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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信息中心负责人谈“智慧法院”建设
人民法院彻底告别人工统计时代
时间:2017-03-07 10:25:04        来源:法制网

“2016年,全国法院加快建设信息化3.0版,各项工作呈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面进步的良好态势,以网络、阳光、智能为鲜明标志的智慧法院正在形成。”

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述,同时,许建峰全面介绍了当前全国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的诸多成果。

“三朵云”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法制日报》记者:2016年,人民法院信息化上了一个新台阶,请您介绍一下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

许建峰:去年,我国发布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把智慧法院建设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层面。当前,全国各级法院正在按照国家信息化战略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要求,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总的来说,经过去年一年的建设,我们在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

《法制日报》记者:您能详细介绍一下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资源开发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果吗?

许建峰: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继前年全国3520个法院全面接入法院专网之后,去年,全国9277个人民法庭和海事派出法庭全面接入了法院专网,这意味着全国法院干警在自己的办公桌面上完全可以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学习和交流,信息化建设的大量工作都可以在这个网上迅速推进,为全国法院信息化提供了最为畅通的技术平台。

我们还建设了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各地建设了大量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现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覆盖率已达到98%以上,为服务人民群众和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大量基础信息化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开展的云系统建设,最高法前年建设了“开放云”,把互联网应用全部移到云上进行。去年我们又建成了法院“专有云”,在法院专网上利用云计算资源为法院的计算、存储、通信提供非常强有力的支持。此外,我们还在策划建设“涉密云”,把云技术应用到涉密网上。大量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发展,为智慧法院实现网络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平台数据与司法统计并轨

《法制日报》记者:请您谈一谈,目前,应用系统建设和数据资源开发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果?

许建峰:在应用系统方面,我们建成了全国法院统一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这是为了配合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广大干警提供一个网上作业的执行办案平台。自从有了这个平台以后,为全国法院干警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我们提供了监管手段。平台共有37个标准节点,每个案件执行到哪个节点,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都能通过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监控。

我们建成了全国法院人事管理系统,以往有些法院有人事管理系统,有些则没有,不同法院采用的可能是不同平台;现在,最高法建起一个全国法院通用的人事管理系统,全国法院干警的人事信息在这个网上一览无余。这一人事系统还与最高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联通,全国每个法院、每名干警的工作业绩都能与平台挂上钩,对于干部管理、考评、选任等都有着重大意义。

在服务审判管理方面,大量的应用软件、行政管理、事务管理等应用软件陆续在系统上线,应用效果良好。

在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前年,我们建成了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去年,这一平台升级为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了平台数据和司法统计全面并轨。

从理论上讲,目前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所归纳的数据应该与司法统计的准确性达到一个量级,司法统计完全可以应用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自动收集生成的数据形成136张司法统计报表,由此,中国法院彻底告别人工统计时代,完全进入大数据自动统计、自动生成统计报表时代。

智能化给审判带来全新气象

《法制日报》记者:刚才我们讲的是一些应用系统的开发,您能否再谈一下人民法院智能化方面取得的进步?

许建峰:我们开发了智能化辅助审判系统,法官利用它可以把原来大量事务性工作由计算机一键自动生成。这意味着法官在生成相应的诉讼文件时,可自动由计算机去提取,摆到相应位置自动生成文书。我们由此提出一个指标,80%文书里80%的内容,要由计算机办案系统自动一键生成,减少法官案头工作量30%以上。我们已经在一些法院进行了试验,效果很好。

我们还开展了庭审语音识别的试点并进行了推广。以往庭审过程中,书记员的笔录工作十分紧张,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开庭效率。如今我们跟有关高科技公司合作,在很多法院开展庭审语音自动识别和记录系统的开发和试用,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总体来看,庭审时间平均缩短20%至30%,复杂庭审时间缩短超过50%,书记员压力大大减轻,庭审一结束庭审笔录就能打印出来,当事人签字法院也认可,为后面的审理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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