繁,必然对两地司法协助提出更多需求和更高标准。两地法律人将继续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将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开阔的思路,解放思想、探索创新,不断扩大合作共识;将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担当,不断拓展两地司法协助的广度和深度,提升相互协助水平和效果,从而为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为内地和香港经济社会长期繁荣稳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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