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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新征程
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举办环长白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
时间:2018-09-27 17:47:14    作者:南日虎    来源:中国审判网

9月18日、19日,由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主办的“环长白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安图县二道白河镇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法院徐家新代院长关于“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力度”的指示精神,开启吉林省延边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征程。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洪民,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鹏飞, 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忠一出席了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派人参加研讨会,省高法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甘肃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的负责人、吉林省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延边森林公安局,长白山公安局,白河森林公安局的负责人和17个林区基层法院的负责人及从事司法调研人员参加了会议。延边林业管理局、白河林业局、延边大学法学院、延边林业科学研究院从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应邀与会。会议由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徐日镐主持。

研讨会上,在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忠一的倡议下,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与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建立跨省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研讨平台的意向书》。与会嘉宾认真听取了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及辖区内基层法院十几个代表关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做法上的交流发言,并就做好新形势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任务和措施进行部署,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的衔接。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和司法服务新模式,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中全面推行司法生态修复机制,形成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同时,代表们还广泛讨论了吉林省延边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推进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达成两级法院全力推进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共识。研讨会期间,甘肃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邓六林、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庆林,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院长赵东巍、延边大学法学院教授盧青锡等分别进行了发言,对本次会议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建立跨省区理论研讨交流机制寄予厚望。最高法院环资庭法官杨迪对研讨会作了精彩点评,充分肯定了吉林省延边林区中院创新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全面推广司法生态修复机制的做法。19日上午,与会人员参观了蓝莓景区违规建筑拆除现场,以案释法。

多年来,延边林区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为保护延边青山绿水、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仅近五年来,两级法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029件,占各类审判案件的12.19%。

此次环长白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的举办,充分体现出林区法院紧跟新时代步伐,迅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勇于开启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征程的担当精神。正像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院长金忠一讲的,环长白山绿色司法保护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以这次研讨会为契机,时刻谨记肩负重担,牢记职责使命,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紧跟大局要求,依法履职尽责,努力拼搏奉献,为推进林业绿色转型发展、建设更加美丽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新林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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